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景黎每天都能见到很多陌生的面孔,这里的人非常热情,哪怕刚刚经历了大战,面对他的时候依旧笑容满面,穆琛的到来似乎为他们带来了希望,那风干的脸庞、长满老茧的手,以及空洞的眼神顿时有了活力。
这是座没有死透的城,沈景黎突然有了希望,也许经过他们的努力,几十年之后,平沙城会成为大燕数一数二富庶的城池。
沈景黎住进平沙城的将军府后,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对平沙城以及平沙城周围的情况做了一个调查。
平沙城地大人少,如同二十一世纪一个县城大的地方,只有上万人口,而且这里跟他所知道的沙漠地区不同,这里只是风沙大,很多地方沙漠化不严重,可以种植耐旱的植物,而且有部分绿色用地可以种植粮食。
平沙城的百姓非常的淳朴,生活过得很简单,他们过着半牧民的生活,到春天的时候,一些没有荒漠化的土地,可以种上耐旱的粮食,而牧民们则去放牧,他们年的粮食就看这季,把牛、羊给养肥了,到了酷寒的冬天才不会挨饿。
这里因为经常战乱,道路又难走,所以很少有商旅往来,哪怕最近跟大齐签署了和平协议,允许两国友好通商,依旧没什么商人来这边寻找商机。
了解了这些情况之后,沈景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建城门和铺路,好的门面就是好的开始,城门修好了,路铺好了,他就不相信没有人过来做生意,一旦有人过来做生意,平沙城的经济好起来,这里的百姓生活也会好起来。
城里的百姓知道沈景黎修城门和铺路都是为他们好后,都非常高兴,纷纷回家扛着工具来帮忙,连几岁的孩子,也跟着父母起,在路边捡石头。人多力量大,才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就拾掇出一条通往三水镇的大道,以及宏伟壮观的城门。
看到那焕然新的城门,沈景黎升起股满足感,他抱着荀儿,站在城门上,看到那条宽阔的大道,露出满意的笑容。
“高兴了?”宠溺的声音,穆琛怀里抱着三儿子,伸手扯了扯荀儿被风吹的猎猎作响的衣摆。
“高兴。”平沙城焕然一新,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他怎么可能不高兴?
“接下来还想做什么?”明明刚到平沙城的时候,满脸都是嫌弃,结果,住了没几天,就兴致勃勃地说要改造这座城,要将这座城改造得比京城还要繁华。
京城的繁华可不是时半刻起来的,不过看到沈景黎雄心壮志的模样,穆琛没有将这句话说出来,否则,他接下来一个月,就只能吃糠咽菜了。
“还在考虑。”设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他可没有那么太的能耐,能将自己的想法全部实现,
“你觉得呢?要怎么做,才能让平沙城富庶起来?”
“如你所说,如今战乱平复,两国和平通商往来,平沙城是两国往来必经的之地,如今城门和道路都修好了,若是制定律法,鼓励经商,不久之后,这里便会打造出别具格的商业城。
“允许经商,并不是简单的事,大燕立朝以来,一向秉持着重农轻商的观念,想要说服皇上鼓励经商,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
不过,在京城的时候,他跟靖王以及许彦林提起过这个事情,农业是国之根本,可是商业却是国家强大的根基,大燕若是想成为屹立不倒的大国,就不能忽视商业的发展。
靖王虽然没有立即答复他,可是从他的表现来看,他是很认真地在思考这个事情,待靖王登基之后,就可以全面推广商业,而如今,就只能靠他们步步的努力了。
“想要打造商业城,首先要改变人们对商人的看法,以及国家对商业的限制。”说起来容易的事情,往往做起来很难。
“不急,可以慢慢想。”他们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规划,只要他们不放弃,终有一天,能将平沙城变成个富庶的城。
沈景黎回了头,见穆琛嘴边噙着笑意,如阳光般能照亮前方的路,对啊,他们还有很多时间,慢慢思考,慢慢努力,总会看到开花结果那天的。
来到西北的大灰、工友,就像飞出笼子的鸟儿,展开双翅,自由而无拘无束地飞翔,抬头望见的天空中,时常看到他们矫健的身影,如流星般闪耀。
“阿姆,是大灰、工友。”听到阵雕声,荀儿伸手扯了扯沈景黎的衣服,指着在天空飞翔的鸟儿让他看。
旁边的安安听到声音,在穆琛怀里乱动起来,口齿不清的叫着,似乎是想跟雕儿玩,穆琛颠了颠他的小屁股,又扯平他身上的衣服,拿食物引走他的注意力。
年华抱着团团跟在他们身旁,看着穆琛怀里不停折腾的安安,再看看自己怀里安静如睡着的团团,再次觉得老爷的贴心,自己抱爱折腾的三少爷,而把乖巧听话的二少爷给他带。
“阿姆,这里好玩,大灰、工友很喜欢这里,荀儿也喜欢这里。”荀儿挥舞着双臂跟雕儿打招呼,高兴地对沈景黎说,沈景黎捏了捏他的鼻子,笑了笑,城外的风沙很大,迷了人的眼,却感觉到这片土地的辽阔,沈景黎觉得自己心情澎拜,有种置身于银行之中的辽阔感。
平沙城是一座很有韵味的城。
来平沙城几个月之后,沈景黎才从赵文瑞的来信中得知,康乐王燕承安原来是大历的三王子,因容貌与原康乐王有几分相似,在六七年前的皇家围猎中,杀了原本的康乐王,易容取而代之,并且暗中谋划,要夺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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