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应该给你一粒子弹。”
琼斯妩媚地一笑,长腿轻松地搭在咖啡桌上。我一时间有些失神。琼斯有地中海沿岸的黝黑英俊,体格是古典式的匀称。我一直知道他是圈内人。为什么从未想过……
“因为我的专业意见比身体更为有用。因为你不想破坏我们之间的关系。值得信任的同伴比床伴更有价值。”
我叹一口气。心理学家有时真是很讨厌。
琼斯至终没有给我太多意见。看来他不赞成我的想法。可幸的是,我还是在他的谈话中找到灵感。他提到“活埋”,有意思。
我告诉张家明,我不再需要他为我守夜,从这一晚开始他可以到自己的睡房去睡。然后我拉着他的手领他到那间精心布置的地下室。那是一间没有窗口的储物室,小而只放得下一张单人床。墙上挂有十一幅相片。十一个十岁至十五岁的少年,十一个未脱天真但已带上面具的脸容。那年龄最小的是我的弟弟。过几天我会叫人挂上十一张法医拍摄的遗骸照片。一步一步来,不急。
我注意到他身体的僵硬。一瞬间我以为他会哀求。
我锁好门,回到自己的房间。通过摄影机我看见他睡在床上,脸向着墙壁。没有用的,宝贝,你会和我一样看见那些面容,听见那些惨叫声。你太善于忘记,那是你的法宝,抛开不需要的回忆,又可以苟且偷生。不要紧,有人会提醒你。
《宿敌》第四章
他开始消瘦。有时我闻到他嘴里的酒气。我知道他偷偷喝我收藏的好酒,一次一点,很有节制。最近他经常煮法国菜,特别是那些用酒调味的。他精心挑选配餐酒,往往因为不够肯定而多试几口。他不再假装驯服,我抚摸他的时候,他也抚摸我。他急切地吸吮我的肌肤,甚至留下齿痕,仿佛这是一种补偿。我没有阻止他,因为,我喜欢这样。妈的。他就象《聊斋志异》中采阴补阳的……天,想到哪里去了?
在床上的时间不知不觉中延长。有时我想今晚就留他在这里好了,疯狂地做到天亮。当然,想想而已,绝不能让他得逞。
他也不再刻意沉默,他评论电视新闻,议论我的手下们,甚至批抨我的衣着品味。出口成章,连绵不绝,有时不知所谓,有时针针见血。我不阻止他,因为琼斯说这是精神经衰弱的初步迹象。
我开始带着他参加各种隆重的社交场合。琼斯反对这种“不安全”的做法,并说在一个囚犯面前卖弄财势无疑是幼稚的举动。但琼斯错了,我只不过想听张家明醉熏熏地嘲笑各类自以为是的大人物。
五年前我不过是一名普通的职业杀手,尽管我的生父是美国有名的唐人街教父。我的母亲是没落的英国贵族后裔,俗称蓝血,这是她成为高级交际花的主要资本。当然,她长得很美,一朵英国玫瑰,可惜不能讨那东方人的欢心。很快便被冷落。我和弟弟被往台湾“赔养”,而我母亲继续夜夜笙歌,直到在某个疗养院死去。我二十五岁的时候,生父病死,留下几个纯种继承人上演豪门恩怨。最终我被元老们召回美国续承一个烂摊子
起初仿佛一场恶梦,我在排外的华人社团中举步维艰。即使一口标准京腔的国语,能说流利的台语、粤语甚至潮洲话,晓得泡功夫茶耍太极剑,我仍是“英国妓女生的杂种”。有人背后简称为“tlih。其实我的生父已非纯正中国人,但他比较幸运,因为他没有一双“鬼眼”。我憎恨他,我憎恨这些华人。他们离乡别井,寄人篱下,幻想着桃花源。有能力提高层次的人在这里歇息,等待搬出去融入更一个世界。三两年后,他们就能带朋友到这里逛茶楼,指点门神、元宝蜡烛、杂货铺里的潮洲咸菜,为这光怪陆离的异乡风情叹气。而留下来的抱做一团繁殖生养,顽固保持本色。我看透了这些人。我没有亲人,没有退路。一个杀手尚有上岸的机会,而帮会老大只有两个选择,生或者死。我咬紧牙关,身先士卒,一点点赢得手下的尊敬。我比纯种的中国人还要守行规讲义气,设立留学生奖学金,闲时不忘陪老前辈聊一聊中国劳工血泪史。有华人参与的反歧视活动,我会派手下去义务维持秩序。终于,美国东部的旧地盘得以稳固,势力渐渐延伸到东南亚,几乎包办了一半的东南亚走私业。日后如果有人想写唐人街黑帮史,我想属于我的一段至少可称之为“中兴”。
我将主持一个酒会,以名下合法公司的名义向非洲难民捐赠医疗设备。我在社交际备受欢迎,“新近到埠的华裔实业界明星”,姓名和政界名人一同印在报刊杂志上,尽管我的黑底无人不晓。我对穿衣镜冷笑,温文尔雅的黑社会头子,人,总要学会务实。
家明拿着我的真丝长围巾站在一旁,突然说道:“你不适合中式服装。”
我冷眼望向他。为了配衬并突出主角,他和保镖一样穿一身简单朴素的灰色中山装,有点象五四时期革命青年。他最近瘦了很多,简单的服饰突显出匀称修长的身形,我不其然想起一句戏文“好一个俊俏郎君”。
“你太高,还有你的眼睛,你看起来象宝岛十日游的外国人。”
我又觉得手痒。但我告诉自己,他在挑逗你,打他就是承认低能。
但我听见耳边传来一连串“先生,请问你在哪里学的国语?对宝岛印象如何,对台北交通问题有什么建议?你是否景仰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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