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吴十三,你怎么救了我?”
“我并没有救你。”吴十三往火里丢进一段木头,火更更旺了些。在那菜市口,刀子分明落了下来,我疑心自己做了无头鬼,摸摸脖子,发现它完好无损。
放下心后,又意识到有些不对,脑后枕着的东西有些奇怪,像是人的ròu_tǐ,却有些僵硬。挣扎着起来,转头去看,见是一个脑袋被削去一半,一只眼睛直凸凸瞪着的梁兵,已完完全全死硬了,方才正是枕在他大腿上。
我这一惊不小,急急忙忙爬起来,慌慌张张向后退几步,却很快被绊倒,绊脚石是又一具尸体,看打扮像是母乙义军里的人物。再站起来,仔细看,目之所及,尸横遍野。兵刃相击,人马嘶吼之声从身后树林隐隐传进耳里。
“这是什么地方,你怎么将我带到这里。”
“陈州,是你自己想到这来,不干我事。”吴十三淡淡答道,依然专心致志地捅着火,火越烧越旺,我见此怒气上涌。
“你怎么还敢生火,也不怕把人引来。”
“这火也不干我事,本来就有的战火,我不过往里扔了几块木头。它待会就熄了。”
我立时就想到了林虑,她此刻也在这场战火里。
“你知道什么叫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么?”
“何意?”
“我活了这么些年,大大小小的王朝覆灭见了不下百次,它们亡的花样千奇百怪,不过倒是有个共通点。”
“什么共通点?难不成都是为了个狐狸精亡的?”
“共通点是绝不会被第一个揭竿而起的农民灭掉,陈胜吴广也好,陈硕真也好,都是垫脚石。”
“母乙也是垫脚石么?”我说,心里想着,那林虑就是垫脚石的垫脚石了。
“这里不好,不过也不要紧,我马上就要走了,你随我一同走。”他又说,“你想快乐,我可以为你找到一个很好的女人,她比你前世爱恋的那一位更加善良貌美,还可以带你结交许多意气风发的朋友。
你想吃穿得好,我曾在一座山里埋下隋代积下的许多财宝,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件也能在京都里换两座大宅,我都可以赠给你。
你若想有权有势,也很简单。往南去,有个皇帝,是我抚养过的孤儿,我们去接近他,然后我帮你把他的军队和臣僚都夺过来,这样的事我做过多次,很有把握。
也许你还是想做个大夫,悬壶济世。我收藏了许多早已失传的医书和古方,你可以凭此救下许多苟延残喘的病患,他们会感恩戴德,将你视作再生父母。只要你将前世忘掉,随我走。”
“为什么非要我随你走呢?”
“我不能没有同伴。”
“这里虽然都是死人,但你只要再走上一段路,就能遇见村庄或者城郭。其间会有许多活人,每一个都能做你的同伴。”
“可你是我转世而来,失而复得的朋友,比世间一切活人都更珍贵,我现在只想要你。”
“可我活得也不能太长,你很快又要得而复失了。”
“人生大部分时间都是乏味,快乐很短,正因为这快乐短暂,反而更要抓住。”
“如此说来,我就更不能随你走了,我也要去找自己的快乐。”
“林虑?”
“是。”
“你这蠢物,当真是愚钝,你寻她又有何益,有何用,有何快乐可言。”
“我虽然愚钝,但至少是个医术还算高明的大夫。而你,不过是个骗术不怎么高明的神棍罢了,就算活了上千年,也还是个神棍,一点长进也没有。你容易厌倦,也不过是因为你所谓吃苦受难的好办法只能帮你留住yù_wàng,你有欲而无爱。这么多年,你不但身体没有变老,心也没有变老,你还是那个生了心病的年轻人,你不能把一切看透,你完了。人总会有全都死光的那一天,那时,所有跟人有关的宫殿,书籍,城池也会毁灭。可即使到了那时 ,你还得活着,永远活着。比拥有一副年轻的样貌更糟糕的是,你有颗年轻的心,年轻就不能忍受孤独,到那时,你去哪里寻一个同伴?”
“我的确会完蛋,但那是在你之后,在你们所有人之后。你以为你是谁,值得我低声下气地哀求。你错了,你不过是只蝼蚁,一只让我觉出了点意思的蝼蚁。”
我怒了,把酒瓶往地上一摔,酒瓶破碎,值穷人几顿饭的清酒就流到地上。我心疼了,也就更怒了,跳起来,使劲用脚去踩那火堆,把灰往他身上踢。脚踩坏了,火也灭了,他一身污秽。
我感到快意,跛着脚就近爬上他那匹正在嚼夜草的肥马。忽然想起,他当年踩火堆时很是聪明,很有些技巧,可没把脚烧坏。我还是亏了,但亏得也不厉害,反正我是大夫,可以给自己治。
志得意满之下,鞭子一挥,乘着老妖怪的叫骂,在夜色和劲风中急驰而过。
梁军收复了不少州县,乡野间有不少溃逃躲藏的义军,母乙的确已呈败势。梁军所行暴烈,两相对比之下,百姓还是更偏向义军。
一路走,一路问,得到她一点零零碎碎的消息,靠着这些碎消息,离她越来越近。
十五天后,我终于又重新见到了她。
她提着长刀,长发披散,立在满地尸骸间,我便踏着满地尸骸,奔向她。
“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找你。”
“找我做甚?”她冷笑。
“母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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