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刚还是乱在钟鸣身上啃,似乎想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他扯开钟鸣的衣裳,往他肚皮上咬,又往他腰上咬,不是爱抚,就只是单纯地想要烙下自己的印记而已。可是钟鸣已经不动弹了,这让他突然有了那么一点羞愧和慌张。他直起身,看着躺着的钟鸣。
“你想装死尸?你以为你装死尸老子就能饶的了你?你给我起来。”
“咱们回家做吧。”钟鸣忽然开口,直直地看着他:“我不要求你给我时间适应了,我现在就想叫你干,咱们回家,你随便干。可是有一点,只要你干不死我,我爬都要爬出来!我总有一天......”
凌志刚脸色阴沉地看着他,喉咙微微攒动,伸手抹了一把自己的眼。
卧室的门打开的时候,张江和他们三个都呆呆地站在门口。钟鸣穿着外头往外头走,看了沈俊一眼,说:“我对不起你,给你添麻烦了。”
沈俊呆呆地看着他,说不出一句话来。钟鸣的尊严在那一刻被踩的粉碎,他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决定倾尽青春报复凌志刚。
回去的路上,张江和开着车,一句话也没敢吭。后头坐着的两个人,身上都挂了彩,在光影的变幻里时隐时现。路过一家药店的时候,张江和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问:“那个......要不要买点药啊?”
钟鸣红了眼,低下头,没有说话。张江和见没有人说话,只好继续开。钟鸣裹着衣裳,似乎很冷。
凌志刚伸出手来,想摸摸他的脸,看见钟鸣带着血的嘴角,还是忍住了,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身上也没比你好到哪里去。”
他就用这样一句好像据理力争的辩解,第一个做了妥协,变相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虽然我把你打的不轻,可是我身上也没比你好到哪里去。
像个不成熟的年轻小伙子,犯了错,又碍着面子不肯承认。张江和忽然有了一种感觉,感觉凌志刚,好像爱上钟鸣了。他生气,发疯,并不只是因为男人的占有欲。或许此时此刻他轻描淡写的话语,更能表露他的心意。
也或者只是他的片面猜想。可是与其觉得这是一场两败俱伤的战争,他更愿意相信,这只是一个血雨腥风中长大的黑道大哥,第一次遇见爱情的青涩和茫乱,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是一贯的以暴制暴,所以处理的不太高明。
只是钟鸣不爱凌志刚,很明显,一点也不爱,甚至于有点厌恶,他想当初钟鸣跟着沈俊离开凌志刚那里的时候,心里对凌志刚,一定特别厌恶,所以才宁愿去犯这样一个低级而冒险的错误。
他觉得钟鸣对于这样的结果,应该是有意料的,只是没有料到凌志刚的脾气会这么火爆,结果会这么惨。可是他透过后视镜看了看钟鸣的脸,觉得钟鸣并不后悔,反而有了一种放手一搏的气势。
☆、082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钟鸣其实是有理智的人,做事也会考虑,他无论做反抗也罢,做妥协也罢,其实都有一个底线,妥协的底线就是守住自己的身体,反抗的底线,就是不会主动提出来自己要离开凌志刚。
他永远也不会说:“我不跟着你,你放了我,我永远都不会喜欢你。”
因为他知道凌志刚的为人,这也是他当初凌志刚稍微使了点威胁手段也就屈服的原因。他知道如果硬碰硬,他指定不是凌志刚的对手,而且下场会非常凄惨。但是除了这条底线,他都敢触碰,都有勇气尝试。
有些人可能觉得,一个当初那么容易就屈服的人,怎么会在这一次做出这么大的挑衅。但是如果翻过表面看实质,就会发现其实是不一样的,钟鸣知道凌志刚会生气,甚至会嫉妒,可是他不知道会严重到这个程度。
他对凌志刚的所作所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更像是情侣之间的挑衅,故意告诉他自己跟沈俊在一块,除了要惩罚他对他过于严苛的控制,还有那么一点点挑逗。
毕竟在他的心目当中,一个男孩子,在自己的朋友家过一夜没有什么不妥,说到底,他还是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个同性恋,他不觉得他跟沈俊交往有什么不好,只是凌志刚单方面胡思乱想。
他就想,你既然胡思乱想,我就以毒攻毒,治治你占有欲过强的毛病。这个毛病是必须要改的,他如果要生存,就必须改了凌志刚这个毛病。况且他也不可能跟沈俊有什么,事情就算闹开了,最后的收场也不会太严重。
所以这种挑衅,尽管不知天高地厚,但是和直接抗拒凌志刚,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像情侣之间,挑衅地说一句“你再对我这样我就找一个更好的”,也不会说“我不要跟着你,咱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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