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着明天吃呗。午饭晚饭我可以做,早饭可就交给你了啊,哥向来不喜欢早起。”
丁晨讪讪应下,心里开始打鼓,不对劲,太不对劲了!一个人对人再好,能好到这程度?
拖着条伤腿为他做午饭和晚饭?好吧,他做饭实在是太难吃也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是他真的不能理解程文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么做!
中午尝过了程文的手艺,丁晨也不由对晚饭带上期待。
他揭开电饭锅锅盖,扑鼻的香味传来,锅里煮了大半锅白米饭,米粒晶莹透亮,粒粒饱满。他把碗洗干净,准备装饭。
“别麻烦了,直接把内胆一起端过来,放到桌子上,吃完了装饭方便。”程文坐在桌边制止他,然后揭开了桌上用碟子盖着的三个菜:芹菜炒腰果、凉拌干丝还有一盘红烧肉。
闻到香味,丁晨的肚子顿时不争气地叫了一声,他讪讪把锅放下,替程文装上饭。
“来,尝尝,你平时吃食堂,该是吃不到这些东西吧?哥当时也是遭了食堂四年毒害,大学毕业之后肠胃就百毒不侵了。”程文用筷子指了指,丁晨把饭碗递给他。
丁晨看着程文自己大口吃着,莫名的情绪在心中流淌,他这一腿到底揍出了个什么诡异结果?和他错身而过这么多年的好运终于开始眷顾他了?
这几天的经历顿时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像是做了一场诡异的梦,而他不知道该怎么从梦里醒来。
“别发呆啊,来尝尝哥烧的红烧肉。”程文用筷子点着盘子,催促他快点动筷子。
丁晨腼腆地提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到嘴里,肉一进口,那浓稠的酱汁味道立刻虏获了他的心。
酱汁带着浓浓的肉香味,微甜,大料的醇香在口舌弥漫,待牙齿咬下,肉香软糜烂,肥瘦相依,丝毫没有让人反胃的肉腥味。
丁晨也吃过不少高档饭店,但是能做出这样一手地道可口的红烧肉的,记忆中还真没吃过几家。
这程文手艺真的不是吹的!
“好吃!”他由衷赞美。
“那当然。”程文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哥小时候最喜欢吃红烧肉了,你是没机会尝了,我妈烧的一手好菜,特别是这道红烧肉,那叫一个好吃!哥还最喜欢吃里面的肥肉,每次我妈盘子一端出来,那是不到片刻,就被我和我老爹吃的一干二净。”
丁晨听他提到他去世的父母,顿时有点尴尬,这个话题他该怎么接下去?下午杨嘉才警告过他,这才几小时,这话题就摆上台面了!不管说什么,对方都会为难的吧?
“令尊和令堂的事情......”丁晨刚开口,程文一脸救命的样子:“好好说话,别跟哥掉书袋,就说你爹你妈就行了!”
丁晨:“......”
“哥也不怕你知道,我爹妈就是我高考那年出的事,当时是为了庆祝我能考上大学。哈哈哈,你知道吗?哥在学校的分数从来都没及格过,就是考体育专业,那文化成绩也不够,我爹妈都做好让我复读的准备了。”
丁晨沉默,考体育专业文化成绩都不够,那成绩得渣到什么地步?
“结果那年我超长发挥,就让我考上了,还是本科!哈哈,你知道我爹妈高兴到什么程度了吧?”程文笑的大声,转眼,眼眶里一阵发红,“就是太高兴了,他们说要带我出去旅游,结果在高速上......”
丁晨心里一阵发紧,他放下筷子,嘴唇动了动,才开口:“你,你节哀......”
程文摇摇筷子:“都过去多少年了,哥早看开了。我爹妈感情一直都特别好,连走都是同一天走,黄泉路上不孤单,一辈子都不怕有小三挖坟这件事,这该高兴才是。”
丁晨沉默一下,语气肯定的开口:“他们下辈子一定会很幸福的。因为,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程文眼神盯着他,然后笑了:“对,他们是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他哈了一声,“别伤感了,吃饭,吃饭!哥一开始厨艺也是负分,努力多少年,终于接近我妈当初做出来的味道了,你可是有口福了,今天你好好尝尝,这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的。”
丁晨看了看他的脸色,心里一阵纳闷,傍晚杨嘉的提醒浮上心头,越想越觉得感慨,什么不能提?什么暴走?是杨嘉在玩他,还是命运在玩他?
“哥跟你说,要烧这红烧肉,就必须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才行,肥肉太多会腻,瘦肉太多味寡!而且,烧这肉还有个诀窍。”
丁晨闷不吱声,不管有什么诀窍,说给他都没用,但是程文一副乐意分享的样子,他只好装作好奇的问:“什么诀窍?”
程文嘿嘿一笑:“这红烧肉下油锅前,得用蜂蜜上色,出锅之后,还得放在蒸笼上蒸一会,这样烧出来的肉,肥而不腻,甜而不厌,才能有这样的口味。可惜当初我老妈没来得及传授我这个秘籍,我实验多少回才摸出来这点,真是太不容易了!”
丁晨又吃了一块肉,终于在心里得出结论:程老板是个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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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饵
晚饭吃的很愉快,吃完之后,丁晨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准备进房间看书,程文叫住了他。
“等等,你过来帮哥一个忙。”
丁晨一愣,立刻反应过来:“你要洗脚,对吧?你坐着,我去打水给你。”
“不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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