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
此时的空中出现一个字,恨。
恨?恨谁?萧墨吗?凌霄吗?我自己吗?不,谁都不是,我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命运,无力改变的命运。命运要我嫁给一个我毫不认识的人,就连嫁衣都给我穿好了,我抗拒,我挣扎,可就是无法逃脱,那个我不认识的人穿着血红的嫁衣站在我面前,像是一个吸血鬼。
“凌霄,救我?”我在梦里大声喊叫,我的身体听到我的叫声,灵魂依然在梦里,我没能从梦境中醒过来,那个人过来要将我接走。
“你不能这样对我?绝不能?我不爱你,我爱的是凌霄,是萧墨。不!我恨的是萧墨,他总是背叛我。但我情愿嫁给萧墨,也不要嫁给你。”我哭了,哭得歇斯底里却没有声音。
风又吹了起来,将我吹到空中,一双有力的大手将我拉入怀中,是凌霄,我紧紧抱着他,不愿放手。梦里的凌霄从来不对我说话,对我的思念淡然冷漠。我心开始疼起来,疼得喘不过气,疼得五脏六腑纠结在一处,疼得泪流满面。凌霄给我擦着眼泪,越擦我越疼。
而那个要和我结婚的陌生人,又将我抢了过去。把我放在床上,他没有脱我的衣服,自己把衣服脱了个精光,光着膀子,我以为他要对我欲行不轨,吓得抱紧胸口。惊恐地看着他,只见他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斧头,竟然朝我的胸口狠狠砸了下来,嘴里还大喊着:“去死吧....”
我只觉得心口一阵闷,再也喘不过气来,灵魂似乎被这一斧头砍进了身体,我知道我在梦里,我得醒过来,用尽了全力,我好像看见我坐了起来,还听到母亲对我说话,叫着我的名字,我看到母亲朝我走来,我对她说:“妈,我差点被一个陌生人给杀了。”眼前忽然变成了一片白光,母亲不见了。
原来我还是在梦中,并没有清醒过来。不,再这样下去我会死在梦里的,我一定要醒来,我拼命地抬头,抬手,可依然无济于事。
清晨在嘈杂的汽笛声到来,终于将我唤醒,我空空地望着墙壁,心里空的难受,强迫自己起床,简单洗漱之后,来到了书店。没了工作的我,就像梦里的无头苍蝇,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也不知道该往哪去?
我随手拿起一本言情小说看了起来,读书的时光会让你忘记时光,真想就这样读到时光老去。
来的时间久了,次数多了,邂逅了一位帅哥,我不是花痴型的女人,一见到帅哥就挪不开眼睛,注意他的原因是他身上的气质颇有些凌霄的味道。仅此一点就将我不由自主的吸引住了。
我暗中悄悄跟踪了他几次,并记住了他的车牌号码与他回家的路线。我们虽然从未说过话,但自那以后,每次去书店总带着一股莫名的悸动。一边看着书,一边感受在身旁的他,似乎全世界都因了他而绚丽多姿、美妙无穷。
所以那几天我抛却了晨晨等人所有的邀请,雷打不动地准时泡在书店里,尽管我狂热地爱上了这种感觉,但我并不想让对方知道,世间有种美妙就是在你还未将心事透漏出来时的畅想,种种甜蜜的果子会结满你的世界。倘若对方知道后不屑一顾,那片果子就会迅速烂在沧海桑田的光阴中,独留一味苦涩让你痉挛。
就在我每天享受着这份无言的甜蜜时,不知为何那位帅哥再也没来过,苦守了三天之后,我忍耐不住心中的焦躁,心里回想着他家的大约路线,开始每天故意走在那条路上,期盼着与他不经意地遇见。心中幻想过无数次遇见时的情景,那时我一定要与他说上一句话:是你啊!就像老朋友认识许久了一样,没有任何的陌生感。
而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清楚地记得一条路,从出生起,我认为这世界上最难事就是记住一条路和分清东西南北。读书时地理课我从未及格过,那些密密麻麻弯弯曲曲的路线图,看得我头晕脑胀。
长大后,记路虽没有多大改善,常住的地方东西南北好歹是认清的,当然一换地方依然迷离,所以我这辈子从不一人出远门。晨晨总说我,这世间最难解的迷就是我怎么没把自己弄丢了,呵呵!这是一个很神奇的命理题,像命运一样不容易破解,不过虽然我没弄丢过自己,但却比常人多走了许许多多的冤枉路。
人生不管走错多远的路,只要记得回头,就能找到回家的方向。
但我是个例外,我是一个神奇的生物,神奇到我从来不知道这就是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是一个样子,许多人的时候我又是另外一个样子,许多人的时候我想表现成一个人的样子,一个人的时候我想表现成许多人的样子,结果到现在别人弄不清楚我,我也弄不清自己。好歹这个世界宽容,让我像大神一样的存在着。
在我连续走了一个多星期也未遇到我日思夜想的帅哥之后,我开始一颗一颗的品尝苦涩的果子,就在我坐在公交车上吃到第一百零一颗的时候,一个侧目,我竟然看到了那个帅哥所住小区的名字。
我一直以为他在路北,往北追了这么许久才发现他在路南。无缘的人老天都不会指给你一条正确的路,从那以后,我便将此人放在过往疼痛的时光里,再也不曾想起。
他的世界不属于你,你又何必让自己的世界荒无人烟。
☆、胡歌
今晚的梦中,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先生,不知道怎么的,聊天的过程中对他越来越产生了感觉,他在一家酒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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