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例如,他知道陈明宇家中有不少钱,且身强体壮,脑子不差,长相也算端正,因此才会有那么多受害人。
这样的一个人越狱了,实在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刘易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你来吗?”
“为什么?”
“孔巧进被他杀了。”
霍戈不可置信地说道:“什么?!”那个男人怎么,怎么这么死了?死在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手里?
“因为那群不负责任的家伙把孔巧进和他关到同一间牢里了,”刘易捋了一把头发,眼中满是疲倦,“孔巧进送进来的时候已经是半死不活了,陈明宇就把他勒死了,然后做出孔巧进是自杀的假象,让看守进来收拾孔巧进的尸体。那天的看管不够严格,陈明宇就趁着看守进来的时候将他敲晕,又换上了他的衣服逃了出去。”
“接下来,我们要将他捉回来么?”
“是,”刘易点了点头,“严格说起来,陈明宇只杀过孔巧进这一个人,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比许多杀人犯还要严重。上一次因为他并没有伤人性命,因此判的是无期徒刑,这一次,恐怕……”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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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路。
公共厕所内,一个衣着怪异,打扮有些像警员的男子站在洗脸台前,哗哗的水流从水龙头处流下,男子用双手捧着水,往脸上一扑,随意地清洗着。
男子关了水龙头,站在镜子前照了一下自己的模样,头发有些乱,额前的碎发上还挂着水珠,胡子很长时间没剃了,有些浓密,使得原本才三十出头的他看起来老了好几岁。长久以来没见过阳光的皮肤看起来有些苍白,一双鹰一般的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
还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男人皱了皱眉眉头,发觉自己身上还穿着那身警服。
c,ao,真他娘难受。男人在心中暗骂了一句,将身上的警服脱了下来,又在男厕所的角落里晃悠了一会儿,果然看见了被人遗忘在这里的打火机。男人捡起那个打火机,进了一个包间,将那身衣服点燃,冷着脸看着那身衣服燃成灰烬后按下了冲水键。
此刻,男人身上只剩下一件衬衫和黑色长裤,十一月初的天气,这样的打扮是有点凉的,可是他偏偏又没有钱。男人皱着眉头,在这个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扫了一圈,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嘿,兄弟,陪我走一趟怎么样?”男人将手拍在了一个胖子的肩膀上。那个胖子回头很是嫌恶地看了他一样,刚想问他‘你他妈谁啊’,可是在对上男人那双带着凶光的眼睛之后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十分钟后,男人从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裤子兜里踹了几百块钱,他只是瞥了一眼那个真皮钱包,便将那个钱包连同里面的卡一起扔进了垃圾桶。而那个小巷子内,一个胖子已经倒在了地上,晕了过去。
男人用抢来的钱去买了一套不怎么显眼的衣服,又去小旅馆开了个钟点房。他在钟点房内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再将自己那张脸拾掇了一下。
镜子里的人已经和之前的大不一样了,胡子剃了之后整个人都年轻了许多,仿佛又回到了三十岁之前,脏衣服被换下来之后整个人也看起来清爽了许多,只是那双鹰一般的眼睛,仍然是是不是地在迸发出杀气。
挺好的,男人想,我陈明宇就是要像现在这个样子。
陈明宇下了楼,将房间推了,随后走到了外面,打算找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他刚刚从监狱里逃出来,自然是不可能回去以前的家,而且那个房子被封了,他也进不去。以前的朋友碍于他罪犯的身份,也断然不可能让他住进去,他得找个地方,或者说找个可以工作的地方才行。
他干不来那些杂七杂八的小市民工作,也干不来那些办公室里打键盘的工作,他想做的是带着血腥味儿的,比如——到黑社会老大手底下当打手?或者去□□拳?只可惜a市的治安还算不错,不存在黑社会或者黑拳一类的东西。
陈明宇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路过书店他会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看过书了,路过餐馆他会想到自己还没吃东西,路过花店他会想到自己好久没闻过花香。当他的眼睛从花店移开,看向花店旁边的那家店的时候,他愣住了。
透过那扇玻璃门,他看到了一个人,那人背对着他,所以他看不清那人的面容,不过单单是看着那个背影,他就觉得自己的欲/望要被勾起来了。
说起来,好像也很久没有玩过男人了啊。
陈明宇向着那间屋子走了过去,门是自动的,陈明宇一站在门口,就听见机械的女声传入耳中‘欢迎光临’,接着,门就开了。原本背对着门口正在剪花枝的男人也回过了头,看向了陈明宇。当陈明宇看到那张脸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好像有反应了。
非常漂亮的一张脸,但是这个漂亮并不是指他长得有多女气,而是说他长得很j-i,ng致。那个男人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眼镜下是一双勾人的狐狸眼,眼角微微有些上挑,他的皮肤很白,却不是病态的苍白,而是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那种。鼻梁很挺,嘴唇偏薄,脸颊很削瘦。不知是不是陈明宇的错觉,他总觉得这个男人看着他的时候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再配上他身上穿着的白大褂,整个人都给他一种禁欲系美人的感觉。
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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