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兄妹被别人欺负,不能让别人抢我们的吃的,你要是做得到,我就能分给你吃的,不说多好吃,但是……应该能管饱。”
十七听了之后眼睛瞬间一亮,温季清看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都快变成金黄色了,一瞬间就想到了兴奋的大猫。
温季清的提议让十七无法拒绝,反正平时为了吃的,他和其他的孩子也经常打架,并且仗着身高体重力气大的优势能够抢到更多的吃的,可这并不代表他就能吃饱了。温季清的条件太诱惑人了,如果保护这两个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孩子不被欺负就能换来饱饭吃,他绝对是不介意的。
于是,在来了不到一个星期之后,温季清就和十七成了天然同盟,吃人嘴短,十七是个比较有责任感的孩子,他答应了之后就除了睡觉一般都跟在温季清和温春玲身边,也经常去他们的房间做客。
其他的孩子自然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可是武力值不高,单打独斗打不过,打群架的话……以前还能给十七造成一点伤害,但是现在十七每天不说酒足饭饱却也不会饿肚子,而他们则饿的连走路的力气都恨不得没有,怎么可能是十七的对手?
不过如果不是必要,十七现在也不会动手,不知道是不是被温季清身上温润的气质感染了,十七现在也变的安静了,而且看着温家兄妹每天干干净净的样子,他也渐渐的学会让自己的脸上别总是灰尘了。
以前因为他的脸实在是太脏,温季清并没有太过注意过他的长相,等天气暖和了,十七也变得勤快开始洗澡之后,温季清惊讶的发现十七长得也是很好看的。
那张莲花嘴哪怕是金抿着的时候也给人一种似笑非笑的感觉,再配上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总让温季清诡异的觉得他实在是跟薛天冬太像了。
不过,应该不是一个人的,温季清实在没办法把那个优雅英俊的男人跟眼前这个小叫花子相提并论,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嘛。
不过他多少也能确定十七应该不是汉族人甚至不是中国人,或者说是混血。温季清有些好奇的问过院长十七的身世,当时院长只是说十七好像是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之后没多久就死了,外祖父那一系的亲人不想收养一个父不详的孩子,就给送到这里了。
温季清听了之后不由的有些同情十七,在这个年代女人未婚生子是很严重的事情,十七还能被生下来,足见他的母亲还是很爱他的父亲的,只可惜……他的父亲太没有担当,或者说……那个男人本来就有妻子?
后来温季清知道十七今年已经有十岁了,但是连小学都没上过,温季清不由得有些同情他,不过孤儿院能够养着他们就不错了,怎么还有余钱来让他们上学?是的,这个年代上学的确是不要钱,可是书本什么的要买吧?纸笔也要买吧?这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的。
说道纸笔,温季清忽然想起上一世的时候,上小学学校门口总有一些小摊贩卖一些颜色漂亮但是并不昂贵的文具,或许……他也可以来试试?
毕竟他知道到了十几年之后通货膨胀有多厉害,那点钱根本不够他和温春玲上大学的,坐吃山空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
如果可以,从现在开始他就要努力赚钱了,首先第一步……考察一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第二步,可以找一下进货渠道。其实这两样都不算很困难,温季清知道市里有一个小商品商城,那里就是做批发生意的,很多小玩具和文具什么的都是从那里进货,不过,温春玲肯定扛不住跑那么远,所以他只能自己一个人去,让十七留下来保护温春玲,而且因为交通不是那么发达,他一去估计就是一天,还要在走之前给这俩货做好饭。
温季清临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让十七照顾好温春玲,后来更干脆嘱咐他们俩没事儿别出门。结果温季清想的挺好,可是一出门他就迷路了——小商品城的地方他是知道在哪里啊,但是这年头的公交车跟后来没办法比,以前从这个地方到小商品城可能只需要转一趟车,但是现在估计要转很多趟,还要走很远。
好了,问题来了,温季清根本不记得这个年代的公交车都是哪里到哪里的了,就算有车站有站牌他也不知道该在什么地方倒车!
☆、第13章摆摊
温季清辗转了很久各种打听才找到了地方,期间还差点因为年纪太小被误以为是走丢的孩子给送到派出所去,等温季清到那里之后整个人都傻了,这里依旧还是小商品城没错,不过跟他印象里那种有着规整建筑大厅的小商品城简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那里不过就是搭起了几条棚子,然后下面是各种露天摆摊的小商贩们。
温季清走过实话没啥新鲜的,反正在他看来都挺土的,不过他回想了一下当年他上学的时候,喜欢的就是各种小动物造型的橡皮,彩色的自动铅笔,反正一切鲜艳可爱的东西都是小孩子喜欢的。
温季清走了一圈问了一圈的价钱,心里有点底了之后就直奔一个摊主看起来比较憨厚老实的人去杀价了。
他没打算买太多,橡皮一盒大概二十多块,自动铅笔二十来支,本子价格不便宜就没买太多,等杀价之后,这一堆东西也没花几块钱,主要是他买的并不是多么高档多么好的,他清楚小孩子买这些只不过图个一时新鲜,不可能用太久的,只要差不多就行了,所以进货也没挑特别贵的,只不过……温季清一想到要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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