我越想越热血沸腾,当一个除暴安良的大侠一直是我的梦想。
正当我在考虑如何治住他的时候,他人高马大,我的武功有很差……他开口了,略有些担忧的声音:“小鬼,你年纪轻轻的救离家出走不太好罢!”
我被他的突然开口吓了一跳,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这青年便跳到了我面前拦住了我,看他的身法,比我厉害多了:“我跟你很久了,你一个小孩子因为失恋就在外面乱跑,你父母会担心的,听大叔的快回去罢。”
他年龄最多二十三四岁,语气却老气横秋,一付长者嘴脸,我忍不住说:“我没父母,还有你顶多二十来岁,自称大叔还不够格,最多也就是个大哥。”说完了我才意识到,我对一个人口贩子露了自己的底,这下糟糕了,我可以预见他一定会露出狰狞的面孔,裹挟着我跟他上路,然后把我卖掉……
他惊讶的又或是惊喜?的“啊”了一声,嘴巴大张样子有点蠢。
我莫名其妙的就像笑,因为他的表情太好玩了:“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这年月怎么这么多孤儿呀……”青年叹息了一声:“那你就跟着我罢!”
“啊?”我脸上虽然惊讶,心里却撇撇嘴果然是人口贩子,不过现在不是逃跑的时机,这官道前后不见人影,我就是喊个“救命”也没人搭理,于是乖乖跟他走。
这人口贩子嘴还挺碎:“你这孩子小小年纪便酗酒成性……”一路上唠唠叨叨叫我戒酒。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的行为表示关注,即使是温约红他也只是向我吐他自己的苦水,被人关注的感觉很好。
两个人结伴走,免不了要聊天,他知道了我叫崔略商,我却不知道他叫什么,他自称失忆了,怀里的婴儿是他从狼窝里捡来的,取名叫“纪琅”,让这孩子不要忘记他是吃了狼奶才生存下来的,一生都对那只母狼心存感激。
那婴儿的确时不时的发出一些类似于狼嚎的声音,而他对那婴儿的疼爱那婴儿对他的依赖也不像是装出来的,我有点相信他的说法。
他说他要去京城,因为他残留的一点记忆里有开封府。
我对自己说我刚失恋,心情不好,无处可去,跟着这个脑筋有点错乱的人看他出洋相,娱乐娱乐也不错,于是同行。
行了十余日,我一路喝到了开封府,差不多把我积攒下的娶媳妇的钱都喝光了,每次我喝酒的时候,他总会用一种很担忧的眼光看我,不厌其烦的给我把脉,有温约红的前车之鉴,我实在不太信任大夫这种职业的人会治病,况且他翻来覆去的给我检查身体也没检查出什么毛病来,果然是个草包大夫。
进了京城,他好象真的想起了什么,熟门熟路的走到一处挂着“唐庄”匾额的宅子前,痴痴呆呆的站了一个多时辰。
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沿着街道走了过来,他的眼睛立刻一亮,目光也变得很柔和,他等得就是那个小孩么?
然后他义无反顾的转身离开了这条街。
他真的失忆了么?我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太可恶了,明明我都已经把什么都跟他讲了,他还藏着掖着。
我忍不住气鼓鼓的问:“你真的失忆了?我看你好象记得唐庄门口的那两个人嘛。”
“呵呵哈哈,我自然是失忆了……这两个人就是有点面熟……哈哈呵呵……”他干笑着回答,一脸的心虚,哼!
一个自称是郝连九的郝连家死士认出了他的身份,郝连死士朱雀堂云组的郝连十一。
“啊?兄台贵姓?我们认识么?”他又开始装傻,每次我问到他不愿意回答的问题时,他就是这付德性。
从他们两人的对答中,我知道了如果他回到郝连家,我和纪琅就不能跟着他了。
我想起了温约红,他是“老字号”温家的人,温家叫他去死,他就去了,留下了我一个人,这一次郝连十一也……
他决定不回郝连家了,并积极的筹划逃跑事宜。
计划完整而周详,一点也不像我印象里的那个傻瓜能想出来的。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逃跑计划最终无疾而终,因为我们遇到了倒霉的郝连的小公子。
郝连小公子的几个死士临时倒戈,配合一群蒙面人绑架他。
看着郝连十一冒着危险在箭雨中救助那些受了伤的平民,我的眼睛有些热了。
接下来,我知道了他的身手和医术都很好,独自一人制住了一大群高手,十几个中毒的行人都被他救了回来,其中七个还是没了呼吸的,跟吹牛皮的温约红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什么叫做起死回生的医术,我算是见识到了。
接骨续筋他做的轻轻松松,甚至还为一个郝连死士接上了断掉的手臂。
治病的时候他的表情很严肃,跟平日的嘻嘻哈哈判若两人。
他选择病患也是按照病情的轻重缓急来,郝连小公子的情况最轻,所以即使那个小孩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他也不拿正眼瞧他一下。
哼哼,活该,谁让他讲话那么难听,还一付高高在上的模样。
郝连小公子当着我的面烧掉了十一的档案,又拿出了每年五百两银子的丰厚薪金,我们最终还是留在了郝连府。
这段日子是我有生以来过得最开心的时光。
有那么一个人,他注意到了我最细微的情绪波动,十几年来习惯了被忽视的心,一下子被关怀填得满满的。
直到那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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