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吧?”
秦修没说话了,隔了一会儿阿彻听见哗啦从浴缸里跨出来的动静,又隔了一会儿……
“沈彻!!你什么时候把浴霸拆掉的?!”
“不客气,这点小事难不倒我。”狗青年吃着薯片甩着大尾巴。
“你死定了你知道吗?!”北极熊在浴室里喷嚏连天的咆哮着。
到八月底,阿彻进行体能训练已经一个月了,秦修除了每天洗冷水澡,跑步,还每天坚持做仰卧起坐,然后动不动就光着上半身亮着六块腹肌在他眼前走来走去,阿彻看了就碍眼,也开始每晚偷偷练仰卧起坐,秦修做三百个,他就做五百个!第二天早上经常累得腰都直不起。
不过狗青年并不知道北极熊其实一直在门后偷窥他做仰卧起坐,生生地憋笑得直不起腰。你以为我真做的三百个?我那是数出来让你听的啊,你这么又卷又二我该拿你怎么办?
令阿彻意外的是,秦修还真的联系好登山队了,登山队领队名叫希文卡特,有六次登顶珠峰的记录,在他手下成功登顶珠穆朗玛的队员超过一百人。阿彻纳闷秦修是怎么说服对方的,不过估计也能猜出个十之八|九。不管怎样,他们还是带着各自的六块腹肌往尼泊尔进发了。
在加德满都待了半个月,拍尽了周边的寺庙佛塔,湖光山色,然后在当地准备好所需装备,租好车,两人就往喜马拉雅山出发了。
他们租的车子无法直接到达大本营,好在他们时间还很充裕,也想借此机会适应一下,便打算徒步进山,不过进山的人不少,还有不少虔诚转山的信徒,他们找了个导游,租了一匹牦牛扛行李,跟着来远足转山的人们一路前进,沿途先是古木苍郁,经幡飞舞,然后渐渐看见喜马拉雅山一带标志的黄棕色岩石,每走一段路累了的时候刚巧就能遇见提供茶水和歇脚处的客栈,随着海拔渐高,世界屋脊的雪白山峰们一一呈现在眼前,行走起来虽然辛苦,但是只要抬头看一眼蓝天雪山,疲乏就仿佛尘埃一般被拂去了。只是路上的同行者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精瘦的夏尔巴人挑夫哼着歌穿行在山道间。好几天的徒步行走后,终于眺望见莽莽的白色冰川迤逦在眼前。
他们终于抵达珠穆朗玛,大本营在冰川下方一片开阔地上,海拔五千多米,大大小小的帐篷星罗棋布,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好几只登山队和一些散客,十分热闹。这一次来参加登顶的队员总人数目测超过三十人,他和秦修在迷彩色的军用大帐篷里见到了队长希文卡特。
卡特队长手握无线电通话器,正和现出发去先头营地做准备的夏尔巴人向导们通话,见他们进来,才将通话器交给副手,礼貌地笑着上前。卡特队长是个四十多岁的美国佬,虽然身高和秦修相当,但以美国人的体格来看他不算大块头,是非常适合登山的体魄。阿彻听秦修跟卡特队长说起自己曾有过攀登长白山的经验,在心里直擦冷汗,不过亏得秦修长着一张冰山脸,卡特队长一点没怀疑他们是来鱼目混珠的。
所有物资都会先抵达大本营,登山队员们在这里集结整装待发,包括进行为期两周左右的适应性训练,但他们来得有点迟(当然是故意的),第二天一大早卡特队长率领的队伍就要开拔往海拔六千多米的先头营地了。
他们选了块平坦之地扎帐篷,阿彻扎着扎着忽然手一松,还没支撑起来的帐篷“哗啦”垮在秦修头上,把北极熊整个儿埋了进去,然后就见蓝色的帐篷里稀里哗啦扑腾了半天,秦修才恼火地钻出来,见卷毛青年正望着前方不远处一只黄色帐篷,表情很是意外:“安少爷,他也来了啊……”
秦修跟着瞧过去,黄色帐篷前一把白色塑料靠椅上坐着一名茶色头发的年轻华裔男子,穿着一件浅灰色高领毛衣,下身繁复的登山护具还没脱去,却可以惬意地跷着二郎腿,男子端着一只冒着热气的马克杯,别人端的杯子不是保温杯就是不锈钢口杯,就只有这位端着一只印着花纹的马克杯,别人端着杯子不是在喝水就是在暖手,就只有这位抱着手臂,把杯子晾在一边,低头和正弯腰脱登山靴的国字脸墨镜男说着话。
秦修正觉得这两人有些眼熟,就听见沈彻嘹亮的一嗓子:“学长!!”
穿高领毛衣的男子闻声一愣,朝这边转过头来,俊美的脸上写满困惑,只看了一眼又转过了头去。
阿彻以为对方没看见,更加卖力地抬高手臂挥舞着:“学长!律师先生!是我啊!我沈彻啊!”
安嘉冕被喊得不胜其烦,什么“我沈彻啊”,你是个什么大人物不成?他懒得搭理,喝了口咖啡,就这么坐着弯下腰,开始优雅地解腿上的护具。
j听见人家都喊他律师先生了,有点过意不去,抬头问安鲤鱼:“你不打算理他?”
“我跟他说过让他离我远远的了,估计是忘了,让他喊,”安先生无情地道,“喊到他想起来为止。”
“律师先生!!学长!!”
这次把律师先生都放前头了,估计是把宝和脸面都压他身上了,j带着一副便秘的表情问安嘉冕:“那我要理他吗?”
安先生垂搭着眼皮瞄他一眼。
j只好也装没听见。
阿彻被搞得很郁闷,秦修全程看完笑话,起身站到他旁边幸灾乐祸道:“别喊了,人家根本就不认识你。”
“不可能,”阿彻面子绷不住,自我说服着,“肯定是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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