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话音刚刚落下,正房的门就被直接推开了。听过刚才对话的谢笙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肯定就是自己那个侯爷爹了。
谢笙没事可干,条件反射的上下扫了谢侯爷两眼,心里立刻默念道。大概一米八二左右,身材魁梧,营养中等。不错,以后我的身高肯定不会矮了。神志清楚,神色疲惫,肯定是今天做事情很辛苦。面色红润,皮肤弹性尚可,肤色偏黑。想想自己和姐姐的肤色,估计这侯爷爹是晒的。不对,一不小心又按以前写大病历的习惯看人了,这可要不得,古代可没有西医的大病历规范用语。
谢侯爷是知道自己夫人来了的,只是事先没想到这刚出生不久的次子也被夫人一起带了来。便在听了下人的禀报之后,匆匆推开了房门。让谢侯爷没想到的是,他第一眼看到的不是自己的夫人,而是那榻上包的红彤彤的小孩子。那小子自个儿躺在那里,也不哭不闹,一双葡萄大的眼睛好奇的看着自己,让谢侯爷的一颗心立刻软了下来。
“啊啊,”谢笙伸出右手,对着谢侯爷做了两下伸手握拳的动作,露出了一个无齿的灿烂笑容。
“笙儿?”听见谢笙的声音,先前没被外头说话声吵醒的李氏条件反射的坐了起来,明明人还迷糊着,手就已经习惯性的往旁边伸去。
因为谢笙刚刚翻了个身,李氏按照自己习惯的距离竟然没有摸到襁褓,几乎是一个激灵,李氏立刻就被吓醒了,直到看见谢笙安安稳稳的躺在离自己方才所及之处约莫一掌的地方时,李氏这才松了口气,发现了不对。
“侯爷,您回来了!”李氏眼中迸发出惊喜,她立刻站了起来快走几步,来到了谢侯爷身边。可不过多看了几眼,李氏眼中就带上了泪,“瘦了、黑了,侯爷您辛苦了。”
谢侯爷心里对李氏的关心十分受用,笑了起来:“哪有你说的这么严重,不过蜀中夏日确实要比京中更热些,这两日你来得巧,天气不错,过几天热了,你就去我在山谷的别院里住去,那里景色宜人、气候合宜,最是养人了。”
李氏见谢侯爷和自己说话的时候,眼睛不住的往谢笙身上看,忙侧身让开,对侯爷道:“侯爷,这就是咱们的笙儿。”
“好好好,”谢侯爷笑得更是开怀,一把抓着谢笙襁褓上束带的地方就把谢笙从榻上提了起来,而后抱在了怀里。
谢笙对这个动作倒是没什么感觉,反而觉得有些刺激,或者说,对于小孩子来说,这个稍微有些大大咧咧,飞高高一样的动作,都是比较讨小孩喜欢的。不过谢笙瞧见李氏被谢侯爷这样毛躁的动作吓得脸色都白了几分,只是在这会儿的烛火下,看得不是太分明。为了不叫母亲担心,谢笙双手做了几下拍手的动作,笑得格外欢快。
李氏见谢笙喜欢才放下心,转而道:“侯爷还没梳洗吧。”
李氏说完,就对着外头吩咐了几句,很快就有人捧了水上来。谢侯爷原本想要自己来的,被李氏抢了过去。
“就让我服侍侯爷一回,侯爷可不能嫌我毛手毛脚。”
“怎会,”谢侯爷又颠了颠在怀里抱着的谢笙问李氏,“我方才仿佛听见你喊笙儿?是哪个笙?”
李氏背着谢笙爷俩,看不清她面上的神情,只能看见她如凝脂软玉一般的手轻轻的洗着帕子,她的声音放得又轻又慢:“还能是哪个?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娘说按着族谱,合该轮到这个字,也就不必再去另选旁的了。”
谢笙抬头一看,发现谢侯爷脸色立刻就变了,只是这话是他老娘说出来的,他也不好反驳,只能在洗了一把脸后,一手抱着谢笙,一手拉着李氏道:“这些年,辛苦你了,等咱们笙儿长大,我定请名师为他择一寓意上佳的字。”
“孝顺婆母,抚育儿女,这都是妾身应该做的,怎么能说辛苦,为了侯爷,妾心甘情愿,”李氏脸上带着几分坚定和爱恋,在烛光下竟展现出惊心动魄的美感。
谢笙眨了眨眼睛,有些不敢认,这还是他母亲吗?或许,只是因为他自个儿孤陋寡闻?
不过谢笙也只是看了片刻,就收回了视线,这是自己的母亲,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
关于谢笙名字的这场官司,虽然难以接受,到底已成定局,没什么可以辩驳的。可导致李氏刚刚出了月子,顾不得入蜀一路遥远而颠簸的路途,也要带着自己这个小婴儿走的关键原因,是因为谢笙那个偏心眼的祖母做的太过,要是再不跑路,谢笙就要夭折在侯府里了。
比起几乎必死的侯府,路途虽远,到底还有一线生机。
“侯爷,我想请您答应一件事儿。”
“你说,”或许是李氏的气氛铺垫的太好,谢侯爷不自主的理了理她鬓边的碎发。
“咱们府里已经有麒儿在,侯府后继有人,我就想着,是不是让咱们笙儿走科举一途。倒也不为其他,读书明理,也算是为我们府里留一条退路。”
烛火明明暗暗,照在李氏脸上。这话虽然说得好听,在场之人却都知道,这不过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好,蜀中有名师,等笙儿满了三岁,我亲去求他收笙儿为徒。”
第3章 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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