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沈姐,咱们进去吧。”面对沈兰,洛云川紧张地舌头打结。
他来之前特意起了个大早,比沈澄起得都早。沈澄醒过来之后,就见洛云川在等身镜前换衣服。等他洗漱完毕,穿好衣服,洛云川还在搭衣服,椅子上堆了小山高的衣裤帽巾,地上乱七八糟躺了一片鞋。
对比洛云川,连沈澄这个当事人都显出几分随性。
“你说,牛仔裤是不是不够郑重啊。你姐姐有什么喜欢的颜色吗,看哪种男生比较顺眼?她会喜欢我这种风格的吗。“
沈澄震惊了,他道:“洛云川,你别告诉我你对我姐姐有想法。”
“不不不!我是怕你姐姐对我有想法!”
沈澄更震惊了。洛云川反应过来话有歧义,补救道:“我的意思是,你那么在乎你姐姐,我想给你姐姐留个好印象。”
“简洁一点,不用那么多配饰就行。“
洛云川衣品很不错,不过有点完美主义倾向,他每次搭衣服的时候,不说鞋袜之类的了,连各种小配饰都一应俱全。不止自己身上的配饰,连他的手机壳都是精细挑选和衣服相配套的。
以前洛云川早上为了搭衣服连早读都不上,现在为了赶早自习,都是提前一天晚上搭好,第二天拿出来直接穿。
听从沈澄的建议,洛云川把身上的小配件全部拆了下来,整个人顿时清爽不少。至少,沈兰看他的第一眼很友好,没什么奇怪的眼神。
他们约见的地点是一家挺有文艺气息的茶楼,不是绿风出版社。因为沈澄只有周末挤得出时间,而出版社周末放假。其实也不一定非要见面不可,见面这个想法是在秦嫂子审完沈澄的稿子后萌生出来的。
正是因为眼力毒辣,秦嫂子才能在大出版社很快站稳脚跟。洛云川发过来的电子稿,虽然很多地方尚显青涩,不过看得出来是块璞玉,好好雕琢迟早能大放异彩。
至少,到目前为止,她看上的作者还没有红不起来的。她会这么积极,洛云川打过招呼是一层关系,沈澄本身的才华也是重要因素。
还没到约定的时间,本来以为自己够早了。去了一看,人家责编更早,已经到了,正和一个戴贝雷帽的女生交谈,暂时没瞧见沈澄他们。
洛云川从来不知道客气为何物,直接就叫了秦嫂子一声。秦嫂子抬起头,忙起身招呼他们。
经洛云川介绍之后,两方很快亲近起来。沈兰姐弟俩儿话里话外都表达出对伯乐的感激之情,秦编听得受用,待沈澄愈发真诚起来。
“瞧你们客气的,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其实我才应该好好谢谢洛小公子,给我送来这么一位良才,简直帮了我个大忙。”秦编将手搭在身边女生的肩膀上,解释道:“这位是甜心老师,是和我们社长期合作的作者。想找我当面讨论修稿的事情,我索性一并叫上了,正好也介绍你们认识认识。甜心,戴眼镜那个小帅哥就是六水。”
说完,她看向沈澄,道:“六水,这是甜心前辈,脸美心善作品畅销,你们俩儿创作风格还挺相似,没准一见如故呢。甜心老师也是从新手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你以后有什么困惑可以找她交流。”
既然是前辈,沈澄当然要先打招呼,礼貌地笑了笑,道:”甜心老师好。”
“这就是你负责的新作者?”甜心睁大了眼睛,感慨道:“现在的学生都越来越厉害了,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还在小出版社摸爬滚打。”她亲切地拍了拍沈澄的肩膀,道:”不过年轻人,千万不能骄傲自满,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多磨练磨练才能写出好东西。能出版只是第一步,现在市场变得那么快,新手遇到挫折也是常有的事,不过不用担心,熬几年自然有成果。”
秦编听罢,眉眼间的笑意淡了几分。打趣道:“你把我的话都抢走了,一会儿我对着六水还有什么好交代的。”
三人寒暄了会儿方才进入正题。在茶楼忙乎了大半个上午,装进满肚子茶水,洛云川忍了好几个哈欠,事情才敲定。临到中午,沈兰说做东,想请大家伙儿一起吃个午饭,不过秦编和甜心老师另有安排,只得作罢。
出了茶楼,沈兰拍拍洛云川的肩膀,豪气道:“小洛有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啊,别客气,姐姐今儿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谢你一顿。”
受宠若惊,洛云川嘴一瘸,吐出一句:“麦当劳吧。”
麦当劳里,洛云川把个炸鸡都快要吃出牛排的优雅了。实在不是他装逼,相信每个面见丈母娘的女婿都十分能体会他现在的感受。
“现在不是都流行炸鸡配啤酒吗。”一顿饭也吃得忒沉闷了,沈兰道:“小洛会喝酒吗,我们家阿澄老没趣了,沾酒就醉,都没人陪我练两口。”
“姐……”沈澄皱眉道:“有你这么教唆未成年人饮酒的吗。”
“呦呦呦呦呦,小洛你瞧瞧,就不说娶媳妇儿了,有哥们儿就忘了姐。咱们就干两瓶啤酒,来不来。”
“来!”别说啤酒了,丈母娘有命,就算两瓶二锅头洛云川也照干不误,说干就干,他起身道:“姐你等着啊,我这就去买。”
……你瞎在那儿积极啥啊,沈澄叹了口气,道:“别,你是客,我去买吧。”
就洛云川这股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积极劲儿,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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