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乖觉的孩子为他递上绢帕,他也不用,只是彬彬有礼地道了谢,然后湿着手臂走回来,围绕着萧凉一的圣教徒集体散开,他指尖垂落的水滴打在萧凉一的鞋上,两人隔得非常近,却没有任何衣物碰触到对方。
柔壬问:“怎么发现的?”
是问自己怎么发现他是个除了自己以外厌恶所有生物的洁癖狂吗?
原剧情中明确表明他非常爱干净,不仅规定每个从外面完成任务回来的人必须以圣水洗净面容与双手,换上干净的衣服才能重新进入教会,甚至他直接管理的圣教徒每日都要以圣水洗浴,教会的建筑风格与选色都要用纯白的颜色。这样极端的追求干净,争取眼睛扫到的每一寸地方都要纤尘不染的人肯定有洁癖无疑,至于他为什么知道他厌恶其他活着的会喘气的东西,则是来源于原剧情中的一个情节。
在阿瑞斯叛离教会后不久,世人就知道圣教徒靠吸血鬼的血肉为食,一时间掀起轩然大波,不能相信神圣的教会也是个吃怪物的集中营,于是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人类对教会划分为两种态度,一是觉得圣教徒非常恶心,是吃怪物的怪物,不是善类,应当移交教会权利,让人类来主宰;二是觉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反正圣教徒吃吸血鬼又不是吃人,不存在立场问题。
当时柔壬的站出成功维护了教会的名声,保住了圣教徒对教会的绝对控制。
为什么呀?
因为大祭司没有吃过吸血鬼,甚至连一滴血也没有喝过!
试想你如何能放弃自己最喜爱最能维持营养的食物?圣教徒通过吸食吸血鬼的血肉能增强能力,延长自己的寿命,他们的血液在圣教徒看来是非常诱人的,代表着生物链上的进化,又美味又好用。
而柔壬却从来没有摄取过这一食物,是不是很神奇!
他对外所用的借口是生命平等,任何一种生物都没有充足的理由成为别人的盘中餐,他追杀的是无恶不作的魔鬼,如果将食物当做自己除魔的准则,是侮辱了大祭司的荣誉。他无法阻挡同胞所作所为,只能自己坚持原则。
多么圣洁的大祭司啊,我们要相信不吃肉的好人!
试想别的屠夫都是膀大腰圆吃肉长壮取肉不要钱再顺便卖肉给别人,在一堆喧闹与吆喝中你忽然看到一个穿的干干净净的人,不仅长得好还温言细语,他没有吃过肉却毅然决然地当了屠夫只为了卖肉给别人让别人吃得好长得壮,重点是他给你肉还不收你钱,你感不感动?
柔壬被真正赋予了圣光,一手好牌收了民心。
可是在萧凉一看来,他不吃吸血鬼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嫌脏。
大祭司吃素,他所有的食物全部是自己所种,自己所烹饪,从来不假人手,活得和仙人一样。
而暗族是什么存在?他们无乐不享,与人欢、爱是本能,喜欢在极致的性、爱中进食,一身皮肉不知道与多少生物纠缠过,这样的东西,柔壬怎么下得了口?
一个连自己最喜爱的菜单都能微笑推开的圣教徒,一个连最爱的食物都嫌不干净的大祭司,加上洁癖这个特点,不难想象他对生物有多少戒备,每一个能移动的物体在他眼里都不怀好意,都是会玷污他本身的存在。
这些都是他从原剧情中推测的,自然不能告诉大祭司。萧凉一想了想,对于这个问题给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你和阿瑞斯关系很好,可是那天阿瑞斯带我回来,你连一个拥抱都没有给他,至始至终和他离开一米讲话。虽然你有将我从箱子里面抱出,可是才一个下午,你就换了衣服还洗了澡。这些都不算什么,可是利尔斯将我带进来的时候,他们都围在一起,只有你一个远远离开,将我抱到身边以后,挨得这样近,你宁愿只有一边屁股坐凳上也不愿和我碰在一起,他们都不敢接触到你,看你忍得这么难受,我才说的。”
柔壬点头,“你好贴心啊。”
圣教徒们听了两人对话以后面面相觑,其中一个浅咖色头发的男孩子问:“大祭司,连玛利亚也不能碰你吗?”
萧凉一“咳”了一下,将众人视线集中过来,声明道:“我有名字的,你可以叫我萧凉一,或者叫我一。”
再叫我玛利亚我就手撕你了(皿)!
柔壬有些烦恼地按了一下太阳穴,默认了男孩子的提问。
随后大家都陷入了沉闷中,萧凉一有些莫名其妙,问:“你们大祭司不能碰别人就任他高兴呗,干嘛要强求他改?”
巅山冰雪之所以高洁无瑕,就是因为没人会碰到它啊,要是能随便碰,就不能自带圣光了。
那个浅咖色的小鬼扯扯手指说:“不行啊,要是大祭司不能碰你,那不就不能生——”
他还没有说完,旁边就有人按住了他的肩膀,忽然插话道:“对了,你叫一是吧,很抱歉擅自把你带到圣殿来,本来想邀请你共进晚餐,但是都督说你在休息,我们等到现在,只能带你来圣殿玩了。这么晚你还没有吃东西,饿不饿啊?”
话题转得很生硬,萧凉一也没有追究,看圣教徒们很热情地端来了各种精致的小点心,垂涎地望了一圈,发现胃波澜不惊,口水也没有分泌,只能遗憾地耸耸肩道:“你们不知道我是死人吗?死人不吃东西的。”
柔壬很温柔,他将点心放在钢琴盖上,还抱来一束百合放在他的怀里说:“尝不到闻不出也没有关系,我看你看见它们也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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