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感到特丽莎是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他怎么能让这个装着孩子的草
篮顺流漂向狂暴汹涌的江涛?如果法老的女儿没有抓任那只载有小摩西逃离波浪的筐子,世
上就不会有《旧约全书》,不会有我们今天所知的文明。多少古老的神话都始于营救一个弃
儿的故事!如果波里布斯没有收养小俄狄浦斯,索福克勒斯也就写不出他最美的悲剧了。
托马斯当时还没认识到,比喻是危脸的,比喻可不能拿来闹着玩。一个比喻就能播下爱
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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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他妻子共同生活不到两年,生了一个孩子。离婚时法官把孩子判给了母亲,并让托
马斯交出三分之一的薪水作为抚养费,同意他隔一周看望一次孩子。
每次托马斯去看孩子,孩子的母亲总是以种种借口拒之于门外。他很快明白了,为了儿
子的爱,他得贿赂母亲。多送点昂贵的礼物,事情才可通融。他知道自己的思想没有一处不
与那婆娘格格不入,试图对孩子施加影响也不过是堂。吉诃德式的幻想。这当然使他泄气。
又一个星期天,孩子的母亲再次取消他对孩子的看望,托马斯一时冲动就决定以后再也不去
了。
为什么他对这个孩子比对其他孩子要有感情得多?他与他,除了那个不顾后果的夜晚之
外没有任何联系。他一文不差地付给抚养费,但不愿有舔犊似的多情去与别人争夺孩子。
不必说,没人同情他,父母都恶狠狠地谴责他:如果托马斯对自己的儿子不感兴趣,他
们也再不会对自己的儿子感兴趣。他们极力表现自己与媳妇的友好关系,吹嘘自己的模范姿
态与正义感。
事实上,他很快使自己忘记了妻子、儿子以及父母。他们给他留下的唯一东西便是对妇
女的恐惧。托马斯渴望女人而又害怕女人。他需要在渴望与害拍之间找到一种调和,便发明
出一种所谓“性友谊”。他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
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
为了确保“性友谊”不发展成为带侵略性的爱,他与关系长久的情妇们见面,也讲究轮
换周期。他自认为这一套无懈可击,曾在朋友中宣传:“重要的是坚持三三原则。就是说,
如果你一下子与某位女人连续三次幽会,以后就肯定告吹。要是你打算与某位女人的关系地
久天长,那么你们的幽会,每次至少得相隔三周。”
“三三原则”使托马斯既能与一些女人私通,同时又与其他许多娘们儿继续保持短时朗
交往。他总是不被理解。对他最理解的算是画家萨宾娜了。她说:“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
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
他需要为特丽莎在布拉格谋一工作时,正是转求于这位萨宾娜。按照不成文的性友谊原
则,萨宾娜答应尽力而为,而且不久也真的把特丽莎安c在一家周刊杂志社的暗室里。虽然
新的工作不需要任何特殊技能,但特丽莎的地位由女招待升为新闻界成员了。当萨宾娜把特
丽莎向周刊杂志社的人一一介绍时,托马斯知道,他从未有道比萨宾娜更好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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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文的性友谊合同,规定了托马斯一生与爱情无涉。一旦他违反合同条款,地位下降
的其他情人就会准备造反。
他根据条款精神为特丽莎以及她的大箱子租了一间房子。他希望能关照她,保护她,乐
于她在身边,但觉得没有必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不想让特丽莎睡在他房里的话柄传出
去,一起过夜无疑是爱情之罪的事实。
他从不与其他人一起过夜。如果在情人家里,那太容易了;他爱什么时候走就走。她们
在他家里则难办些,他不得不解释自己患有失眠症,与另一个人的亲近会使他无法入睡‘这
并非全是谎言,只是他不敢告诉她们全都原因:做a之后,他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强烈愿望,
愿一个人独处。他厌恶半夜在一个陌生的身体旁醒来,讨厌早上与一个外来人共同起床,不
愿意别人偷听他在浴室里刷牙,也不愿意为了一顿早餐而任人摆布。
那就是他醒后发现特丽莎紧摄着他的手时如此吃惊的原因。他躺在那儿看着她,不能完
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想了想刚才几个小时内的一切,开始觉出某种从中隐隐透出来的莫名
快意。
那以后,他们俩都盼着一起睡觉。我甚至要说,他们做a远远不具有事后睡在一起时的
愉悦。她尤为感奋,每次在租下的那间房子过夜(那房子很快成为托马斯遮入耳目的幌子),
都不能入睡;而只要在他的怀抱里,无论有多兴奋,她都睡得着。他总是轻声地顺口编一些
有关她的神话故事,或者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单调重复,却甜蜜而滑稽,蒙蒙胧胧地把她
带入了梦乡。他完全控制了她的睡眠:要她在哪一刻睡觉,她便开始打盹。
睡觉的时候,她象第一夜那样抓着他,紧紧攥住他的手腕、手指或踝骨。如果他想翻身
又不弄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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