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维尔的魔堡(19)
当美国方面根据这次的审讯记录准备对加拿大司法部发起新一轮的攻势时,阿尔博塔省立法院正紧锣密鼓地开始对伍其达在当地所犯罪行的庭审,并且声称,庭审期间不接受美国方面关于引渡该犯的任何公文,亦不予处理任何有关事宜。后来,伍其达在加拿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或许他已经预感到,自己迟早有一天将会不可避免地面对“蓝山路大规模系列绑架、qg、抢劫、奴役、凶杀案”的审判,在加拿大服刑期间,伍其达以少有的认真态度和钻研精神,如饥似渴地学习美国联邦及加州有关法律条文。毕竟是性命攸关,马虎不得。 与此同时,美国方面不屈不挠地与加拿大有关当局就此案展开了长达六年的公文往来及法庭辩论战。在经过了十多次上诉和似乎是永远不可能完结的听证后,加国政府终于恩准了加利福尼亚州政府的请求,同意将伍其达引渡至美国受审。 1991年9月26日,麦克雷兰空军基地岗哨林立。一架军用专机徐徐降落后,几辆早已等候在跑道边上的警车缓缓驶近从舱门降下的舷梯旁,依旧身着加拿大灰色囚服的伍其达被直接从这里递解到加州首府沙加缅多郊外的福尔逊监狱。 从这一天到“伍其达案”正式开庭审理,中间经过了漫长而枯燥的,令人精疲力竭的七年。伍其达利用他在狱中掌握的法律知识现炒现卖,使开庭的日期一改再改。 最早拟定的庭审地点是卡拉沃若地区首府圣安佐斯。伍其达先是不断地通过他的律师向上级法院提出各种正式申诉,内容从一日三餐到医疗待遇,无所不有。每当有这类申诉递交法庭,正常的法律程序便须暂时中断,直至有关事实得以澄清,或有关部门作出结论后,才能继续进行。 比如有一次,伍其达预审出庭回到监狱已过了开饭的时间,看守给他端来的饭菜有些冷了,伍其达当即绝食。 还有一次伍其达说他着了凉,向狱医指定要一种药片。这种药物的催眠效果非常强,狱医担心他次日出庭时会头晕脑胀打瞌睡,就给他开了别的药。谁知第二天在法庭上,伍其达当众向法官发难,说狱医拒绝了他的医疗要求,致使他病情加重。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 伍其达在狱中被列为“高危罪犯”。他本是重案犯,更兼体格硕健,又会武功,即使有手铐脚镣,看守们有时候也心里发怵。1992年,法庭曾一度使用一种特制的笼子,休庭时便将伍其达锁于笼中。这在后来又成了他申诉的理由。据伍其达称,这个笼子让他深感恐怖和羞辱,恶梦连连,夜不能寐,以致身心皆受到伤害,云云。 伍其达的另一招是,不断辞退更换官方为他指定的律师。据法庭的档案记载,伍其达前后一共更换过12次律师。每当新律师接手案子,所有的调查、策划、准备工作等等就得重头开始。仅此一项,不但为伍其达赢得了更多的时间,而且使州政府耗费了更多的资金。伍其达对任何一位代理过他的律师都不满意,都能指出种种的不是。有一次,他甚至以100万美元的索赔金状告他的辩护律师们。还有一次,他向圣安佐斯法院提交动议,要求自任辩护律师,被法院驳回。 伍其达的律师们曾在当地作过一次民意测验,结果95%的卡拉沃若地区居民都认定伍其达“有罪”,只有5%的人表示,要在公诉方和被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后才能作出判断。被告方随即以伍其达不可能在圣安佐斯获得公正裁决为由,要求易地审判。此项动议被递交到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1994年4月8日,法庭命令将“伍其达案”的庭审地点移至洛杉矶的桑坦纳。 又经过了四年多的各种听证与延期,1998年10月26日,“伍其达案”在桑坦纳法院开庭审理。 伍其达被指控的罪名包括12项预谋杀人罪。在蓝山路现场的13名受害者中,警方确信唐纳德·勒克和乔斯·甘纳被害于1983年,当时伍其达正在利文坞军事监狱里服刑,所以与这两宗案子没有关系。但除了蓝山路外,伍其达还应该对1984年7月发生的唐·约勒梯命案负责。 因为法官约翰·瑞恩允许摄像机进入法庭,首席公诉人霞琳·翰纳珈在开场发言中播放的“卡茜/白兰达”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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