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上自己喜欢的衣服的那一刹那,她就开始开心了。
姜姗在商场只买了两条裙子,又给顾恒买了条领带和袖扣,就没有什么逛街yù_wàng了,陪陶乐乐慢慢的逛着。
然后,她就被陶乐乐疯狂的购物欲给吓到了,裙子、t恤、吊带、热裤,七分裤,九分裤、背带裤、阔腿裤,只要是她看上的,一开始还兴致勃勃的试穿一下,后来看到合适的,觉得满意了,包起来包起来统统包了起来,可以说十分的可怕了。
姜姗也给她拿了不少衣服袋子,如果不是俩人实在是拿不开了,她敢肯定,陶乐乐还会继续买。
陶乐乐看着橱窗上的漂亮衣服,显得意犹未尽,道:“姜姗姐,明天我们还来逛街好不好?”
想都别想!
这次逛街,姜姗觉得自己半条命都快没了。
逛到最后,她不看衣服了,一进店里,先找有没有地方坐,让她可以休息一下。
看着陶乐乐精力满满,半点都没有疲倦的样子,姜姗有一点羡慕。
“别,找你的燕哥哥去。他是男人,身强力壮的,给你拿购物袋再好不过了。你不是想和他培养感情吗?你和他一边逛街,一边培养感情正合适。累了就一起吃顿饭,再去看个电影,很有情调了。”
陶乐乐一亮,姜姗说的话,她相当心动了。
她夸道,“姜姗姐,你真聪明,明天我就去找他,让他陪我逛街。”
“嗯。”去嚯嚯燕悠然就对了。
俩人最后在一家甜品店坐了下来,随便点了些甜品坐下休息了。
等恢复精力了,俩人打算就回去了。
姜姗喝着饮料,无聊的打量着路边的行人。
来来往往的,一个个都慢慢着逛着,很是悠闲,这也算是她喜欢这个城市的一个原因了,生活节奏有些慢,让人觉得很舒适。
虽然这妖风一刮,天气会冷的叫人怀疑起人生。
姜姗收回了视线,就要好好吃她的芋圆,余光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怔了怔,不可思议的眨了眨眼睛。
她应该、大概、或许没有看错吧,站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的人,是林北吧。
她看这脸,这身高都像是他。
可这大男子主义爆棚的男人,怎么变得这么“小鸟依人”了,简直可怕。
只见林北手里拿着两只衣服袋,手上还拎着个女士用包。
在外人看来,他是个体贴女士的男人。
但是在姜姗看来,林北就是“小鸟依人”。
在姜姗眼里,林北从头到尾、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直男癌”三个字,让他主动给女士拿包,这太阳,算是从西方出来了。
她有些好奇,能够让林北心甘情愿的做这些的女人,是何方神圣,竟然把林北□□的完全变了一个样子。
社会叫做人啊。
一个念头冒上了姜姗的脑海,那就是林北大概、或许、可能是被包养了吧,金钱让自诩高贵的林北,低下了头颅,弯下了腰。
她不认为他是心甘情愿做这些事情的。
姜姗低头吃芋圆,好让林北不注意到自己,然后等待着林北身上挂着的女士包的主人的出现。
过了有五分钟之久,那个女主人还没出现。
林北有些不耐烦了,在服装店门口来回踱步着,但最终还是没有甩袖走人。
过了七八分钟的样子,林北背后的女人终于从服装店门口走了出来,两手空空的,什么东西也没有拿。
林北见她一出来,立马就绽放了一个笑脸出来。
姜姗觉得,这个模样,有些谄媚了。
在姜姗看清了那女人的相貌后,惊得险些掉到了下巴。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郭勇。
所以说,郭勇口中那个不听话,就会被她一天打个七顿八顿的没用男人,就是林北?
大男子主义如林北,怎么会忍受的了?
姜姗觉得,这个世界有点魔幻了,而她则在风中凌乱着。
☆、第一百四十二章
林北这人,是北南朝首富之子。
林首富在江南地区,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几乎达到了富可敌国的地步。
而且他还乐善好施,他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爱戴。
这林首富年轻时有这富可敌国的财富,日子过得却不是那么如意。
因为他有人生最大的遗憾,没有子嗣。
他侍妾众多,但每个女人的肚子都不争气,给他生了九个女儿。
如果没有子嗣的话,他这万贯家财算是白挣了,等他百年之后,这钱就都会落到别人的口袋里。
终于,在他夫人每月去拜送子观音后,加上林首富的心情耕耘,林夫人终于怀上了林北。
林北出生之日,林首富知道他夫人生了个男婴,他后继有人了,简直乐疯了。
在林北满月之时,大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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