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1完美中,不完美
手机萤幕连续亮了大约三分钟,一百八十秒内,永无止境的讯息及来电不停接二连三冒出。
躺在床上的我,心情不耐,面露不屑的伸手将它勾住,拿到眼前大略看了讯息内容,还有最烦人的传送者。
看不到一半以上,我点了常用联络人,再拨通,「于孓,你有没有同理心啊?看看时钟,现在是凌晨三点。」我不说客套话,直中扼要。
「出来,摩斯门前,十五分钟内。」他反而句点回去我的谩骂。
我疲惫的捏了捏鼻樑,「谁理你。」然后挂掉电话。
我是真的很累,累到不想见他。
坐在床上发呆,盯着墙上的渡鸦造型时钟,无神的过了五十秒,手上握的手机,萤幕又亮了。
只有一句话,但他传了十几次:「潇,快点。」
于孓既然知道我不想去,何必这样呢?
人轻飘飘,心神飘渺,我大字型趴在床上,没思考的打了自己一巴掌。
这掌送给现在傻傻答应你的笨女孩。
***
假如我是街灯,彼时看到的景象应该是一个穿着鲜豔萤光黄运动外套跟墨色牛仔裤的女孩走在漆黑的暗巷,往赴约地点前进。
其实,倾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在暗巷内来回拉扯,不免有些空洞,因我只身一人,孤寂开始把我渲染成她的另一个作品。
有人说孤寂是黑色的,我却觉得,孤寂是你心里所反映出来的颜色,如果你像我,总想要跟黑夜做对,却又不能没有他,那我们就是灰色的,是黑色的映衬色,最容易被混为一谈的颜色。
为了省掉避开巷弄里的杂物时间,我选择走上邻居家的防火梯,走在屋顶上,矮到不行的旧房屋,是我从小跳到大的游乐器材,一间间矮到不行的建筑物,从眷村时代留到现在,可以说是城市里的古蹟,我轻盈的在高度只及一百六十公分的废墟屋顶上跳来跳去,散步在瓦砖上,突然抬头望,夜空的演员出现了。
观察过夜空里的配角吗?容我一问,当星星好,还是当月亮好?
星星不会每日每夜现身于黑夜,但是,一来她现身了,她可以有着往黑夜靠更近的权利,但她也会被若隐若现的乌云遮住,所以黑夜从来没有看过她一眼。
星星对黑夜,近距离,但是不持久。
月亮每天都会出现,但一样会被守卫黑夜的乌云盖住视线,虽然黑夜回去注意到她的光芒,可还是不理不睬,而且就算她能够移动,也只能往前走,不能往他靠近。
月亮对黑夜,看得到,可是近不了。
我两者皆没选,因为我从来没有选择的余地。
所以我被迫去当了朵乌云,可有可无的存在。
为什幺我要去当一个最没能展现自己的位置?我说过我很傻,傻在因为曾有人教过我,我可以用最黯淡的方式,去守护黑夜。
我是做到了,因为我把自己变成黑夜,或者是说......我假装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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