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无羡道:“那里有吃人的妖魔出没?”
类似的传说他听过最少上千次,亲手除过的也有上百次了,不免索然无味。那郎中道:“不错!据说那林岭里,有一座‘吃人堡’,里面住着吃人的怪物。凡误闯者,都会被他们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找不到尸体。无一例外!可怕吧?”
难怪金凌会出现在此,他上次没拿下大梵山的食魂天女,这次肯定也是冲着行路岭上的怪物来的。
魏无羡道:“好可怕!不过,既然骨头渣子都不剩,也找不到尸体,那请问如何得知他们是被吃了的?”
郎中哑然,片刻,道:“当然是有人看到了。”
魏无羡:“可方才你不是说,误闯者都会被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无一例外?那这传闻是谁传出来的,如此厉害,看到了这种画面还能活着出来?”
“……”郎中道:“传闻就是这么传的,我怎么知道。”
魏无羡:“那你知不知道,行路岭上一共被吃了几个人?什么时候被吃的?年岁?男女?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郎中:“不知道。”
魏无羡:“清河百晓生?嗯?”
郎中怒而背筐:“传闻本来就没传这些!”
魏无羡忙道:“别别别别,别走嘛。我再问一句,那行路岭,还在清河境内吧,清河不是聂家的地界吗?若真有吃人的怪物在行路岭出没,他们就坐视不理?”
没想到这回,郎中却没再答“不知道”,而是露出一点轻蔑的神色:“聂家?若是当年前的聂家,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了。这种传闻传出的第二天,必然就雷厉风行地把那妖邪出没的地方抄了。可如今聂家的家主,嘿嘿,不是那位‘一问三不知’吗。”
魏无羡心知他说的是谁。
清河聂氏原先的家主是赤锋尊聂明玦,未及弱冠便接掌聂家,作风刚直强硬。他与泽芜君蓝曦臣、敛芳尊金光瑶乃结义兄弟。射日之征后,聂家在他坐镇之下,曾有一段时间风光威势直逼兰陵金氏。而自从他修炼走火入魔、当众爆血身亡,由他的小弟聂怀桑接掌家主之位,清河聂氏从此便一日千里——江河日下。
魏无羡问:“恁地管他叫‘一问三不知’?”
郎中道:“你不知这典故?这位聂家主,人家问他什么事,不知道的不会说,知道的不敢说。问得急了、逼得狠了,他就连连摇头,哭着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求人家放过他。这不是一问三不知?”
当年魏无羡与聂怀桑同窗,深知其人。聂怀桑为人心肠不坏,并非不聪明,但他无心向学,聪明都用在了别处,画扇捉鸟逃学摸鱼,于修炼一道确实天资奇差,硬生生比其他家族的同辈子弟晚八九年才勉强结丹。聂明玦生前时常恨铁不成钢,对他管教甚严,然而他依旧扶不上墙。如今没了大哥遮风挡雨督促提点,人人提起聂怀桑来,虽不明言,脸上却都写满了四字评语:脓包废物。
他打听完了行路岭,还是照顾郎中生意,买了两盒胭脂,揣在怀里走回蓝忘机身边,后者依旧没有找他要回钱袋的意思,一句不谈,一齐朝那郎中所指方向走去。
行路岭上好大一片杉树林,林道开阔,绿荫飒飒。两人穿行好一阵,没遇上任何异样。好在他们听了那江湖郎中的话,原本也没抱什么期望。若一个地方的骇人传闻确有其事,那么总能说出点所以然来。大梵山食魂天女作祟,受害者家住何方、姓甚名谁,一打听便清清楚楚,连阿胭未婚夫的小名都瞒不住。而如果对受害人的人名细节都支支吾吾,那么多半是捕风捉影,耸人听闻。走这一趟,不过以防万一。
小半个时辰后,终于千辛万苦才让他们遇上了一点波折。对面摇摇晃晃走来七八个人影,翻着白眼,衣衫褴褛,似乎风吹就倒,奇慢无比,原来是一列低阶得不能再低阶的走尸。
这种走尸不但在同类里只有被欺压的份,遇上个稍微壮点的活人,一个能踹翻它们一排;遇上个跑得快点的稚子,瞬间能被甩出一条街。即便是倒霉得不能再倒霉、给它们抓住了吸两口阳气,也吸不死人。除了模样难看气味难闻,根本构不成威胁,因此夜猎时遇到它们,多半没人斩尽杀绝,而是直接无视。这和打猎只打老虎豹子,不打老鼠,一个道理。
魏无羡见它们走过来就知道要糟,低调地退到蓝忘机身后。果然,这列走尸歪歪扭扭走到距离他们五六丈处,一瞧见魏无羡,吓得立刻转身原路退走,腿脚比它们围过来时竟利索了两三倍不止。魏无羡揉了揉太阳穴,转身道:“哇!含光君,你好厉害!它们一看到你,吓得转身就跑。呵呵!”
蓝忘机无言以对。
魏无羡哈哈哈地推他:“走啦走啦,下岭子吧。我看这里没什么别的怪物了,这地方的人也真是能传,几具窝囊的走尸就能传成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什么‘吃人堡’肯定也是编排出来的,白走一趟喽!”
蓝忘机被他推了好几下,这才迈开步子。魏无羡还没跟上,忽然,杉树林远处,传来一阵疯狂的犬吠之声。
魏无羡悚然色变,瞬间闪到蓝忘机身后,抱着他的腰蹲下缩成一团。
蓝忘机:“……尚在远处,你躲什么。”
魏无羡道:“先先先先先先先躲再说。它在哪里?它在哪里?!”
蓝忘机侧耳听了片刻,道:“是金凌那只黑鬃灵犬。”
魏无羡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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