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明白你的苦衷。我并没?说非要把他从你这里带走啊?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公共担负起今后两年内他授业任务。毕竟到了那个时候,按照约定,卡桑就会来带他走。我们想留都留不住。还不如趁此机会赶紧把我们所有的东西统统传授给他。”
酒馆老板的建议显然和对黑袍人的胃口。不过,他很快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那么,艾尔蒙德的抚养费用,是不是也该由你来承担。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一直都在……”
“哎!这可不是我能帮你的了。你只有董国平和比尔两个孩子,可我呢?你为我想过没有?我可是有整整五个孩子啊!还有几十岁的老婆、八十岁的老母、九十岁的岳父、九十五岁的。”
“得!得!得!你少来。”黑袍人不耐烦地打断了酒馆老板的诉苦,正色道:“说正经的,坎森,你以前是一名战士。我可不想你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教给董国平。”
“什么?我的东西乱七八糟?你竟敢看不起我?告诉你斯科普,说到底你不过就是一个贼而已,有什么了不起?”酒馆老板火气上来了。
“错!我不是贼。而是一名窃者!”黑袍人纠正着朋友的语误。
“窃个屁,明明就是贼!”
“我和你说了多少遍?那是粗人的说法,窃者不是贼。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黑袍人愤愤不平地反驳。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一个字——贼!”
“窃者!”
“贼!”
“尼玛……”
两人的争执持续了许久,半天后黑袍人才满面通红地坐下来,郁闷地喝着自己杯子里所剩不多的酒。而酒馆老板则像一只发情的斗鸡一般,红着眼睛气乎乎地盯着黑袍人看起来似乎是很惬意的举动。
“我们之间的争执从来就没有任何结果,”端坐许久后,黑袍人淡淡地说道:“从年轻的时候就这样,咱们几个人谁也不服气谁。还是让董国平自己来评价吧!从明天开始,我会作为他的第一任老师,教会他我所有的东西和技能。而你,破山剑坎森,将在一个星期后继续你对他的教育。我们就这样一周一轮换,你看怎么样?”
赌气中的酒馆老板仔细思量了许久,直到觉得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后,这才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
性别转换,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恐怕很多人都无法自由选择,只能听凭命运的安排。
与欣研一样,姜婉琦发现自己也变成了男人。
这里是地球,米国。
走在热闹繁华的大街上,姜婉琦只觉得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疑惑。
劳伦斯今晚的表现,实在太古怪了。
到波士顿已经四年了。按照惯例,只要没有什么太过重要的事情,每逢周末,姜婉琦总会应这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白人邀请:给他那可爱的小女儿洁西卡上一堂字正腔圆的汉语课。当然,顺便也品尝一下这个漂亮小女孩的母亲,热情好客邦妮做菜的手艺。
当劳伦斯从餐桌上拿起装果酱的玻璃瓶,把淡红色的透明酱汁倾倒在面前餐盘里的时候。姜婉琦只觉得下意识地怔在了那里。甚至,就连捏握餐刀的手臂,也如僵化般牢牢定格在了原处。
劳伦斯是美洲联邦宇航局下属的一名军官。他不喜欢吃甜食。甚至就连冰激凌和爆米花这类美洲人喜爱的零食甜点,也从不沾口。他一向认为:军人必须保持良好的体格。甜食和巧克力之类的高热量食品,只是在战争和训练中保持体能的必要手段。要想不发胖,最好少吃或者不吃糖。
这令姜婉琦感到很奇怪。如果不是对方手腕上还挂着那串自己送给他的檀香佛珠,他肯定会觉得:眼前这个身材高大,脸上挂着和善微笑的中年白人,肯定不是自己熟识的劳伦斯。而是另外一个与之模仿得惟妙惟肖的替身。
在哈佛,姜婉琦主修的课程是人类心理与遗传基因。他很清楚:习惯,是人类心理活动的一种外在表象。也是所有人类生理活动当中,最难以逆转的一种。
一个从不吃糖,甚至就连餐后甜点也完全拒绝,严格恪守作息制度的军人。竟然会在一夕之间,如同贪馋的孩童般大嚼果酱……前后判若两人的巨大差异,使得姜婉琦不由得隐隐皱起了眉头。
他发现,同在一起用餐的邦妮和洁西卡脸上,并没有显太过惊讶的神情。在她们看来,这个同时兼具父亲和丈夫双重职责男人的举动,似乎再平常不过。
见状,本想开口询问一番的姜婉琦,也只能把原本呼之欲出的疑问,重新压回了心底。
他觉得:劳伦斯可能是病了。
被寄生虫初期感染的患者,从外表来看与普通人没有任何差异。可是,他们却根据各自生理所需,不自觉地改变固有的习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大量摄取食物以养活寄生在身体内部的外来者。
街边商铺店面的霓虹灯,闪烁出五光十色的诡密图案。也许是为了躲避这令人眼花缭乱的炫目光彩吧!姜婉琦快步走到一根电线杆下,从衣服内袋里摸出一盒包装精致的“红塔山”香烟。随着在夜风中摇曳微晃的火苗灼灼燃起,街道对面的墙壁上,也投映出他那如同刀砍斧凿般简略,如同鬼魅般削瘦欣长的立像倒影。
劳伦斯,是方杰在美洲联邦这块陌生大陆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那个时候,从亚洲联邦赴美留学的他刚下飞机。便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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