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已经听过了?”玉笙问道。
“莫忘了,你昨日刚收到的那批药材,可是我亲自从江南押回来的。”谢彬有些无赖的耸肩,“悦来客栈里的说书人最是有趣,我这一路都是住的这里。那时我已经听到了毒燕子事情败露,真公主入土为安了。”
难怪谢彬嫌弃,江南那边的故事已经□□接近结尾了,他带了人来这里,也是想要知道事情结果,不然卡结局是多么痛苦的事啊。结果这边反应太慢,竟然才开了个头。
“真公主?”玉笙难得有些不确定的重复着。真公主不是在宫里吗?怎么就入土为安了。
谢彬当即滔滔不绝的从头讲起,论精彩程度,自然比不上台上的说书先生,可他讲的概括,没什么夸张的修辞,也把故事清清楚楚的说出来了,尚意犹未尽,“悦来客栈的先生每说完一回,都会有人重金求书稿,也养活了不少书生。听说这个故事一共有十二回,我已集齐了前十回,你们若是感兴趣,我回去便拿给你们看。”
“看来事情已经结束了,既然都能拿到茶楼里说书,想必陆小凤几人是平安无事的了。”无花双手合十,隐约很高兴的样子。
“那当然,那可是陆小凤。”谢彬是个隐形的书粉,这几年悦来客栈讲了不少陆小凤的故事,让他好生向往。作为一个合格的粉丝,他自然是需要卖出一份安利的。“陆小凤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只要听到他的故事,就会对他好奇,更羡慕他居然能见识到那么多的奇人怪事……”
无花静静的听着,等到谢彬说的口干喝茶润嗓的时候,才点点头,“我知道他是一个急公好义,乐于助人的人。”
谢彬有种得遇知音的感动。
没办法,和他有共同语言的人实在太少,他身边的人更没有看得起无所事事只会争凶斗狠的江湖人的,谢彬常常为之遗憾顿足。
人生短短数十载,何必那么迂腐呢。
找到了知己的谢彬兴致更高,把陆小凤简直夸成了一朵花。
自然而然的,有人听不下去了。
“若你也长了这样一张脸,陆小凤也会围在你身边汪汪叫,就像守着肉骨头的癞皮狗!”发出冷笑声的是一个紫衣夫人,看上去已经不年轻了,但眉眼间的气韵风情,反而让她看上去更迷人了。
本来不怎么高兴的谢彬忽然哑了口,他只有这么一个毛病,那就是对没人说不出什么重话。
“看来你也知道我的话是没错的,那样一个负心薄幸的臭男人,也只有和他一样的臭男人才会觉得他是个好东西。”紫衣夫人没有半点退避,反而上前坐在了这桌的空座上。
这话太不客气,谢彬忍不住皱眉,憧憬依旧的偶像和素不相识的美人,这个选择并不难做。他正要开口呵斥,一抬眼却看见了玉笙脸上过于灿烂的笑。
这些日子里,他和玉笙也算混了半熟,见过他微笑,假笑,冷笑——后两者无花专属,唯没见过他这样灿烂的笑。
这一耽搁,就让本来言辞犀利又极会见风使舵的紫衣夫人抓住了机会,一声娇笑,款款的斟茶倒水,心意诚诚的将八分满的茶杯递上前去赔罪。
在座三人,一人一杯。
这样的手段,让谢彬再次皱眉。想要对他投怀送抱的女子不少,花样却一直不多,这样可以引起他注意力的忽冷忽热型,对他而言还是很新鲜的。这样一想,心里边舒服许多,便端起茶杯以作回应。
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也是个风情万种的美人呢。
“若是想要去地府提前为令尊打点一二,那就喝吧。”玉笙讽道,脸上的笑容没有一丝变化。
谢彬却顾不得了,这话的暗示意味太明显,明显到他的手忍不住一抖,杯中的茶水洒出小半。
“这位公子真会说笑。”紫衣夫人笑的很坦然,“茶是桌上的茶,杯是桌上的杯,三个人看着,奴家还能做什么手脚不成?”
这话说的有些道理,但生命可贵,谢彬选择听玉笙的。
好歹,那是全家公认的神医。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玉笙像模像样的吟着,“没想到,我今日能遇其一,也是缘分。”
“洞房花烛?”作为话本的狂热爱好者,谢彬瞬间就脑补出一场爱恨情仇。
玉笙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当然是他乡遇故知。”
“故知?”谢彬很遗憾。
“我与这位公子从未见过,何以如此污蔑于我?”紫衣夫人很不忿。
“没见过有什么关系呢?杀人放火的时候,谁会把苦主放在眼里呢?”玉笙的目光有些凌厉,“你脚下的这双红鞋子,可还好穿?”
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暴露了身份,但紫衣夫人,也就是公孙二娘直觉不妙,长袖一甩,茶壶中剩下的茶水倾壶而出,她便趁机从窗户翻出茶楼,想要逃之夭夭,却不知她这一跑,正和玉笙心意。
玉笙自觉不是多残暴的人,但有时候以直报怨这种事又总是伴随着暴力。如今这女子能主动转移战场,他求之不得。况且,在他心里还有一处隐秘的期盼,自觉被人欺负的人总是喜欢寻靠山找回场子来,玉笙非常想一次把红鞋子连锅端了。
公孙二娘觉得自己从未跑这么快过,可身后的人就像影子一样紧追不舍,早知道目标这么棘手,她就不该在看到后面那瘟神的时候想起九妹的撺掇,想要顺手把人解决掉以绝后患。
想起九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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