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兆硬是被她这一句怯生生的问好给噎住了,他瞪她,再瞪她,可惜以眼杀人法对曹安期毫无用处,她长长的睫毛眨了眨,大眼睛无辜地看回来。
好吧,他无奈地闭上眼睛,抹了把脸。
毕竟是疯女人的女儿,不好动手,而且她软和得跟糯米团子似的,总觉得凶一点就能吓得流出馅来。
他睁开眼睛,尽力心平气和地问:“你老看我干什么?”
“嗯……”曹安期低头盯着他腰间那两根带子,脑子里飞快找借口,“你怎么知道我在看你?”
两人都没发觉对话的走向有点歪,按照郎情妾意的勾搭范本,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
可惜,这一对少年男女在某方面都缺根弦。
“废话,”吴兆粗声粗气地继续吼她,“你天天都在看我,还躲同一个地方,今天看了我半小时,我能不知道?我又不是死人!”
小区的邻居大妈们结伴买菜,从两人身旁经过,听到这话忍不住掩嘴笑,一边走一边频频回头。
曹安期被她们笑得有点脸红,毕竟是女孩子,再迟钝也知道她们误会了什么。她把脑袋埋得更低,小声道:“我就是好奇……不能看吗?”
吴兆一愣。
对啊,他有什么理由不让她看?
常人在公共场合活动,似乎就默认这个人愿意接受注目,比如每天早晨在他旁边跳广场舞的大妈,从来也没见她们拒绝别人的围观和指点……如果他表现得过于激烈,坚决拒绝被看,会不会显得不像个常人,反而引起怀疑?
吴兆苦苦地思索着,他以前没怎么和常人打交道,怎么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也不是不能看……”他口气放缓下来,目光闪烁地瞧着曹安期,小心留意她脸上的神色变化,“你到底为什么看我?”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曹安期如果脸皮再厚点,或者对她的观察事业更具使命感,也许可以说:“因为我喜欢你啊”,保证杀得吴兆屁滚尿流溃不成军。
依然很可惜,她脸皮没那么厚,也没那么认真,那些只有她能看到的翅膀仅仅是她生活的一小部分,她把它们当作春天的鲜花秋天的硕果冬天的白雪来欣赏,却从来没想过为之付出什么。
她想了想,幸好想起一件事。
“我一直看你,是有问题想问。之前有个陌生号码给我发了三条短信,最后一条提到他的名字。”
曹安期把那条短信调出来,手机递至吴兆眼前。
“是你吗?”
小巧的白色手机只有巴掌大,她很放心地想把它交到对方手里,吴兆却不肯接,随意地盯了一眼屏幕上“我是吴兆“四个字,高冷地否认:“不是。”
“哦。”
吴兆抬高下巴睥睨她,目光透出“这事完了以后别烦我”的意思,转身欲走。
手机铃叮叮咚咚地响起。
吴兆脚步一顿,慢慢地回转身,看向高举着手机的曹安期。
她迎着他的目光掐断了通话,等铃声停歇,又第二次向未知号码拔出。
流水音二度欢唱起来,曹安期和吴兆的目光同时往下行,循声看向吴兆那条宽松运动裤的左边口袋,又同时抬起,在半空中火星四溅地相撞。
“是你。”少女淡定且肯定地道。
…………
……
吴兆被打败了。
他恼羞成怒,冷着一张脸哒哒哒跑上楼,把曹安期远远地抛在后面,谅她也追不上他,哼!
真是太大意,轻敌,才会犯下不该犯的错误,他在临时居所里团团乱转,深刻地检讨自己—明知她是疯女人的女儿,居然还敢掉以轻心!
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机,小心地用食指尖戳亮屏幕,死死盯着上面的两个未接来电,那号码他熟得不能再熟,怎么瞧怎么不顺眼。
疯女人赢了,他和她的女儿现在不但相识,还给彼此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
吴兆又从鼻子里哼哼两声,心想,如果她有危险,他才不去救呢,谁叫她喜欢当面拆穿别人,让人下不来台,不懂得什么叫“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真的不救吗?耳边似乎响起疯女人带笑地轻问,然后是那张和曹安期极其相似的脸,似笑非笑的可恶表情。
吴兆略微发怔,他想到了什么,仿佛一点星光在脑海中闪现。
电话铃陡然响起。
流水音打断了他偶然捕捉到的那抹思绪,吴兆下意识地又戳了下屏幕,看清上面的字,浑身一凛,尚未生成的某个念头即告消散。
“贪吃蛇离洞,吴钩已寄出,任务倒计时。”
正如疯女人惯常的风格,这条短信一半胡闹一半正经,用疯疯颠颠的态度通知他一个可怕的大消息。
吴兆没有费心去琢磨贪吃蛇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猜到了它代指的是谁。
他想,没有时间再等,必须催促任务目标尽快做决定。
因为……危险正在逼近。
☆、第十四章—朋友
第二天早上,曹安期踌躇了一下,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偷窥吴兆。
她也是有自尊心的,吴兆既然当面表达了不愿意被看的意愿,她觉得,嗯,至少忍一天吧。
出小区的时候正好遇到来送件的快递小哥,摩托车屁股后面堆着小山一样高的包裹,跟保安打完招呼,直接就拉进了物业办公室。
曹安期前天在网上买了几本书,按时间也该到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眼,离第一堂课还有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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