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笙手下使力,没好气的说:“又去招惹那群混混了?”
“明明是他招惹的我……哎哟,轻点儿,哥哥疼死了快!”
何谨下午去篮球场打球,打败了那支传说中的恶霸队伍。
本来这只是内部发起的一场小比赛,结果对方反正就是看他不顺眼,作为队长的何谨理所当然的被截了下来。
领头的一看就是个混混,手臂上、肩膀上的纹身龙飞凤舞,狰狞可怖。
他伸出一只手臂,拦住何谨,懒洋洋的开口,“小子,你知道你刚刚对我们干了什么吗?”
何谨一只手夹着篮球,一只手拎着运动包,额发上还有汗水滴下来,冷冷的扫一眼对方的发型,“让开,老子不和混-混说话!”
“哟呵,口气不小嘛!怎么着?篮球赢了我们几场,还了不起了?”纹身男叼着烟,紧紧盯着何谨。
何谨被浓重的烟味儿熏的恶心,皱了皱眉,刚想说什么,左手一空,篮球忽地被人用脚从胳膊肘上踹了出去。
“哈哈,狗狗快去捡你的骨头了!”
何谨咬牙,这篮球不是一般的贵,可是他当初攒钱攒了很长时间才买下来的。他转身就去抱球,谁知道那几个人趁他不注意,狠狠的将他右手上的包一把抢过去。“看看这臭小子有多少钱……”
“少碰我的东西!”
何谨大吼一声,扑上去把包抢到怀里,篮球也没功夫拾了,转身就跑。
“抓住他!混账!”
“敢跟老子对着干?”
“扒了他的衣服,让他再嚣张!”
结果当然是没有逃掉,五个人打一个人,何谨被拖到角落里被迫接受了命运的洗礼,整个过程惨不忍睹,虽然他极力的想护住自己的脸,但事实证明这一切都是徒劳。
何谨的鼻子被打青,脸上肿的起起伏伏,青红相间。正涂着酒精的时候,何谨嘱咐他:“沈家笙,以后去外面玩儿要注意点。”
“哦。”
“最近市里面不太平。听说有黑帮团体很猖獗,导致很多混混到处徘徊。你身子还不如我,万一被打一顿……嘶!啊啊啊——痛!你他妈倒是轻点啊!”
a市里黑帮团体猖獗是出了名的,但沈家笙一直只限于听说,从没有真正见过。
据说警察似乎也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闹出人命,否则很少去管。
黑帮团体也不止有一个,闹得最凶的是飞游帮和黑狱会。两个团伙与警察形成互相牵制的场面,牵一发而动全身。
但是沈家笙向来很乖,何谨也知道他不会轻易去找那群人麻烦,索性就提了这么一句后,再没有说话。
但这次何谨显然被伤的不轻,不仅流了血,还因为破伤风发起了烧。
半夜何谨烧的厉害,开始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说起了梦话。本来说好的不讲情史,这下沈家笙倒是把何谨这家伙从小到大的暗恋对象知道的一清二楚。
最后沈家笙没办法,只好给他请了病假,让他在校医院打点滴。
何谨被送进医院的时候,嘴里叼着温度计,双颊因为发烧的关系变得红扑扑的,他极力睁开红肿的眼睛,含糊的问,“家笙……我……我烧了多少度……”
沈家笙拔出温度计扫了眼:“厉害,四十二度。”
何谨有气无力的看他一眼,闭起眼睛休息。
第2章
刚下课,铃声就响了起来。沈家笙看眼手机,心底突兀的跳了一下。
他把手机搁到耳边,对方传来熟悉的声音:“家笙,在吗?”
沈家笙犹豫着回答道:“……顾渊……?”
对方似乎轻舒了一口气,“还好,没打算不接我电话啊。”
沈家笙的眼神闪了闪,眉眼逐渐变的柔和下来:“怎么会呢。”
“那就好。”顾渊轻笑道,“我以为我们做不成情侣,连朋友也差点做不了了。”
“我……不是那种人。”
“我知道的。”顾渊顿了顿,说道:“家笙,我没有别的事,就是希望你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喜欢你是我的事,你大可不必在乎我的想法。如果不答应也没关系,我们就做朋友。”
顾渊给他的感觉一直都很安定,明明拒绝他的人是沈家笙,但现在反而是顾渊来安慰他。
“……家笙?”
“恩。”
“你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
沈家笙愣了一下,脑海中倏地闪过男人的脸。
心跳没来由的加快,胸口装过名片的地方也仿佛烫了起来。
游冶之给他的感觉就和顾渊完全不同。他像一团火,总是热烈的,纵然两个人只见过一面,沈家笙就再也忘不掉男人的脸。
“没有。”
沈家笙出言否定,手却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手机。
第3章
在床上躺了几天后,何谨终于恢复的快好了,为了庆祝一下,他带着沈家笙和另外几个同学去酒吧喝酒。
何谨个性比较洒脱爽朗,对于这种声色场所自然也去的比较频繁。
搁在以前,沈家笙肯定是不愿意的,可自从上次碰见了那个酒保之后,他竟然对酒吧这种地方产生了留念。
“我知道有个地方,我们去那里吧。”
不仅如此,沈家笙还主动提议去那家酒吧。
何谨他们都有些讶异,但随之也接受了这个提议。
酒吧里人很多,沈家笙喝了一口酒,撑着头坐在一边。
自从到了这里之后,规规矩矩喝酒的人就只有沈家笙一个而已,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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