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自恒能拿出什么好文章,只求语句通顺,但周自恒却让他刮目相看。
“你写了什么?”明玥顺著他的话题询问。
“《明玥,我想对你说》。”周自恒摸著口袋里的结婚证,忆起流年,居然对这篇作文,尚能算得上是记忆犹新。
“卿卿吾妻亲启:
今天,是我七十岁的生辰。回首往昔,我们远远走出不止半生,也许时光即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终结,所以,明玥,我想对你说——”
周自恒开始口头叙述这篇文章,而明玥一瞬间也回想起,武老师在毕业晚会上也曾经说过,这篇作文让他印象深刻,其中很有老夫老妻的感觉。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大概是周自恒以七十岁的口吻记事,好似在他的作文里,他们就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
“我已经七十岁了,白发苍苍,皱纹满脸,我不再年轻,弯腰驼背,言语喋喋不清。”
“我已经七十岁了,常常会做梦,梦见我们少年的时代,醒来你在身旁,却也像梦一场。”
“我已经七十岁了,会有坏脾气,坏心情,因为固执暴躁,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老头子。”
“我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也会突然间觉得若有所失;我常常会重复上一秒我说过的话,也会忘记我曾经说过的言语;我常常不记得回家的路,也会忘记给家里打去电话。”
“但明玥,我还记得你。”
“我还记得你的头发曾经是黑色的,如今白了也很好看;我还记得你是学舞蹈的,如今跳不动了也是一个优雅的老太太;我还记得你是长得很漂亮的,如今睡意昏沉也美丽如昔。”
“……”
“我还记得,我是喜欢你的。”
“我以前常骑著单车载你,如今载不动了,我就拄著拐杖搀著你;我以前常惹你流泪,如今说不出大话了,我就说笑话逗你;我以前常给你买奶茶,如今你不喜欢了,我就买了自己喝。”
“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些爱情如同宿命般无从逃避,不可取代,色授魂与,须以性命相拼。”
“在我七十岁的时候,已经看过了人世风雨,我明白一件事,也知道喜欢就是那样,和第几次无关。”
“所以如今我已经七十岁了,却还记得初恋就喜欢著的你。”
“明玥,以上这些,就是我想对你说的,所有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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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写到这里,就只剩下一个尾声,这篇文历时长达几乎四个月,说实话,睡觉觉没想到会写这么长,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读者看。睡觉觉不是一个全职作者,在三次元有自己的事,因此,长篇小说耗费了睡觉觉很多自由时间,而我本人码字不快,常常四千字的更新要在电脑前呆四个多小时,室友都说,“哇,你都不出门的吗?你不觉得待在电脑前很不舒服吗?”诚然会的,所以睡觉觉也因为生病一度断更,或者总是请假,而又因为你们的留言打起精神,继续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很谢谢你们对睡觉觉,对《月亮》的包容。
这是一篇关于“爱和梦想”的老旧俗套的故事,很多人也说睡觉觉爱炖鸡汤,是啊,可是还是那句话,生活已经很艰辛了,小说里就要甜甜甜,圆满一点,我会坚持这个主题不动摇,带给你们更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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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更好的自己。
☆、第119章直至长风沙(一)
第一百一十九章.
若论起一月间,南城轰动全城的大事儿,非周明两家女儿婚嫁典礼莫属。
整座古城在时隔近几百年后再度满带红妆。
从栖霞山脚到秦淮河畔,每一顶画舫都笼上了红色的轻纱,每一根石柱都挂上了明媚的灯笼,每一段长街都点缀了绣满祝福的锦缎。
张灯结彩,彩绣辉煌。
十里红妆,莫过于此。
空运而来的玫瑰经由花艺师的巧手布置在婚车经行的路上,彼时恰恰是新雪初霁,山峦峰顶尚有晴雪,而沿街却有八十万朵热烈而娇艳的鲜花盛放——
恍若春日都提早到来,空气中都是馥郁的芳香。
满城都是随著凉风飘摇招展的红绸,印著双喜的灯笼与沿途不绝的玫瑰相互呼应。
五步一貌,十步一景。
而由明家别墅到盛光酒店的这一段路更加被装饰得好似加长的红毯。
层层密云被晴日拨开,天光便如同流泻的瀑布,沛然而下,一方蓝天被染得湛然明媚。
周自恒就站在红毯的尽头,等待著属于他的新娘的出现。
冬日设宴在室内,周冲挖空心思布置会场,提前一周就暂停了酒店营业,大厅被此起彼伏的红色帷幔围拢,簇新的双喜在每一个角落都能瞧见。
乐曲声悠扬流转,周冲也哼著小曲招待来访宾客。
何董事携著重礼而来,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金融操盘手,也忍不住夸赞道:“大周总真是大手笔啊!”
大抵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周冲较寻常时候更要英俊潇洒几分,穿著笔挺西装,忙活著也没时间抽烟,面上却依旧乐呵呵一片,摆手寒暄:“哪里哪里……”
他话是这么说,语气却不见得半点谦虚。
周冲素来是个爱炫耀的人,一点点成绩要嚷嚷地天下皆知才好,而今时今日,是他唯一的宝贝儿子结婚,关乎著老周家传宗接代的大事,是血脉沿袭的象征,十里红妆周冲都嫌少,恨不能把一座城都挂上大红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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