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廷礼让勤务兵打水过来,就真有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勤务兵端进来了一盆水。小勤务兵刚走,一名很俊俏的年轻副官迈过门槛,又递给了小鹿一条白毛巾。小鹿抽抽搭搭的浸湿毛巾想要擦脸,同时眼角余光向旁一瞟,只见程廷礼大模大样的坐在窗前的沙发椅上,又伸出两条腿,让那副官给他脱了马靴。将两只穿着洋袜子的脚抬起来架到窗台上,他懒洋洋的向后一仰,而副官走到他面前弯下腰,开始给他一粒一粒的解开军装纽扣。
小鹿磨磨蹭蹭的洗净了脸,然后转身走到了程廷礼面前。副官站在沙发椅旁,划了一根长杆火柴点雪茄,雪茄不在程廷礼手中,而是被副官叼在了嘴里。
程廷礼敞着怀,露出里面雪白的衬衫。对着小鹿笑了一下,他抬手一摸自己乌黑的短发:“说吧,小瑞又怎么的了?”
小鹿垂下头,开始哑着嗓子讲述来龙去脉。讲到一半,那副官将点燃了的雪茄从口中取出,弯腰往程廷礼嘴里一送。程廷礼用整齐的白牙齿咬住雪茄,同时背过一只手,拍了拍副官的屁股。副官登时一扭细腰,小声笑道:“军座,您可真是的,这儿还有小孩儿呢!”
程廷礼收回手,取下雪茄呼出了一口烟雾:“小孩儿?十四了,也不小了。”然后他笑着问小鹿:“是不是不小了?”
小鹿眨巴着眼睛停了话,感觉干爹这个笑容意味深长,有种说不出的邪性。
短暂的停顿过后,他垂下眼皮,自顾自的继续讲:“然后大哥就在学校门口打了我,我什么都没说,他上来就打……”
他的声音渐渐平稳了,一颗心却是越来越不安。程廷礼叼着雪茄,一直在盯着他瞧,笑眯眯的,痴痴的,仿佛要从他脸上看出花来。
等他委委屈屈的说完了最后一句话,程廷礼忽然唤了一声:“小鹿。”
这一声来的暧昧而又低哑,像是夜里才有的、压抑着的呼唤。小鹿疑惑的抬起头:“啊?”
程廷礼迷恋的望着他的脸,又叫了一次:“小鹿啊!”
这一声就不只是暧昧低哑了,简直带了缠绵的意味。小鹿一扇长睫毛,显出了一副天真傻相:“嗯?”
他不知道,当年程廷礼对鹿副官,也是直呼“小鹿”。那个小鹿死了,这个小鹿被他养了十多年,终于又长成了个新的小鹿。这长眉毛,这大眼睛,这小脸蛋,非得是那样一个小鹿的种子,才能结出这样一个新小鹿。
程廷礼把雪茄交给副官,又放下双脚穿了拖鞋。单手插兜起了身,他在屋子中央来回走了几圈,末了对着小鹿笑道:“甭跟小瑞怄气了,干爹这回在家多住几天,你就留在干爹这屋里。要是愿意跟干爹在一起呢,干爹过几天再带你回天津。天津那地方好玩儿,比北京热闹多了。”
小鹿听了这话,压着心慌摇了头:“我……我还得上学呢!”
程廷礼笑了一声:“上学?唉,咱们家的孩子,还用凭着学问出人头地吗?”
小鹿不说话了,同时下定决心,绝不留在干爹这里。干爹什么都好,就是不正经这一点不好,与其被干爹这么笑眯眯的看,他宁可回去再被大少爷扇几个嘴巴子。
程廷礼似乎是很忙,他这院子里的厢房被布置成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安装了好几条电话线,一条线响了铃,其余几部电话机也跟着凑了热闹。军务忽然一起涌了进来,让程廷礼只好暂时离开小鹿,进了厢房处理正事。
小鹿坐在堂屋的沙发上里掏出画报一页一页的翻看。中午时分,有勤务兵给他送来了饭菜,他食不甘味的吃了几口,也不饿。
到了下午,他捧着画报,听到程廷礼在厢房里骂人,如狼似虎咆哮不止,语言特别粗野,是日娘捣老子的骂法。挨骂的人尽管不是小鹿,可小鹿惶惶然的,也坐不住了。他想走,回自己那个院子里去,可又不知道大少爷在不在——要是在的话,保不齐又要有一场恶战。
然而到了傍晚时分,程廷礼刚刚抽出了空,大少爷却是自己来了。
大少爷晃着大个子,顶天立地的堵了门,也没个儿子规矩,直接闷声闷气的喊了声“爸”,然后说道:“我领小鹿回去。”
小鹿立刻起了立,又转身弯腰,要把画报全。
程廷礼也不知是怎的,仿佛是特别爱睡觉,天还没黑,他已经提前换了睡衣。颇为意外的打量着儿子,他开口答道:“回什么回!你们两个东西,见了面就是狗咬狗一嘴毛!今晚小鹿不走了,省得你们凑在一起又要胡闹!”
大少爷倚门站着,盯着自己的皮鞋沉默无语。片刻过后,他忽然说道:“小鹿必须跟我走。”
然后他抬头望向程廷礼:“爸,我知道您的心思。可他爸是他爸,他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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