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啊,但是没办法有些事总要有人做,我们不做谁来?野生动物被盗猎者猖獗猎杀,我们必须守着啊!”
“我相信你妻子会理解你的。”孟钦拍拍小伙子的肩膀,鼓励他。
小伙子点点头,“我妻子这点好,抱怨是抱怨,不过还是很支持我,而且我也不是长期驻扎,还是会回家的。”
关衫点点头,“懂得疼老婆的男人就是好男人。”
“是吧!”小伙子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看向两人的服装,“你们这是?”
“入乡随俗。”关衫回答。
“还挺好看的。”小伙子呵呵一笑,指了指围栏那边,“pe在那边。”
关衫和孟钦跟小伙子微微颔首,然后一起走了过去。
pe长大了不少,一看见关衫似乎有点兴奋甩着鼻子,关衫走过去摸着pe真是认得人,没有抗拒。
孟钦的眼睛,对它说:“pe,今天要你做个见证了。”
说完他牵着关衫稍稍退后一步,对她说:“其实三年前在这里我向你求婚的时候我就开始想我要给你一个什么样的婚礼呢?我想过无数的场景,无数的誓词,可是到了现在我只想平平淡淡的告诉你,我很幸运遇见了你,更幸运的是我没丢掉你,我抓住了你,人这一生有很多遗憾和坎坷,我都经历过了,但是只要有你,未来不管有多少的困难我都无所谓,所以你愿意爱我一生一世,不离不弃吗?”
其实结婚誓词有很多,美好的放着光芒,华丽的闪着金光,温馨的暖入心脾,浪漫的甜如蜜糖,而孟钦的誓词简单平淡,却只有他们知道这每一字每一句到底有多么的沉重。
关衫眼中泛着泪光,她点点头,“我愿意。”
“到你了。”孟钦伸手理了理关衫被微风吹拂的发丝。
“我是个医生,我最看重的是生病和死亡,看多了会害怕会不敢去想,所以在没有遇见你以前我想都没想过自己也会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是因为是你,我迫不及待的想要成为你的妻子,这好像成了我这辈子最期待最想做的一件事。所以,孟钦,你愿意娶我,爱我,无论生老病死,你也会对我不离不弃,矢志不渝吗?”
孟钦点点头,眼圈有点红,“我愿意。”
远山彩虹斑斓,pe仰着鼻子像是宣布他们正式结成夫妻,简单却不平凡。
……
他们本总是错过,却在那个美好的年月中相逢。
他们本失之交臂,却在漫长的岁月里耐心等待。
风光会旧,时光会迷。
庆幸生命中有这样一个你,能披荆斩棘,能翻山越岭,不惧风雨,不畏艰辛,跨越生死之门,只为与你相遇。
我所存在的意义,就是站在这里——等你。
——————【正文完】
r99番外1
银铃遇上周子晨是因为她的病,那个时候她刚好要回榕越参加一场签售会,谁知道因为身体不适不得不提前结束去往就近的云华医院,见到了那个不苟言笑的周医生。
喜欢一个人其实真说不上来理由,银铃是一个网络作家,虽然写悬疑可是也写爱情,理论上她是一个能把爱情这两个字透析的头头是道的人,二次元的好友常常说她把男人看的太透彻了,三次元怎么找男朋友啊?
可是,银铃看着眼前这个温润帅气的男人,不由的一笑,怎么就找不到了,眼前不正是一个从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吗?
所以,从那以后,云华医院总能看见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银铃长得漂亮,是公认了的美女大大,见过真人的读者粉丝在微博上出她的照片,立刻上热门,赞美之声此起彼伏,说什么明明靠颜值却偏偏靠才华,也有说社会我老公,走的了小清新玩得转女神风,还有的说你是光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爱你一万年……
银铃自称是读者的老公,笔名yl,早期大家都以为这个文锋犀利的作者是个汉子,慢慢的随着知名度一天天增高,大家才恍然大悟,我家老公竟然是个美女,于是因为她的颜值又吸了一波颜粉。
所以她一直认为没有自己拿不下的男人,只有自己不想要的男人,她从来就是个自信的姑娘,开朗而坦白。
每天她都用不同的风格色/诱周子晨,谁知道人家根本就不甩她,后来她终于知道了不是自己没有魅力,也不是周子晨性取向不明,而是他心里有了人,这一点她很清楚,心里有了人的男人就像一个根深蒂固的树桩,想要连根拔起,必费一番心血。
她认识的孟钦不就是这样,伤了多少女人的心啊,实在是混蛋啊!
银铃并没有因为周子晨心里有人了就放弃,反而是越挫越勇,每天找各种借口跟他偶遇,在医院,在街上,在商场,在超市,甚至于在他家楼下都能遇见跑步经过的她,周子晨一次次的告诫她别在想那些有的没的,他不会跟自己的病人有任何发展,让她该干嘛干嘛,这个时候银铃才发现一向温和的周医生也是有脾气哒。
怎么办?更喜欢他了。
慢慢的,周子晨随便银铃怎么样,他知道他是自由作家,一天闲的跟个蛋似的,他的作战方式就是不闻不问,哪怕你穿的再性感我也当你是男人。
关衫回国的那段时间,银铃发现周子晨好像变得有点不一样,后来打听下才知道周子晨的师妹回来了,她就在想啊,或许周子晨心里的那个人就是他这个师妹。
所以那天见到关衫她也吃了一惊,跟自己想象中的那个师妹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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