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奴从北穷州回来了。她回来得太甘愿,太顺从,应该要使他不安才是。
可看到三年不见的她,他却只有难过。不知她嫁过去的三年,遇到了什麽风浪,可以将一个清纯的姑娘,历练成宛如饱经数十年风霜的少妇。
他的奴,他亲手撵走的奴啊……
他永远记得她那只像婴儿般白嫩的手,孩子气地剥着羊脂莲的莲蓬。掐着莲子的手拳曲着,小小的,可爱玲珑,他总忍不住握着,摩娑着,亲昵得两人一手汗湿,才被怕热的她给挣开。
握着她,就像握羊脂莲,心里也乾净了。
她走了以後,他再也找不到一个如此适合碰羊脂莲的女人,那些女人碰了,只会弄脏莲瓣的洁净。
可如今,那双他心心念念的小手,却在末二指处戴上了尖拔如角的指套。不是铜,是真正的金矿去雕的,上头有铭文与花草相融,每个线条华丽又温婉地起伏上扬,与金的光芒一块辉映出贵气。
戴在末二指的指套,人称「寡套」,寡妇戴的。无名指戴上套,代表已有夫家,小指戴上,则是一则立誓──婚娶自由自此锁住,终身不二嫁。
寡套上的铭文由金名师所施,言若钟鼎,戴上寡套,如立死誓。
他的奴,如今再见,竟是寡妇,站在他永不可触及的高度。
她的手无法再曲成拳头,他看她捻凤眼糕吃,末二指自然翘扬,手势如凤首,每瞬移动俱内敛谨慎,就怕尖锐的指套刮伤人,却自有优雅从容的气质,煞是好看。
然而他只是难过,难过得想掉泪。感觉体内一股力在祟动,他拿起烟管,郁郁地吸了几口药烟,镇压下不适。
他吃烟管的动作,引起她的注意。
她抬起眼,含笑望他,并起身为他沏茶。
他也看她,看她弯成细月、看不出情绪的眼。她对他抿唇微笑,是一弧完美无缺、颜色饱满艳红的线条。
但肃奴以前不这样笑的,她总是不吝啬地露出白净如贝的齿,一边咬着莲子,一边滚着爽朗的笑声。听她无拘无束的笑,宛如天籁,好像世间无苦难。
变了,什麽都变了。
「大哥。」她轻声唤醒他的神,举止落落大方,合乎宜度。「怎麽了?」
他没搭声,不作痕迹地撇开头,状似冷漠,实为激慨,自抑不得。
肃奴笑意更深。「大哥,我回来了。您,不念我吗?」
肃奴真的变了,他爱入心坎、痛入肺腑的女孩,已经不见了。
而促成一切的罪人,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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