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贾桂娥“参政”的一件事,还有很多。她不仅收钱,还“挣钱”。
她说:“在不懂法的情况下,有人情送的钱,还有我跟着挣的一点钱。”
她很会使用语言,“跟着”,也就是依仗慕绥新的权力经商捞钱。
为了得到某项工程,她对一位局长说,你赶快向市政府打个报告,让老慕给你批。报告打上去,果然就批了:“这个项目好,抓紧上!”她经常给各部门打电话,要求办事,人家问你是谁呀?她就说我是慕绥新的爱人!
她成了慕绥新的“二传手”。
她说:“有的人直接找慕绥新的机会没有,他就得通过我。有的一开始找到慕,慕比较忙,有官腔的时候,他不死心,千方百计地说服我,让我帮他说一说。”
她一说,一般都能成功。有些事情虽然不是慕绥新的初衷,不想办的,但二人的利益毕竟是一致的,还是得给办。如果说老慕在以权谋私方面还多少有点分寸,有点原则性的话,那么这分寸、这原则性也让贾桂娥完全出卖了。老慕实在是搪不了她。
以为离了婚就能摆脱掉她了,非也。老慕出国回来,梅花是不能去机场接着的,因为当时还处于秘密结婚阶段,贾桂娥便乘虚而入了,到机场去接着“丈夫”,献上大把的鲜花。还共同出席公众集会。给人的印象,他们还是夫妻。
原来这都是贾桂娥向老慕提出的条件,老慕必须答应她这么做:在外人面前还说是夫妻,并且一个星期还得“回家”住几次。晚上有人来家串门,贾桂娥便很张扬地把老慕从书房里叫出来,跟来人见面。大家就有点纳闷,听说老慕离婚了,怎么还住在一起?也许离婚是传言,不是真的。
除了这些,贾桂娥还提出,老慕在多长多长的时间里,还得允许她贾桂娥打着他的旗号办事,并且他还得诚心帮着贾桂娥办成几件事等等。如果不答应这些条件,贾桂娥就把慕绥新骗取离婚和秘密结婚的事给抖落出去。所以慕市长还要受制于前妻一段时间。
慕绥新是贾桂娥的摇钱树,她是不肯轻易放弃的。她说:“我主要是考虑经济上的东西太多了。当时他当官挣的不多,他也不能赚钱,我自己放松思想改造,对这个钱的重视太多了,总觉得帮人办事收点钱是人情,没有觉得是受贿、犯法。只要慕不张口说,不去告诉别人,这事怎么办他有个意思就行,我自己去办,偷偷求人去办,觉得托人、帮人说情不是违法的。现在认识到,慕虽然没有讲过话,但他的权力在那儿,人家是看慕的面子才给我办事的。反过来我和慕离婚以后我再去做也就不好使了。”
准确地说,是在离婚以后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伪装,直到慕绥新把跟梅花结婚的事公开,她的“权力”才不好使了。这个非常傲气的女人也体会到了失败的滋味。隔夜的金子,抵不上当日的铜。她说:“我们离婚以后,很明显地有变化,没有离婚前,人家一听说这个事,一般都想给办,但人家也得想法让慕知道,问问慕。有些事我不想让慕知道,他们也要让慕知道,想瞒他也瞒不住。但事情还是给办的。离婚之后,就变了。他们是看着慕的权力,慕和我不在一起生活了,我就成了另外一个人,就不是市长夫人的地位了。我在市长面前说话也不行了,人家也不理我了,我再求他们办事,不好说不办,搪塞了。”
自从马向东的问题暴露后,慕绥新一直是不安宁的,他不知道中央到底对他是一个什么态度,其实中央纪委根据群众来信举报,结合调查马向东的问题,也对他的问题做了核实,他早已进入了中央纪委办案人员的视野。
2000年1 月20日,办案人员得知慕绥新让前妻贾桂娥买好了去美国的机票,便立即由领导出面找慕绥新谈话,让他动员贾交出机票。开始他说已经离婚了,不是夫妻了,她的事不好再干涉。后来答应说服,但做不通贾的工作。看来他是不可能做通的,贾到美国去本来就是他们二人的计划,因为女儿、女婿已经先期到了美国,贾再一跑,慕绥新就更没有后顾之忧了。跑不了和尚,但庙已经跑了。
领导们就到贾桂娥家亲自做她的工作,说马向东事件后,这是非常时期,不要出国。她不听,又哭,又闹。好说歹说,做了6个多小时工作,才把护照和机票要出来。
贾桂娥是2000年11月19日被“两规”的,当时她正在北京开会。她已于一年前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正处级调研员退休,但又被聘为沈阳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长,所以还能开会。经过艰难开导,她终于承认了一些问题,移交检察机关立案,并对其住宅进行搜查。鹌鹑嗉里寻豌豆,肯定不会落空。果然搜出了一个惊人的数字:现金、存折、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折款,共1000多万元人民币!
“老板,你好!”
慕绥新反思说:“这是一笔债。简单说,对送钱人是一笔债,你收了人家的钱嘛,所以关系要进一层。另外,在情和理之间,在情理上,欠了人民一笔债,这个债在自己内心深处有压力,不管现在还是过去我都承认有压力,都是不正当的。”
记者问:“刚才你也讲了,在市长任期的4年中,你心里还是有个声音,始终在提醒自己:这可能是不对的。但你为什么没有注意到来自心里的这种声音,是它太微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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