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米说她要留下来。
子桑问她说,成为合欢那样的姑娘吗?
谷米这次摇头,她说:“合欢姑娘和阿洵姑娘在一起时,顶顶让人觉得好,可我还是觉得,我做不来合欢那般厉害的人。“
因着阿洵合欢什么都做,所以她成了一个厉害的合欢,而阿洵没有了合欢,也只是个什么也看不见的瞎子罢。
所以阿洵的合欢,合欢的阿洵,原来是这么个意思。
知道真的要走时,阿洵说什么也不信的,她与合欢说:“你不要哄着我去那些地方安家落户,然后又自个跑回李府去了。”
“哪能呢,我呀,从此以后得处处盯着你。”
子桑收拾了自己没甚东西的小包袱,牵着大雪,跟在合欢她们身后,与谷米摇了摇手。
再见了呢,谷米。
那你以后就做个好姑娘罢,这里有好酒喝,有好肉吃,有笙歌夜舞。
子桑在阁楼上看了那么些天,今日才终于走到了这卖红薯的摊儿前。
合欢半扶半搂着阿洵,语气娇嗔嗔的:“娘子当家管钱,你那么点碎银子,兴许可以给我再买条红薯。”
阿洵今日难得地,笑了好几回,从她那小荷包里搜了铜板出来,要了两条红薯,其中一条给了子桑。
然后,她们又不知道去哪里了,阿洵一只手,不时地挪一挪,忖一忖那荷包里的银子。
到底还是太少了。
最后,还是在城边找了处破院,看着没人住,周边也没什么人,合欢说,大不了就算是借住罢。
屋里什么也没有,还满是灰尘,阿渡看不见,只有合欢讲给她听。
合欢说,哎呀,这院儿看看,看看,窗明几净,多新啊。
合欢明明手上还拿着一根棍儿缠着蛛丝,嘴里却仍是说:“子桑,你说是不是,瞧这地板砖,这窗花,多漂亮。”
子桑被她这般说得,眼前的残垣陋室,倒好像真有那么几分样子了。
阿渡什么也不能做,她说:“我其实也可以去给人家楼里吹笛的,能拿些工钱,合欢,我还是可以养你的。”
“有阿洵,我甚也不愁。”
第二日,屋里便多了一杆竹笛。
合欢仔细地将那坠子系在笛杆上,然后交到阿洵手中,她说:“以后,就仰仗娘子了。”
那样子的合欢,可真是洒脱得很,一入了厨房,慌手慌脚,灶灰满面,子桑由此想着,合欢这么大个人,竟然是连白允沫也不如的。
子桑入厨也不行,不过到底能把火烧起来,能勉强盖锅将饭啊,粥煮起来,肉什么焖一焖。
几日下来,合欢学得也有了些样子,子桑说:“我也要走了。”
即是不走,她在这里又有什么意思呢。
阿洵出去找活,仗着往日的名头,倒也有人愿花钱请她,不过也勉强二人过过日子,养大雪显得极是费力。
合欢面上的那道疤已然浅了下来,从褐色变成了浅粉色,身上的粉衣也换成了普通的粗布衫。
这样的合欢,笑起来,却仍是好看的,她说:“我上次帮你留意过了,去长州,走水路罢,我认识走船的人,明儿我带你去问问。”
第二日去到码头,赶巧便遇到了合欢说的人。
那头发扎了个大辫子,缠在头顶,是个眉毛浓黑的女人,面上是风来雨往的沉着色,不过眼睛很圆亮,一见合欢,就有些意外:“脸上的疤怎么回事?”
已来不及出声阻止,不过阿洵并未有什么大的动静,只是侧手抬手,准确,熟练地抚住了合欢的脸,抚着的地方,正是那抹疤痕。
江风徐徐,水声潺潺,只听得一声轻语:
“伊人容颜,在心不在表。”
【题外话】此文定为上部,下部已开预坑《天下为公gl》,直接从六年后写起,但不会马上开,目前存稿中,力求不受干扰一气呵成,心定大概是12月5日开,转坑原由见作者有话说,感谢看文至今,希望可以给多我一个机会和信任,让我把真正想写的荡气回肠写出来。
祈祝归来有日,天下为公。
作者有话要说:
首先说一句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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