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如何和谭湛说话,她甚至无法启齿,她只是趁着谭湛低头喝汤之时,尽可能多的近乎贪恋地看着他,他的脸、他骨节分明的手、他漂亮的喉部线条、他细密的睫毛,她非常努力地看着,也非常努力地记着,她是想把谭湛的样子,在自己心里记一辈子的。
即便两个人都刻意放缓了喝汤的速度,但这锅菌菇汤终究还是见了底。谭湛那句不得不说出的话,也还是开了口。
“林筝,我一直在等你,但你也知道,我也不能一直无止境地等下去。”
林筝抓紧了自己的衣角,忍耐着
自己想要逃避的心情。
谭湛的声音很温和:“你需要时间,但也需要在心里给自己一个终止的时间点,到那个时间点的时候做出决定。林筝,你拖着或者逃避都解决不了问题,二选一的问题,你必须自己去选,到那时候,不论你做出什么决定,我都会尊重。”他说话时候故意放缓了语调,好让自己的话语显得更为抚慰和易于接受,“三天,你可以再慢慢考虑三天,三天后周六早上的九点,我会在当初你和林溪车祸事故发生地那片空地等你,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去面对一切面对过去的话,就来吧。”谭湛低下了头,“一切自那里开始,如果你来,如果你愿意正视过去去弥补过错,那么就让一切也从那里结束吧。”
“如果我没有来呢?”
谭湛在长久的静默后,才轻轻叹了口气,他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看起来很放松,他仍旧朝林筝微笑,然而该说的话,还是必须要说:“如果你没来,那我会转身走,当这一切没有发生过,我会回到自己的生活里去,林筝,我不会再等你了。”
林筝在谭湛走后很久还带了点没有反应过来的愣神,屋内的暖气很足,她穿的也足够保温,可还是觉得冷,她把双手环胸,坐在自己那一堆杂乱无章的衣物中间,她知晓最终的告别已然来到。
她说谎了,她并不是在做大扫除整理衣物,而是在打包
准备撤离,她努力地试过了,她也想勇敢,也想像谭湛所鼓励的那样,去面对、去正视,但还是不行,她最终还是败给了懦弱和内心的恐惧,她无数次打开了“舒曼”的琴盒,强迫自己拿起琴弦,强迫自己重新找回拉大提琴时的感受,然而七年的时光从她的指尖穿梭,过去的回忆交叠,她觉得压抑觉得窒息觉得眩晕,她没有办法背负着那么多的丑恶和真相继续去弹奏,每一次,林筝都只能苍茫而脸色惨白地扔下琴弦,然后急匆匆把这架昂贵的知名大提琴赶紧收起来,像是要封印一段往事和梦里的恶魔,这是林溪的琴。
她神经质地站起来,开始胡乱地收拾那些散落的衣物,无论如何,她都没办法做出勇敢的决定,她最后还是选择了仓惶逃离,她甚至连最后直白地告别谭湛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林筝害怕,她害怕从对方脸上看到那种失望难过的表情。
谭湛很好,谭湛是她从车祸醒来以后遇到的最完美的礼物,也正因为谭湛很好,林筝内心更加充满了自我厌恶,她这么怯懦,根本不配和他站在一起,更不配拥有他,他那么好,自己走后,他可能会难过,但总会好的,时间总会过去,半年,一年,三年,五年,他最终会遇到别的女孩,更优秀更完美没有自己这样复杂过往的女孩,他们会相伴一生,会生很多孩子,会很幸福。
林筝
忍住内心的痛苦,她继续收拾起来,本来还并没有这样的急切感,然而谭湛最后也给了自己倒计时,三天,不多不少,她该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
如此行尸走肉般把自己强行沉浸在收拾行李、退租房屋等等手续和行为里,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和谭湛那个约定日期到来的前一晚,林筝终于做完了一切,她把为数不多的行李都塞进了出租车,大提琴则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后座上,而同样被妥帖放置在后座上的,还有谭湛曾经送给林筝的那一盆鹿角蕨。
“小姐,去火车站是吗?”
林筝朝出租车师傅点了点头。
一路上无言,天色已经黑了,华灯初上,林筝选择在夜晚逃离,仿佛夜色带了天然的掩护,能够隔绝他人的目光,也能遮盖林筝内心的羞耻和挣扎。
高耸的天桥、林立的商铺、穿梭的人流、曼妙的霓虹灯,林筝仔细安静地看着,这将是未来很长时间内她对这座城市最后的印象了。
出租车司机却很热情:“小姐你看起来对这里很有感情啊,因为工作原因要离开吗?”
林筝收回目光,摇了摇头,她并不想说话,也疲于再维持笑脸与人交际。
出租车司机却并未被她的态度打击,还是一路絮絮叨叨:“那小姐以后还回来吗?如果对这里有感情,经常可以回来看看的。不过要是以后住的地方远,不方便回来,那要不要在离开之前,有
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再去一下,我看你的火车发车时间,还早着呢,我们就是绕城再兜一圈,都来得及。”
司机虽然健谈,但见林筝并无反应,便摸了摸鼻子:“行,看来小姐你是没有还要去的地方了,那我直接送你去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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