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她捡到了男孩掉落的吊坠,追着还给他的时候却狠狠摔了一跤,把那个玉质吊坠给打碎了。
男孩说,那是他从他的爸爸那里继承来的传家之宝。
林织傻眼了,她竟然把人家那么那么珍贵的东西给打碎啦!
她急了,眼角冒出了金豆豆。
“那个……那个……”她看着躺尸地上的碎玉,绞着衣角扭扭捏捏,“对不起,我赔、赔你啊。”
男孩面上带着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淡漠:“赔?”
“好啊,这个吊坠是我要在将来送给我的伴侣的,你打碎了它,等你长大,就赔给我当我的伴吧。”
“啊?”
男孩自顾自将碎成两半的玉坠捡起,将其中的一半递给林织,说:“拿着你的罪证,未来我会来找你的。”
“咦?”
林织眨眼,再眨眼。她看看索要了赔偿就转身离开的男孩的背影,又看看手中的碎玉,有些懵。
伴侣倒是什么啊?
刚满三岁涉世未深的她咬着嘴唇想。
早上,林织醒来,回想起昨晚的那个梦,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她竟然在江余钦的床上梦到了……封杨。
这可真是……
是的,昨晚那个梦直到现在还清晰地保留在她的脑海里,梦里的内容其实是她三岁时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当时她参加一个宴会,在宴会上遇到了封杨,失手把封杨家的传家之宝给打碎了,被封杨索赔,要求她长大后给他作伴。
封杨曾在“幻想者号”上说她欠他的,说的其实就是这件事。
也就是说,她之所以和封杨交往,就是为了兑现小时候的约定。
不过,封杨并没有要求她做他的伴侣,只是说交往一个月就好了。
虽然说是交往,但封杨其实并没有把她当成是真正的女朋友,和她相处的时间也很少。
就这样,一个月稀里糊涂就过去了,然后就自然而然地“分手”了。
林织直到现在都不明白封杨为什么要她做他女朋友,他不喜欢她,让她做他女朋友的时候也不要求她尽女朋友的责任,这样一来,整得好像他只是需要一个女朋友的名头而已。
林织搞不明白,唯一的解释就是,封杨喜欢开玩笑,所谓的交往一个月也只是他开的那些玩笑中不起眼的一个。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长达二十年的约定,林织对它并无清晰的记忆,她当时才三岁,还太小了,只因为那块碎玉一直保存在她身边,她才模模糊糊记得的确有这么一件事发生过。
好吧,不管怎么样,她已经应约过了,事情就应该这么过去。
是的,必须如此。
想到这里,林织晃晃脑袋,将昨晚的梦抛在脑后。
她翻了个身,用胳膊碰了碰身边的江余钦,喊他:“钦钦,起床了。”
第六十三章 番外*惊喜
林织上午有个任务, 她要去穆思思的经纪公司替其解除卖身约。
穆思思是被星探挖掘后进入经纪公司培养, 然后很快就从流水线上下去, 报名参加了《你爱》的选拔。
林织既然已经认穆思思为妹妹了,自然不可能让一个未成年继续压榨自己的才能来养活自己。
至少在她成年以至独立之前,林织希望她是自由的, 无忧的。
一个刚刚成立的小小经纪公司并不能为穆思思提供太多资源,只会趁她懵懂的时候, 无所不用其极地压榨她的剩余价值。林织作为其监护人, 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因此, 解除合约是有必要的。
这件事不是林织的心血来潮,她是经过了半个月以来的慎重考虑, 再加上和穆思思的讨论之后才决定在今天前去解决的。
这一次只是她跟对方经纪公司的初次交涉,因此林织没有带上穆思思同去。
她一开始是想带着穆思思的,但穆思思今天要跟随李姐去学校看看,无暇无能。
是的, 林织打算帮穆思思解除身上的合约以后,送她去学校读书,不是那种普通学校,而是专门的音乐类培养院校。
林织早就为其挑选好了几所合适的学校, 就看那个孩子在实地参观后喜欢哪一所了。
回归正题, 林织今天上午的行程是去穆思思的经纪公司,她不是一个人去, 她对谈判什么的一知半解,为了提高效率, 她申请了一个强力外援,即江余钦的得力助手——梁宣。
林织对梁宣的能力十分信得过,对他寄予厚望。
而梁宣不负她的期望,进了穆思思的经纪公司不到一小时就把对方老总搞得丢盔弃甲。
对方公司愿意放人,但有一些解约细节需要进一步讨论,因此约了一个两天后的饭局。
林织和梁宣知道对方老总是想借饭局攀攀拾光传媒的关系,但没有说破,应了。
林织从经纪公司出来,发现时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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