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寻》————艳阳天(现代 背景强大的温柔攻 受失忆 万人迷受~ 温馨)
这是一个档次很高的酒会,无论是人,还是环境,以及各种各样附庸风雅的玩意儿。看来市政府真是想在这次有所作为了,本城的名流都来了,包括那几个很少同时出场的头面人物,还有许多外来的人把场面充得人气丰盛。每一个人都衣著光鲜,品位上等,言谈举止都渗透著上层的素养。很多的帅哥俊男养人眼目,而更多的是美女,那种争奇斗的盛况很少有人把持的住。
“有这麽多优秀的男士,女士们当然不会放过这麽好的机会。”风笑笑的给了个比较温和的评语。
“酒会就是变相的拉皮条会。”律的风格就没那麽轻松了。
我心情愉悦的观赏著各种各样的风景,想著墨书逼著我来的话“这麽久没见你了,与其去和那些俗人浪费时间,不如在家好好陪你。”我这麽敢让那麽多响当当的人物空等,可是墨书的脾气看似温和,实则坚硬如铁,说的到就做的到。於是,我放弃在家守屋的打算,跟著来看热闹,不过还真是热闹,不虚此行。单是看人就把我的眼看花了,还有华丽的装饰,钢琴配茶道表演,和最吸引我的美食。
四个人中只有我是没有请贴的,可是我的态度却最象参加酒会。的谷风和兰律都是本市的风云人物,也每人只有一张请贴,他们本不想来的,因为我不来。墨书说动我後便象得了宝一样一直把我拉在身边,以至於刚刚进来时广受关注,比大多有请贴的人还风光,弄得我与有荣焉。
不过进来没几分锺墨书就被人缠住,与我们隔离了。风和律站在我的两边,象护花一样把我护著,怕有人不小心撞著我,其实他们也太小心了,我哪里就那麽娇贵,不过,也好,有人来了他们知道应酬,我就悠悠闲闲的当看客。
老是收到一些关注的目光,我看了一下,在心里给著些眼神下注解。女士嘛,不用说,是看风和律的,谷风高大帅气,成熟稳健,又是娱乐界名人,导演,制片,艺术总监,一大堆的名头,又是单身贵族,身在娱乐圈却连绯闻都没有半条,让狗仔队最没有成就感让单身女郎们无限向往的角色。兰律就更不用说了,本城十大杰出青年,全国闻名的设计师,哪了不知道多少个大奖,“三十六计”工作室的主人。顶著这麽多光环的人再加上俊美的长相,酷酷的个性,特异的装束,永无休止的花边新闻,叹为观止的上视率,想不让人注意都难。
男士嘛,也不用说,是看他们两的,原因嘛,嫉妒呀,看到美女们都关注他们心里不平衡,但又没有办法,於是射来一道道充满恨意的眼刀,还好不伤人,不然我也会被误伤。
如果有几个不是因为他们才看过来的是为我的话,我想,也好理解。不是因为我有名,虽然我设计的写满书法的服装获得了某年的国际大奖,以至於後来冒出无数人效仿弄得满大街都是穿汉字的人,但没有人知道原创者就是我,只知道那个名字,不见真人。我从不接受采访,也不让自己的相片到处登,而且从那以後也没参加任何比赛,那种经历,有一次就够了。我不喜欢成为什麽公众人物,没有隐私的公众人物。我更不愿接受采访,我无法回答别人的很多问题,比如,我的以前,我的身世,我是个没有以前的人,我的记忆仅止於五年前到现在,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年龄,姓名,籍贯,家人……又不会撒谎,不答就会更加惹人注意。我不能惹人注意,不是为自己,是为给我第二次生命的天语,他的存在是一个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对於那个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怎麽可能让他有任何的危险,何况只是一些浮名。
如果不是好奇我和他们以及墨书的关系就是因为我的脸吧。我长的怎麽说,算清秀吧,律老说我美如天仙我听之为反话,天仙都是完美无缺的代名词,那有带疤的天仙。我的右脸,从眼角下到靠近嘴角的部位有一道细长的伤痕,弯弯如月,虽然过了五年,色泽以淡了许多,从鲜红到浅褐,在本来就很白皙,後又长期不见天日更加白得惊人的脸上,纵不狰狞,但也很显眼,让人无法忽视。天语是可以把伤痕处理得更不显眼的,不过我没有答应,我想要永久的保留它,可以让我很没有气势的脸阳刚许多,何况,我觉得,伤痕也是美丽的,它是我曾经经历过的生活的仅有的印记。
那些美食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我暗暗吞了吞口水。可是才刚进来就忙著去拿东西吃的事我干不出来,恋恋不舍的再看一眼,把脸转向别处,免得受不了诱惑。“扑哧。”律很不给面子的笑出声来,看到我白白的卫生眼又马上改正并献媚道:“饿了?要吃什麽我去给你拿。”
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食物,算了,又不是小孩子,吃东西还要人帮拿。摇摇头,“不饿,只是觉得很好看,不知道吃起来是什麽味道。”律一听就明白了,居然马上就要去拿,我赶紧拉住他“不用,我等一会再去,除非你想吃。”律看了我几秒,终於放弃刚才的想法,失望的说:“你就不能给我一个表现风度的机会?”
又来了,我习惯性的一笑“你就不能说点别的。”
“好好,我不说,不说行不。”律马上投降“寻,你不要这样笑好不好,要笑回家笑,只笑给我看。”
我再次白了他一眼,放弃和他斗嘴,把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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