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林里秋风萧瑟,空无一人,两棵小小的枇杷树长在一片梨树旁边,显得孤零零的。李星垂的心凉了半截,刚要回头另想办法,却听得一个略微熟悉的声音响起:“三黄!你是三黄对吧?”
他回头,只见拿着弓箭的林元森忐忑地望向自己。李星垂冷冷地扫过他的脸,摆出“有屁快放”的狂傲表情。
林元森摸摸自己的脑袋,“我知道你是猫妖,而且是只方及弱冠不久的猫妖。不知道你们族里的长老怎么会放你出来游历。我从前没来过尘世,这里是我来的第一个地方。钟晚人很好,刚才还请我吃梨,可是官兵们来过,把他抓走了。”
林元森这可算是撞到了李星垂的气头上,他说出了变弱猫以来的第一句话:“你怎么不救他?”
“我很弱的,打不过那么多人……”犬妖摸摸后脑勺,十分愧疚。
李星垂不欲和这个废物多说,掉头便走。
林元森忙叫住他:“等等!我可以帮你找到他的所在,我的嗅觉比你强!”
活了二十多年,李星垂最听不得的三个字就是“比你强”,若是换在以往,他早暴起把林元森一顿胖揍了。可情势逼人急,他不再是当初的九尾猫妖,嗅觉自然比不上天生有优势的犬妖,只得忍气吞声地点点头。
蠢蛋,这么弱就不要学别人去惹什么员外,害本妖为你卑躬屈膝。
一猫一犬皆以幼体兽形往县衙赶去,林元森在门口嗅了嗅,果断往地牢的方向走去。两个官兵一左一右地站在地牢入口处把守,许是刚有犯人押入,他俩一点没偷懒,正精神抖擞地来回巡视。
作为一只二尾小弱猫,李星垂现下只会皮毛清洁、隐藏气息,和以灵气裹牙咬人这类没什么大用的小法术,于是他望向紧张的林元森,毫不犹豫地在他屁股后面踢了一脚。
“咦,这里有只松毛狗。”
陈朝百姓对犬类通常都是非常友好的,这是妖族里最常见的品种,从前也有家养犬修炼成妖脱离凡尘的先例,因此只要不是遇上恶犬,官兵断不敢随意打骂小狗。林元森猜到被坑,无奈之下,只能上前干坏事,一会儿去咬官兵的裤腿,一会儿围着他们乱蹭。两人都低头想要抓狗,李星垂便趁此机会闪电般从边上蹿过,偷偷潜进了地牢。
到这里,他已经能明晰地分辨出钟晚的气味,在幽暗的地牢中,更是毫不费力便可避过牢内巡视的狱卒。
地牢不大,关押的也只有寥寥几人,毕竟承吴县只是个下辖八镇十乡的小地方,向来安宁。李星垂目力非凡,一眼就看到钟晚的牢房里那层层叠叠的蛛网。他本以为傻随从至少也该害怕一下,谁知这家伙竟然伏在地上专注地拿木棍写字。
李星垂身子一缩,从栏杆中间挤了进去,落地无声。以他隐藏气息的本事,在昏暗的牢房里逃过钟晚的视线,是很容易的事。
厚厚的一层灰上,钟晚留下的字体格外奇怪,全都缺笔少划的,有时更是天书一样完全无法辨认。李星垂一开始还以为是傻随从太没学识,但七零八落地把字猜了个大概后,他却改变了想法。
这似乎是一首分外豪放的词:“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竟是出乎意料的才华横溢。李星垂诧异之余,再也忍耐不下去,一个跃起跳到了钟晚的膝盖上。后者扔掉木棍,惊喜地喊:“三黄!你怎么来了?难道你真是妖怪?”
你倒是终于聪明了一回。
李星垂不准备暴露身份,以免在这个小村落里惹来更多的麻烦。他只是来看看钟晚怎么样,有没有被用刑,现下看来倒是没有缺胳膊少腿。
“三黄!”李星垂刚想跑,钟晚忽然拽住他的小短腿,把他拖回来,一脸紧张地察看:“你怎么脏兮兮的?脚垫还破了,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李星垂还真没发现这一点小伤,他匆忙赶过来,哪有空看毛有没有脏。钟晚却如临大敌,本来在牢房里苦中作乐默写诗词伤春悲秋,这会儿却瞬间奋起,朝外面大喊:“有人在吗?我想要伤药,我受伤了,快要流血而亡了!”
这一招把李星垂惊得当场不动一动。钟晚把他往怀里一搂,假装一脸痛苦地捂住手臂,朝闻声赶来的狱卒啊啊呻|吟。
狱卒知晓此人乃是钱员外关照过,要“好好照顾”的犯人,若他在牢中出了什么事,可不好交代。
“嚷嚷什么!安静!”狱卒威胁了两句,没见到血流成河的惨状,料想犯人不过是在夸张,便回去拿了瓶金疮药扔进去了事。
钟晚也没想请大夫过来,若是让这帮人知道三黄能自己找到地牢里,指不定怎么抢它呢。一旦发现三黄比自己想的还要有灵性,钟晚就比以前想的还要舍不得它。
在这个陌生的朝代,他虽和村民们相安无事,却总感觉做什么都格格不入。一年下来,说不孤独是假的。
钟晚不知道《乡村逸事》的情节,对于回去的方法更是摸不着头脑。
若三黄真是只猫妖,说不定能成为线索。若它只是一只普通的有灵气的小猫,也没关系,钟晚就权当养了个宝宝,学现代那些寂寞贵妇人,跟自家宝贝儿作伴。
李星垂不知道他家傻随从已俨然把自己当成了心理支柱,那劣质的金疮药抹在他的爪垫上,让他浑身不舒服。可看到钟晚严肃认真的神情,他又不忍挣扎。
纠结之下,猫妖大人莫名地生气起来。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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