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的悲哀(1)
对中国历史稍有所知的人,都会知道司马迁这个名字;而知道司马迁是位历史学家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他在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因替李陵败降匈奴事辩解,触怒汉武帝下狱,受“宫”刑;然后于污秽肮脏之中死去的故事。
“宫”,即是去势。司马迁可算是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中,一个很特别的例子,恐怕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唯一。
“宫”,和去势,是一回事,但性质有所不同。“宫”是刑法,是无可选择的。去势,在有皇帝的年代里,是当太监的首要条件。若不想当,也就不必去势。当然也有或被父母鬻卖,或因生活无着而净身入宫,不无被迫的个例,但大多数被阉者,是作为谋生手段,甘愿去势,求得进宫的这份资证。因此,这班人对于不男不女的第三性状态,较少屈辱感。而且一旦成为太监,生活在无数已将“那话儿”连根切掉的人中间,大家彼此彼此,谁也不可能笑话谁,裤裆里有没有那个玩意儿,便是无所谓的事了。
太监这行业,不仅中国有过,外国也有过的。如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如克劳狄、尼禄、维特利乌斯和提图斯等罗马诸帝,如其后的拜占庭帝国诸帝,奥斯曼帝国诸帝,都曾在后宫使用割掉生殖器的男人,以供役使。中国明代,大概是历史上破记录使用宦侍的帝国,故有“十万太监亡大明”这一说。任何朝代,太监或类似太监的人多了,都不是好事。
由于宦官有太多的机会接近帝王后妃,容易获得宠幸;加之阉人的变态性心理,嫉妒一切正常的人,便是他们的仇恨准则。因此,一部《二十四史》,读来读去,凡太监,都不是好东西。至少,好东西极少极少,所以,对这卑污龌龊者多,y暗险恶者众的一群,统统蔑称之为“阉竖”,倒也合适。
但司马迁之被“宫”,与“阉竖”的去势,截然不同。老实说,历代皇帝收拾文人,手都不软,什么毒辣残忍的法子没有使用过呢?但把文人xx连根端掉者,刘彻是独一份。那是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文人之受屈辱者,莫过于此。
“宫”刑,在中国,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以阉割或损坏男女生殖器官,旨在使其余生在屈辱中度过。汉武帝异想天开,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里,他不杀头,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么分子的帽子,而是采用“宫”刑,来对付他的国史馆馆长,国家图书馆馆长,使其丧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这一招,实在可谓既恶且损,加之下流下作。
这奇耻大辱对司马迁来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一位“英明”之主,竟对文人进行如此卑劣的报复,简直使我们这个具有悠久文明的中华民族,为之蒙羞。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够将耶稣在十字架上钉死,能够将圣女贞德,将布鲁诺在火堆上烧死,愤怒的革命群众,甚至将路易十六夫妇送上断头台一一铡死,不可谓不恐怖;在莎士比亚时代,人犯的脑袋,也有割下来挂在伦敦塔桥上示众的,其残忍可想而知。但像刘彻用“宫”刑对付一个文人,对付一个埋头在简牍中历史的学者,这是世所罕见的无耻行径。
每读毛主席在《沁园春》的词中:“秦皇汉武,略输文采”这一句,我总会想起他“宫”司马迁这件丢中国人脸的事情,亏他做得出来,下得去手。我始终想,问题恐怕就出在这句“略输文采”上。要是像他那老祖宗刘邦,虽能吼出两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可这位亭长从不以诗人自居,无论司马迁说长说短,根本不甩儒生的汉高祖,至多当他放p,不当一回事的。而汉武帝,诗词歌赋都来得,虽“略输”,还有点“文采”,这一有,就坏菜,他把自己看作文人,按文人行事。同行之间,免不了计较,就要关心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就要注意阶级斗争新动向了。而且,有权的文人,嫉妒起来,往往不择手段。“宫”你一下,又何妨?所以,碰上一个有文采的皇帝,哪怕“略输”一点,绝不是什么值得文人大众高兴的事情。
司马迁的悲哀(2)
司马迁书读多了,有点呆气,他为什么不想想,同姓司马,那个司马相如被欣然接受,这个司马迁却被断然拒绝呢?难道还不足以总结出一点经验,学一点乖吗?这就不妨打油一首了:“彼马善拍马,吃香又喝辣,此马讲真话,只有割xx。”为那张按捺不住的嘴,付出xx被劁的代价,真是太不划算了。
《汉书?司马迁传》认为:“夫惟《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难矣哉!”这意思就是说,若是司马迁能够“明哲”的话,也许可以“保身”,具体一点,可以保住那命根子。但他心血来潮,跳出来为李陵主持公道,招来了这场没顶(卵?)之灾。
不过,要一个具有责任感,使命感,特别是这位太史令,还多一份历史感的文人,让他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让他对帝国的千疮百孔闭上眼睛,让他在这位年近花甲,做了四十多年皇帝的汉武帝面前,装聋作哑,那是不可能的。
“宫”司马迁的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大汉王朝的日子不甚好过,大面上的风光依旧,内囊早尽上来了。由于历年来徭役兵役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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