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歧视。
程明义见多了这种眼神本来是不在意的,但他不愿意听别人说简宁哲和自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愿意自己带坏了简宁哲的名声,更不愿意就此跟简宁哲分道扬镳。
最起码有个学历,混个白领之类的坐办公室的工作,这样也不会给五哥丢脸。
简宁哲对于程明义上成人高校这件事是持支持态度的,听说程明义报了名还帮着他搜罗了一堆课外辅导书。尽管这年头成人高校毕业证很容易拿到,有些人几乎都是混下来的,不过简宁哲是希望程明义真的学到一些东西,就算不为学历,多学点东西总是没错的。
程明义拿到毕业证后回了老家一趟,老房子拆迁给了他上百万的拆迁费。刚好这个时候简宁哲不打算再住公司租的公寓,看好了一个安保非常好的小区打算买房子正缺一点钱,程明义瞒着简宁哲,在老家就偷偷把拆迁费转到简宁哲的账户里。
他拿着毕业证归心似箭,想听到五哥夸他努力,想看到五哥收到钱后一脸“你干什么”的表情,想在五哥的新房子里住第一晚。
然后……
没有然后了,从机场回华市的高速上,一辆出租车为了躲避对面驶来的逆行车,整辆车都撞到护栏上,司机重伤,车上的乘客当场死亡。
两天后,简宁哲带着程明义的骨灰回到老家,将程明义埋在了他自己买的家族墓地中。
作者有话要说:
☆、新生
镜子中的青年看起来还有些稚气,瞧着二十岁左右的样子,手掌上没有任何茧子,皮肤也相当好,想必过去的生活一定很优渥,同样的,也肯定不爱学习。
谭飞扬在豪华却不奢华的屋子中转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看起来像纸笔的东西,他点点头,看来学习是真的不好。倒了一杯水,用手指蘸着在桌子上写了几个字,比程明义那□□爬字还要丑,简直不忍直视!
盯着桌子上“简宁哲”三个字,直到水渍蒸发,桌上再也显示不出这三个字的痕迹后,谭飞扬终于忍不住掀了桌子!
“什么鬼东西!”过去的程明义,现在的谭飞扬忍不住吼了一声,狰狞的表情与谭飞扬这张俊逸的脸完全不符。
谭飞扬站在镜子前,右手食指非常不礼貌地指着镜子中的人说:“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好青年,富二代,脑子里存的知识连我这个初中生都不如,你这是脑袋还是绣花枕头?还海归留学生,国际名校提前毕业的学生,你毕业证怎么弄来的?就连英语都只会口语不会写,跟文盲有什么区别!”
他气呼呼地对镜子里的人说:“长得还这么丑!娘们唧唧的!”
这句话其实就有些偏颇了,谭飞扬长相正是时下流行的韩式风格,不少小鲜肉都玩命把自己往这个长相上整,而谭飞扬的脸明显没有经过任何修饰,五官搭配还十分完美,微微斜上挑的眉毛给他的气质添上一分不羁,正式时下小女生最喜欢的酷帅坏孩子。更完美的是,他的气质与容貌浑然天成,正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中的天然。
然而……
过去的程明义从小体弱,巴不得自己能长得五大三粗,他身量还没长开就跑出去打工,超体力负荷又营养不良,身高到175就说什么也不长了。他母亲身高172,父亲185,按照遗传学来说最起码应该有180,可惜成长期时没有照顾好自己,最后只能含泪留在175。不过程明义也不放弃,等条件好一点后,一有时间就跑到健身房锻炼,没事还登登山什么的,倒是练出了一身壮壮的肌肉。
程明义觉得最帅的男人应该是施瓦辛格那样高高壮壮一身肌肉的人,可惜东方人少有满足他审美的。至于谭飞扬这种韩式小鲜肉,确实程明义最讨厌的长相。
但是……没办法选。
程明义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车祸的时候就明白了。然而下一秒他就出现在这个名叫谭飞扬的青年兼富二代身上,他就只能是谭飞扬。
其实,应该是他占便宜了。就算是飞来横祸,他的生命也已经走到尽头,现在能够用这种方式再活一次,真的是很幸运。
至于谭飞扬本人……
那纯粹就是自己作死!
程明义在谭飞扬身上完全理解了“不作不死”的精髓,好好的富二代,上有父辈累积下来的大笔财富,下有一个大自己很多超有能力超有责任感的大哥,谭飞扬根本什么都不用做,每年靠着分红就能奢华一辈子。前有父亲给他留的股份,后有超级照顾弟弟的大哥玩命扩大家业,好让弟弟每年拿到更多钱。这样的条件,谭飞扬为什么不好好过日子呢?
他就算不喜欢学习,不喜欢工作,不喜欢奋斗,也可以没事打打游戏旅旅游泡泡妞花花钱,世界这么大,有钱可以做很多时间,谭飞扬却偏偏跑去混趴,把自己过得乱七八糟,最后酒精兑兴奋剂,生生把自己喝死了。
现在的谭飞扬从病床上醒来,面对大哥谭飞宇那张火山爆发的脸时,不仅不觉得害怕,反倒希望能跟谭飞宇一起狠狠教训谭飞扬一顿。生生把自己作死,让关心自己的人受伤,这好玩吗?
所以当谭飞宇把谭飞扬关了禁闭后,谭飞扬一点都不生气,一点也不想跑出去玩,他现在头还晕着呢,稍微动作大一点就想吐,这样的身体,还是乖乖在家输液吧!
可、是!
手机在桌子上不断震动,一看来电人,谭飞扬直接就把手机扔到玻璃上,手机和玻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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