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不开,桃不走(原名《燃烧吧!姑姑》)》作者:总攻大人
文案:
说起我的表侄子,那可是狐狸的心肠,恶魔的手段,一张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我无奈:“乖侄子,你有属下千千万,为什么非要找姑姑替你做事?”
他笑得清雅:“因为,你是她们其中最难看的一个,一定不会有男人看上你,这样你就可以安安心心替我做事了。”
“……”
“千万别自卑,做人最要紧是内在美。”
……对,他没别的意思,他只是说我外表差一点而已。
延续一贯轻松搞笑文风
第1章...
江南首富陆老爷为人敦厚,家业殷实,妻贤子孝,唯独没有女儿。他多年来求神拜佛问卦占卜,盼望着能在有生之年再得一女,以全心愿。而皇天不负有心人,陆老爷半生行善积德,终在五旬之年喜得一女,陆府上下无不欢呼雀跃,陆府内外更是处处张灯结彩,好似过年一般。
陆老爷在江南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虽读书不多,平日里也端得出一家之主的派头,可自从有了女儿之后,他逢人便夸自己的女儿如何如何乖巧,如何如何聪慧,三岁背唐诗四岁打酱油五岁就会爬墙——毫不矜持谦虚,极尽所言之能。但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却说陆老爷对幺女的宠爱可谓到了溺爱的程度,要黑的不会给白的,要星星恨不得把月亮给摘下来,陆小姐出生后直到百日,仍因为怕委屈了她而一直下拿不定取什么名字才好。
直到陆小姐摆满百日酒抓阄之时,陆老爷终于决定,且看陆小姐抓到什么,便将她的名字取做什么,上天赐给的女儿,便由上天来赐一个名字。
可令谁都没想到的是,陆小姐这抓阄抓到的却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个人。
那一日,书风雅跟随父亲来陆府参加陆小姐的百日酒,他一身雪衫,长身玉立在人群之中,略微发怔地看着那雪白可爱的陆小姐在一堆宝物中转来转去,然后直直地朝自己爬了过来。
他心底有些愕然,却并没表现出来,弯身将她抱进怀里,她一弯杏眸,竟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神奇的一幕让陆老爷十分惊讶,虽然起名字的事由于“抓”了个人而没了下文,但将来挑女婿却省了不少事——就照着书风雅这般风华来选,包他闺女喜欢,错不了!
就这样,陆小姐的百日酒在众人意味深长的微笑中结束了,在今后很长一段日子里,陆小姐抓阄抓了位小公子的事仍流传在江南坊间,陆小姐还没长大便已闻名江南了。
人们津津乐道于陆小姐的特别,又不得不佩服陆小姐的远目,因为多年后他们发现,那位被陆小姐抓到的书家小少爷,端得是一位独步天下、绝无分号的翩翩佳公子。
*
夜晚的陆府静谧而安逸,几缕沁人心脾的轻风缓缓吹过,花坛中绽放的鲜花随风摇曳起来,姿态优美,恍若谪尘仙子。
陆映真蹲在陆府后花园里斗蛐蛐,斗着斗着,她忽然“啪”得一声掰断了手里的稻草,满面哀痛地替当年的自己惋惜——当初怎么就鬼迷心窍地抓了书风雅呢?若非如此,今天她也就不用发愁那老不死的爹不断地替她寻觅和书风雅差不多的男人嫁了。
托她爹老来得女的福,她有一个比自己大二十几岁的大哥,而书风雅的父亲正是她大哥的结拜义兄,书风雅虽年纪比她大不少,严格说起来却算是她的侄子。陆家和书家都是名门世家,陆老爷不可能冒着luàn_lún的危险把陆映真嫁给书风雅,所以只能找个和他差不多的男人。
——可最重要的是,谁要找个像他那样浑身上下都是心眼但凡走神一点就得被算计的死去活来外加不说话气死人一说话能憋死人的自恋臭男人啊!
“来福新下了一窝小狗,陆叔叔送我了一只。”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清越动听的男声,陆映真没好气地白了一眼说话的人,他口中的“陆叔叔”正是她的大哥,而他正是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和她的名字绑在一起的书风雅“贤侄”。
“我给它取名字叫真真。”
陆映真一愣,随即愕然道:“什么?那不是和我一样名字了?”
书风雅斜靠在一旁的藤榻上,素白修长的手轻握着一卷书,书本遮掩了他大半脸庞,只露出一双黛色万千的凤眸:“所以我又改了。”
陆映真缓了脸色:“这还差不多,让它跟我一样名字那岂不是侮辱我?”
书风雅抬眸看了她一眼复又懒散垂下,眼神扫过书面:“我是怕侮辱了那只狗。”
……对了!这就是她掰断稻草的原因!
陆映真无法忍受地站起来就走:“算了,我们还是散伙吧。”
“为什么?”
“因为我已经燃起了熊熊怒火,一发而不可收拾。”
“哦。”书风雅轻轻站起,随手一揽将她困进怀里,弹了弹肩上扰人的尘,随意道,“那就让我来为真真救火吧。”
陆映真被他搂得喘不过气来,余光瞥见他那过分清俊的脸庞上露出的温润笑意,红着脸道:“你说的事我不会答应的,你走吧。”
“只要真真愿意离开陆府与我一起走,我保证陆老爷一定会答应我们的婚事,只是时间长短而已。”
【各位亲朋,各位好友,我放弃一切,和书风雅私奔了。感谢大家多年的关怀和帮助,祝大家幸福!没法面对大家的期盼和信任,也没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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