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乞丐捡到我那天是七月初七,因为当年我身上有一块玉佩有个七字,嗯,还因为我身上有个七颗痣。”
一连串的七让魏君宵反应不过来。
看著小乞丐一身的脏污与旁边老乞丐的身体,一向j-i,ng明自私市侩的魏君宵,少有的有了一丝怜惜之意。
“你以後有什麽打算,要不,就和我走吧。”
“不要,”小七儿摇了摇头,“和你混有什麽好的?你都混这样了,对了,你是做什麽的?”
“我是暖春阁的老板。”
“咦,那是很大的地方嘛。”
连小七儿也知道暖春阁,这让魏君宵很是讶异。
“那你要不要和我混?”
“那,和你混有什麽好处吗?”
小七眨眨眼睛,一张脸,就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比较有点可看性。
“我给你月俸?”
“不要,那能拿来吃吗?”小七不懂,毕竟他只有七八岁而已。
“呵,如果你和我混,那你想吃什麽我都买给你吃。”
“真的?”
小七儿的眼睛瞬间瞪大,晶亮而透澈的眼眸像天上闪烁的星星一样。
“那我要去,我一定和你混!”小七只差摇尾巴了。
“你啊!真是孩子,也不怕我把你卖了?”
毕竟是小孩子,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话。
“再差会差过现在吗?”小七有小七自己的理论。“人都快死了,还管得了自己卖不卖掉吗?如果你天天给我饱饭吃,把我卖了又怎麽样?”
一脸的理所当然与现实,让魏君宵怔愣了好久,苦笑著摇摇头。
是啊,对於小七儿来说,也许吃饱饭比什麽都重要,也许是优渥的生活过得久了,他把现实都混淆了。
就这样,在第二天李勇来接魏君宵时,身边就多了个小尾巴。
而魏君宵并没有卖掉这个小尾巴,相反的,他把这个小尾巴收为义子。
从此,世上少了个叫小七儿的小乞丐,暖宵阁却多了个少老板---魏七。
第三章
昱安城是商国除了都城外最繁华的城了。
不只是因为地广人口密集,而是因为他的位置。
昱安城位於商国最南面的地方,一年四季,只有这座城市是四季如春的。唯一的缺点就是一年中会有两到三个月下著y-in密不断的细雨吧。
而现在,在y-in暗潮s-hi的三月里,昱安城里依然不断的下著密密的细雨。
一辆牛皮纸顶的马车,正走在昱安城最有名的烟花巷中。
车子在最大的暖宵阁前停了下了,车帘慢慢的掀起,魏君宵从车子上走了下来,李勇撑起了一把伞,及时的挡住了绵延不断的雨丝。
大门是打开的,正在门里廊上打盹的龟奴听到了响声抬起头,看到魏君宵时立刻从坐著的姿势迅速的转为站立。
“老板,您回来啦!不是说要七天才回来吗?”
龟奴李安的声音响亮的一点也不像刚刚在打盹偷懒的样子,旁边的小龟奴毛毛却知机的偷偷的挪动著步子往阁里跑去。
魏君宵的眼睛扫了迅速消失的小身影一眼,只在鼻里“嗯”了一声,没有理会李安的问语,从李勇的手中接过了伞。
“李勇,你回去吧,好好休息几天再过来,我这几天都会留在阁里。”
“是。”
李勇低头轻应了一声。
魏君宵打著伞让过了门口不住弯身点头的李安走入了阁内,知道老板习性的下人们见怪不怪的径自打扫的打扫,收拾的收拾,只是在魏君宵经过时才会有礼的点头侧身问好,在老板经过後继续著手里的工作。
“老板不高兴啦?”
李安看著魏君宵的身影消失在长廊後转身看看自己的哥哥李勇。
“你还说!我问你,七少是不是又在玩了?毛毛去报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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