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事登记结婚了。
和和在打一份出差报告,郑晓宝穿着凉鞋溜溜达达地晃过来。
设计人员就有这点好处,没有人管他们穿什么戴什么,像和和就可以上班永远不化妆
另一位郑先生往她桌子上一坐,将属于她的那份喜糖径自拆开,挑一颗剥掉糖纸丢进嘴里:“哟,和和小美女回来了。中午请你吃饭?”
“无事献殷勤。你又有什么事求我?”
郑晓宝弹一个响指:“整个公司属你最了解我。上午有空没?帮我把这张图按这个要求处理好发给这家公司,我要出去一趟。”随后他满意地又抓了两颗糖扬长而去。
和和想,这家伙,如此平庸又无聊,怎么昨夜居然会动了那种可怕念头要让他去接自己,并且想跟他共餐呢?虽然他长得还行,但是跟郑谐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还有行为举止,如果郑谐像贵族,那么这家伙就像流浪汉。
她也不是有心要把所有男人都跟郑谐作比较,因为多半都会被比下去的。可是她长这么大,郑谐是她最熟悉的男性,自然不由自主地就拿他当参照物。
哎,这事跟郑谐没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她怎么能产生要与郑晓宝交往一下的念头呢,虽然只有一瞬间,而且因为一场乌龙告吹了。一定是自己寂寞太久了。或许应该试着再找一个男朋友,看看这一回能不能处得更长久一些。
和和在电脑左上角开了一个小小的电影页面,戴上耳机,一边听着电影一边帮郑晓宝完成任务。
当时不顾郑谐的反对选了这家公司与这份工作,就是看中了非常舒适的工作环境与非常松散的管理,很人性化,很舒适,适合她这样懒散没志向的人。郑谐自己有理想有抱负,但他不能要求全天下的人都跟他一样。
当然,赶上公司任务紧急,关系重大时,和和也可以连续做上两个通宵,然后再大睡一天一夜来恢复元气。所以,和和觉得自己虽然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但也并不可耻,至少她能够养活自己。
她刚把签名改成“嫁个金龟婿”几分钟后,朋友苏荏苒就跳上来吐槽:“不是‘有情饮水饱’吗?才过了一夜你就思想成熟了?”
和和回复:“都是电影名字呀!影盲!”
苏荏苒:“金龟婿?你身边不是就有现成的?身材与钱财,容貌与礼貌,一样都不少,又知根知底。”
筱和和:“zx呀?别闹啦,怎么可能?”
苏荏苒:“话别说太早,一切皆有可能。”
筱和和:“我们就是一不小心被绑到一起的蚱蜢而已。从小到大,我连白天做梦的时候,都从没想过要跟他有个啥。”
苏荏苒:“话别说太实太早了啊。我看那位对谁都客客气气冷冷淡淡的,偏偏就对你特不客气又特别上心。”
苏荏苒这话可说中了筱和和的痛处。她不长不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就是一部“郑谐小跟班”的辛酸史。
小时候,她总被骗着帮他查资料抄笔记这些小事都不算,连他去讨好别的女孩子,都要帮他代买礼物,充当联络员与快递员。
成年后,她升级为菲佣,临时秘书,有时甚至要充当冒牌女友。
他常年不住的房子她定期去查看交费以及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以及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
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她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二十岁的郑谐和他当时的女友分手。那女子打了她一巴掌,所以郑谐甩了那女子,可是她觉得郑谐似乎一直没忘记那女子,因为这些年他选女友好像总是那一类的。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占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为她做过许许多多的事情。
人家男女之间的交往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很郑重其事跟她说:“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
因为今年又是“逢‘五’年”。再过两天,和和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中午筱和和收到一个快递包裹,嫩嫩的鹅黄色及膝小礼服,保守款,同色羊皮凉鞋,连项链与发饰都一应俱全。
郑谐送的,韦秘书挑的。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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