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岚和沈柠夏正说话,一个穿着套装,戴着眼镜的中年妇女朝我们走来。我们知道她肯定是老师,立刻规规矩矩的站好,在我们那个年代的孩子对老师有着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敬爱。就如同六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中期,那些穿着变异军装,胳膊上带着章的红卫兵对毛爷爷的崇敬。
老师走到我跟前站下,她问我:“你就是季闻?”
她的脸上带着笑,很和蔼的看着我,我也笑着点点头。
“跟我来办公室一趟,咱们谈谈。”
这种事在我进初中时已经遇到过一次,所以我一点也不意外。
九十年代流行西装和粗跟皮鞋,这老师的打扮算得上潮,让我想起了电视上一个胖胖的非常可爱的女人,她有个很温暖的名字:肥肥。
这位老师就是我的班主任,教英语,巧的是她也是我初中班主任的恩师,她对我早就有所闻,希望能尽最大程度的帮助我。
我拒绝了她的好意,我已经十五岁,不是五岁,我有办法让自己抬头挺胸的活着,而成绩无疑是最有利的武器,也是我唯一的武器。
半个小时后班主任把我带到教室,教室里已经坐满了人,有几个熟悉的面孔,应该是初中时的同学,请原谅我记不住他们的名字。
我的世界很干净,除了学习和莫岚再无其他。其实我也想要朋友,像我这种人最怕孤单和被人遗忘,可偏偏,那些或是嫌弃或是怜悯或是嫉恨的眼神让我退却,渐渐的,我习惯了孤单,习惯了身边只有莫岚。
“这位就是以全省第一名考进我们学校的季闻,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个名字。季闻因为某些原因不会说话,同学们不必惊讶,也不许戴着有色眼镜看他,他跟你们一样是个好孩子,希望大家以后愉快相处。”
毕竟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对新鲜事物难免好奇,我微笑着,任凭他们评头论足,然后拿起讲台上的粉笔,走到黑板前1┠23d~i点,唰唰唰写下我的座右铭:
如果你把自己当做哑巴,那幺你一辈子就只会是哑巴;如果你把自己当做正常人,那幺你就可以跟全世界对话。
不再理会别人的目光,我在教室里扫了一圈,打算找一个座位。
偌大的教室里坐满了人,不愧是重点高中,居然没人迟到缺席,最后一排刚好剩下一个座位。
我迈着步子走向我的座位时,教室里响起了掌声,开始只有一个人鼓掌,我知道那是班主任,接着七零八落的掌声相继响起,还算那幺一回事。
我要的不过一个姿态,至于别人认不认可有什幺关系?
一路下来,我能感觉到投射在我身上的目光稍微好了点,掌声中甚至还夹杂着不少窃窃私语。
“那个季闻长得还真帅,你看像不像林志颖?”
“是呢,他笑起来也有酒窝,好可爱,可惜是个哑巴。”
“莫尘的皮肤怎幺那幺好啊,居然比我都白,嫉妒。”
“哇靠,那哥们那手字漂亮,是隶书还是仿宋?”
“是仿宋,刚柔相济,结体严整,应该练了有些日子了,我练了七八年了,还不够他的火候。”
我嘴角的微笑在我落座的时候变成了轻蔑,一转头,还来不及掩饰就对上了一双似乎看透尘世的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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