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这是一所寄宿学校,我很想要程欢去我朋友那边住,他的城堡离那所学校很近。他是一个很有名的绅士,脾气很好,也很有实力,只要是他去程欢的学校,就连校长都对他礼让三分,这你就放心吧,我已经把英国那边的事情都打理好了,只要程欢回家,下学期开始,就到英国上学。我们先带着他去英国适应几天,等他完全适应之后,再回来,这样你就不用在担心了。”
程恩抱住孟施,幸好有他,要不然,程欢上学的问题会困扰他好一阵子,只要有他在,什么问题都没有。有没有说过很喜欢他?他就像是一个万能的神,什么事情也不用他担心。
“施,谢谢你。”
孟施拍拍他的后背。
“把你的口头的谢谢兑换成一个热吻,我就会更高兴了。”
程恩抬头吻住他,这是谢礼,也是在向他说,我喜欢你,庆幸你在我身边,感谢上天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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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时光如水
第四十一章时光如水
七年的时间转眼就会过去,程恩孟施已经由青涩的少年变成英俊挺拔的男人,在十六岁的时候开了一家代理公司,代理国外各大品牌的所有事项,只要是找上他们的公司,先从广告,再到地区形象大使,再到专柜的选址,有些琐碎,但是是一条龙的服务,刚开始起步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注册资金也不过十一千万左右,五年时间的发展,公司已经变成一个资产上亿,手底下有百十来个员工的中型公司。
刚开始的时候,孟施是副总,程恩是总裁,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程恩,孟施隐在程恩的背后,想做一个帮助他的好副手。
发现程恩工作之后,就会变成一个工作狂,他可以废寝忘食的一连工作三天,就算是孟施有着必须要战胜的敌人,也不及他拼命。就算是搞垮了身体,弄得自己很憔悴,也是很卖力的工作。
孟施问过他,不用这么拼命的,他那fēng_liú一生父亲很健康,就算是在规定的十年时间里,一分上下,他们也不用急在一时,十年的时间,他有信心在最后的几年做冲刺,就算现在他的弟兄们有些超过他的资产,他也不是很急。
程恩没头在公事里,只是回应他一句话,我要赚很多的钱,要在英国开一家分公司,只有资产增加了,才会接近这个目标。
孟施原本以为程恩如此拼命是为了他,怕他在十年之后的财产比拼大会上,输给其他三个弟兄,细问之下,才的到这个答案,他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尽早和程欢团聚,一程恩的想法,三年之后注册资金达到五千万,五年之后就在英国开一家分公司,他正好陪着程欢上高中,在上大学,都计划好了。
如他愿就完蛋了,程欢好不容易送走,程恩这些年始终属于他,生活的中心也都在他的身上,就算是为了工作忘记回家,忘记吃饭,他还是会惦记着他,还会打电话叫他少喝酒,至少在回家的时候,桌子上摆着他亲自考得小饼干,可是,无论他怎么逼问,无论他怎么诱惑,不管他在床上是如何的在他的身下娇喘呻吟,在他神智迷乱的时候,追问他,他最重要的还是程欢,这让他郁闷了七年,七年的时间,他们的感情稳定不少,为什么他就是不能占领程恩心中最重要的地位呢?他还是不够好吗?
看着他拼命,看着他三餐不济,因为工作的繁忙废寝忘食,弄得自己犯了胃病,慢慢的发展成为胃炎,孟施严令禁止程恩在公司超过一整天。
刚开始创业,那会一帆风顺,有过几次小小的危机,程恩就把公司当成家了,泡在公司整天不回去,孟施也忙着四处跑,接订单,看地址,要商品在他们的手上发放异彩,就算是找上他们做最简单的广告宣传,他也要选最出色的模特,诠释商品的最吸引人一面。他忙,就忽略了程恩,等他接到公司的员工打来电话的时候,程恩也因为胃炎严重,被送到医院。
孟施卸下副总的责任,转手做程恩的贴身秘书,负责程恩的日常生活,再把他副总的工作包揽起来,公司里公事一把抓,在多长一双眼睛,盯着程恩的日常生活,程恩只负责他选下来之后不会很累的,不会很棘手的,公事做,虽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程恩,可是实际上,操作大权,执掌公司决定的还是孟施。
程恩改跑外,所有的事情都要亲历亲为,孟施看着程恩忙得热火朝天,就很好奇,为了弟弟,也不至于这么的拼命吧。
程恩的回答是,公司很重要,他要靠着公司养程欢,让程欢读最好的大学,生活安逸,孟施也要靠这家公司赢得那场考试,帮助他赢得最终的胜利。
让孟施感动一把,程恩都这么的拼命了,他就算是有时候累的不想再起来,还是强打精神,七年时间,辛辛苦苦,可是有这个规模,还是很让人欣慰,虽然离他们有一点距离,但是,胜负不是在三年之后嘛,他有信心在这三年的时间里追赶上,前几年是在创造口碑,往后几年是创造业绩,以后的几年是飞速发展。
一把甩开手里的文件,妈的,老四是一个混蛋,正在和他争抢一份订单,这是一家国外的大型珠宝公司下的订单,希望搞一次国内的巡展,货品价值一亿,有一条举世闻名的翡翠项链,有一百零八个大小一样,颜色一致的珠子穿成的翠绿色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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