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没比我小几岁嘛,长得这么好看,穿戴也不错,看来家境也不错。很多人追吧,为什么不找一个互相喜欢的单身男孩子?何苦这样糟蹋自己。”
dy已经做好了挨巴掌的准备,听赵澜一副要和她谈心的架势倒有些不知所措:“对不起洛太太我就是单纯地喜欢洛总。”
赵澜温柔地笑着:“你也图不了他的钱,他手边随时捏着的钱也就有十万左右,连个奢侈品包也买不了。我也不愿意揣度你是为了钱,毕竟在不了解情况的时候这样想很侮辱人。那我们就分享一下为什么喜欢洛宇吧。”
dy自从知道是洛宇让赵澜来的,就知道彻底没戏了,她委屈地哭了起来:“洛太太对不起,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你的家庭,我大学的时候就认识洛总的,我其实和他一个大学的,上大学的时候谁都知道他喜欢亚洲的女孩子,我就想我有没有可能呢?我是中国人又是他同院的学妹。”
“后来我加入他的社团,拼命地表现自己,可是那时候洛宇疯了一样非要回国到p大读直博,他也不在社团里出现了,一年很快过去,他就这样毕业了。洛太太我是真的很喜欢他,我喜欢他四年,一毕业就来他的公司应聘。”
小姑娘说着说着就抽噎了起来。赵澜问:“你喜欢他什么啊?”“他长得好看,那么优秀却又那么能吃苦。对谁都温柔有礼,让人看见他就忍不住想靠近他。”
赵澜不禁笑道:“你知道他也像很多男人一样把袜子乱丢么?你知道他以前又刺儿头又混蛋么?”dy呆呆地看着她:“可是我就是喜欢他,这是我的权利。”
赵澜不反驳:“这的确是你的权利,但你给别人造成困扰就是不道德。现在我来跟你权衡一下利弊吧。我13岁时认识洛宇,整个初中都在想方设法地接近他,所以我可以理解你的喜欢。他高三那年因为家庭原因整个人颓废愤世得像个傻哔,是我天天死皮赖脸地一直陪他复习,凭他当时那个英语水平,根本就出不了国。我不是说我对他有什么恩情,我只是想跟你说,我们之间不是商业联姻,不是不靠谱地一见钟情见色起意,我们兜兜转转这么多年都只有对方,你觉得你可以插到我们中间么?”
dy一时呆住了,她的眼泪珠子一样掉下来:“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住,我真的非常喜欢他。”
赵澜有些不耐烦地叹了口气:“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有理性。如果洛宇没有结婚,那么我并不介意与你公平竞争,虽然我不认为你有赢的可能性,但我会尊重你追求他的权利和勇气。但是现在我们结婚了,难听的话我就不说了。”
赵澜站了起来,掸了掸大衣,转头淡淡看了看她一眼:“为你的父母想一想,养你这么大,送你出国,不是让你给人当姘头的。”
赵澜一出门就看见贴着墙偷听的洛宇,他本来一手插兜一手划着手机,此时抬手摸了摸赵澜的头,顺手把她搂紧自己怀里,目光促狭:“澜澜这么喜欢我啊。”
赵澜撇撇嘴:“跟情敌说话的时候当然要夸张几倍啊,这不是国际惯例嘛。你别让她在这里继续干了,你让邵刚给她写封推荐信,让她去别的地方工作吧。不是我不信任你,我知道有人缠着你我膈应。”
洛宇忙不迭地卖乖点头:“都听你的,你去哪儿啊,不在我这待会了?”洛宇一边走一边背对着他摆摆手:“回去肝论文了,你晚上好好吃饭。”洛宇笑着对着她的背影说:“注意你的腰。”
作者有话要说: 没啥可说的就打个滚好了~
☆、初识
和小情敌的对话勾起了赵澜对初中的回忆,那时候的事对于二十七的赵澜来说已经很遥远了,但有关洛宇的所有事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自从音乐课看到洛宇拉小提琴以后,赵澜就对洛宇的事格外地上心。
洛宇坐在她隔排斜后方,平时根本没有交集,可是只要仔细留意就可以得知洛宇的很多信息。
他喜欢一切和机械有关的东西,手工课上不管做什么都是最快的;他是诗社的骨干,最喜欢的当代诗人是北岛,最喜欢的古代诗人是贾岛;对女生温文有礼却又保持距离,和班里大部分男生交情都很不错,这样一个人根本无从靠近。
暗恋时的女孩脑子里天天都在排演话剧,虽然观众只有自己一个人。
赵澜幻想过无数次和洛宇的偶遇或独处,可是一次都没有实现过。班里有那么多活泼开朗的女生,有的和洛宇称兄道弟,有的和洛宇言笑晏晏,自己根本没有性格上的优势。就这样窥视了洛宇一年,初二的时候赵澜终于等到了诗社的招新。
洛宇当时已经是诗社的副社长,面试的姑娘挤得楼道水泄不通,赵澜强迫症一样地反复拨弄自己的刘海,还小心翼翼地涂了点唇膏。
洛宇脸上露出标准的友善笑容:“赵澜同学你好,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认为诗歌为什么存在?”赵澜想了想道:“《尚书》里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诗歌是人们抒发内心志向抱负时产生的,是情绪和态度的外溢与传递,是人类普遍存在的精神需求。”
洛宇冲她点点头,另外一个女面试官接着问道:“很多同学都提到了诗言志,但是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一句套话罢了,你可以谈谈诗歌对于我们这个年纪的同学有什么意义么?”
赵澜不禁笑了:“你说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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