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
“什…”在他么字还没说出来时,一阵阴影罩过来,唇上狠狠地痛了一把。这个吻很快。
柳扶桑退后了几步,看了一眼曹榕,似乎对于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还毫无所觉,待到发觉的时候才是一脸的错愕。柳扶桑捂着脑袋,大叫“疼疼疼!”然后,转身闪了出去。
整个过程,曹榕都表现的相当淡定。
这算是那天晚上他对他发春的时候,给的报复吗?还是说,他这就算是还债了?
不过,不管什么都好。
曹榕一个飞身上了屋顶,再在几个屋顶上穿梭,消失在苍穹碧空之下。
☆、大姐大
奉雨有着整个晨国最恶劣的环境,遍布的风沙,干燥的天气,虽然,他的道路是跟晨国的首都之城,邵朝,相连接的,但是,由于,他的另一边是无边无际的沙漠,没有山也没有树,跟邵朝的路程也是出乎意料的远,这种直接面对着别国的城门,直接成为了守卫国家的大门。所以,在这座城市,现在已经很少能看到集市之类的出现,都是先老一辈就住在这里,不愿意离开的人,三三两两,风沙遍布,还有驻守在这里的军兵们。
曹榕带着斗笠站在风沙里,黑色的披风被吹起来老高。
这种天气他是很熟悉的,他刚来那会,就是在这样睁不开眼睛的气候里,看到了不满鲜血的城墙,和那些马蹄声。
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度过了还算幸福的头一年。
在这一代,也时常会有一些江湖上的人前往大漠,路过这里,这里是必经之路。所以,当曹榕这身打扮出现,这里的居民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关注。
他们以前的生活就是,一间简陋的小屋子,一片不知道归属的泥巴院子。吃的东西基本很难解决,这种地理环境,大米蔬菜的种植都成了问题,但是,乐乐的父亲会隔三差五去百公里的邵朝买粮食回来。
曹榕站在那里,看着已经塌陷的看不出本来面貌的屋子,回想起几十年前,那次血雨腥风的午后,阳光通红如血。他抱着一个头盖骨,躲在一个水缸的后面,看着那群跟强盗一样的人闯进来,一刀将夫妻两拦腰斩开。血就喷洒在那片唯一泥泞的土地上。现在看去,那快常年都长不出东西来的地方,居然长着一颗高大的书,周围都是些绿草。这可能就是这一带看到的唯一的绿色了吧。
原来,有些生灵是要用鲜血祭奠才能发芽成长。
曹榕走到房子的后面,那里竖着两块很大的石头,上面的字迹已经看不清楚了,像是流下的两道黑色的泪。
鬼才知道他那时候是怎么回事才有这么大的力气将这么巨大的石头搬过来。那时候的感觉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
曹榕蹲下来,在两块大石头前挖了一个深深的坑,将乐乐的东西埋了下去,待到填满泥土后,倒退了几步,在地上重重地嗑了几个头,默默地看着他们。
邵朝是晨国的大都,繁华程度跟临近的奉雨不可相提并论。相对于奉雨的天气,邵朝是个夏天热,冬天冷,但是,却没有任何风沙的干扰。因为他四面环山。
在这样入秋的天气,本来是带着一股萧瑟的凄凉,但是,在这里一点那种感觉也没有。至于满街的热情,当你看到这里的场景,你会觉得,平常人的生活,其实也是很丰富多彩的。
此时已入黄昏,天变泛起了鹅黄色的光,太阳渐渐西沉,黑暗从原理太阳的另一头逐渐毕竟。那些买着白天杂货的小摊贩开始收拾东西,悉悉索索地回家去了。老婆带着孩子来接辛勤了一天的丈夫回家吃饭,孩子绕着父亲转圈,手舞足蹈的讲着什么。那些晚上出来卖小甜点和小东西的摊贩也渐渐的走了出来。
此时,酒楼里也都是人来人往,留着三八胡子的中年人跟刚来的年轻人礼让三分,请进店里,小二热情地招呼那些刚进来的生面孔和老主顾。
特别是邵朝最大的妓院,春色,早早的挂上了红灯笼,里面传来了开场的小曲,混在嘈杂的人声中,显得很特别。春色可谓是最赚钱的,因为他们花了大成本,连门口接待客人的姑娘都是清秀客人,唇红齿白,笑语盈盈。
曹榕站在那里,被暖光照着全身,看着地平线的那头,有人走来,有人走去,谁也不会知道,下一刻,那边走来的人将会与你有怎样的故事。人生就是在不断的遇到中精彩起来的。
而曹榕这样的感慨是在多年以后。谁会想到,只有香港电影里才有的场景,让他在穿越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上演了。
曹榕站在一家普通的酒铺,酒铺是个不坐客人的地方,他们酿酒,同时大批量地贩卖给那些酒楼客栈,小店铺,平时也会做些零售,就比如曹榕这样往这边一站,跟店家说明自己要的酒。不过,在酒铺买酒比在普通店里贵上一些,因为酒铺有你所需要的所有的酒。
曹榕就站在那里,等着店里的伙计给自己取酒。突然,他看到墙壁上有一个奇怪的图案,一般不仔细看是看不到的,只是曹榕这个人的眼睛比较的精,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带着红色尾巴的狐狸。他眯着眼睛看了看,心想,难道现在酒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标志了,果然是自己落后了吗?
正在他看的入神的时候,一个人轻轻的拽了拽他的衣服,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姑娘朝他俏皮的眨了下眼睛,然后,把食指放在唇上,做出嘘的动作。
曹榕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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