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他隔壁的是个黑眼圈比妆还浓的华裔女作家,看长相是甜美可爱那一派,然而烟瘾奇大,两人时常隔着阳台对喷,有相当一段时间,林瑞安的聊天对象就只有她和自己的手机。
“你怎么了小哥哥。”女作家生了双有灵气的眼睛,仿佛具备洞悉人心的超能力:“你看上去就像个死了男人的寡妇。”
林瑞安:“……”
他反驳:“没死好吗,这他妈就活活说死一个。”
女人努了努嘴,瞬间心领神会:“哦,男人。
“……”
在3街找到一家有格调的日式简餐,难得不用排队,他优哉游哉地吃完又打包了一份炸鸡,拎起飘香的塑料袋,满足地往回走。
晴朗昏黄的天色下,有打赤膊的滑板少年吹着口哨飞驰而过,风一样掠过他身旁。
他边走边拿出手机,点进语音信箱,直接跳出来的是存储界面,当日那一栏还是空白,前面已经保存了长短不一的十几条语音留言。
等待红绿灯的空隙,他滑动手指,切入录音界面。
“前几天我出差,回来的时候,一个老朋友去机场送我。”他对着手机说 “有几分像你。”
沿着白色沙滩又走了一段,他驻足眺望碧蓝无垠的洋面,远处吞吐的海浪惬意而缓慢,游人欢声笑语,假日好时光。
“我忍不住捉弄了他。坏习惯,对吧?amp;;
“后来想想,他并不像你,但是很奇怪的,我总能在别人身上找到像你的地方。”
“我二十九岁了,还是很想你。”
穿过马路,他走到住处楼下,路灯刚好亮了。
没留神把叹息声也录了进去,他指尖停顿,在“保存语音”和“放弃并退出”中选择了后者。
乘电梯的时候,他又遇见同楼层的印度人,刚笑着打过招呼,口袋里微微一震,新的简讯提示声响起。
他看了一眼这个好久不见的联系人,掏出钥匙开门,进了屋子打开灯,才读到短信内容。
“我和蕾拉要结婚了,不管你他妈还在不在这个世界上,限你三天时间滚回来。”真是言简意赅。
他呆滞地握着手机,抓了抓长过后颈的金发,惊醒的下一秒就给一楼前台打电话退房。
林瑞安向来是说走就走,说分手就分手,说失踪就失踪。
这次同样,得知列昂的婚讯,他连自己后半年未实现的假期计划都直接舍弃,不情不愿却也好像为此期待已久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而他身上的许多故事都是从回归开始的。
看似是结尾,冥冥之中又孕育着某个崭新的开端,会发生一些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
这样的例子已经不胜枚举,以至于他也渐渐生出一种玩笑般的迷信。
——列昂结婚的地点在帕萨迪纳。
列昂在电话里说,自打和蕾拉订婚之后,两人就商量着搬家,彻底摆脱从前的交际圈子,一方面是想换个环境,组建家庭之后要有长远打算,帕萨迪纳市的各方面条件确实更加宜居;另一方面,婚后若是在大街上遇见了蕾拉以前的“顾客”,那就尴尬了。
他的兄弟是个了不起的男人,敢于娶一个妓女为妻。
林瑞安没有参与、也没有旁观这份感情修成正果的过程,但他愿意无条件支持他们的一切决定。
“喂,你已经消失整整六个月了,你说不让我们去找你,我们也做到了。如果不是电话还能打通,我都以为你挑了个良辰吉日跳海自杀了,感谢你我的朋友,没有选在我结婚这一天。”列昂说:“回来吧,我和蕾拉都很想你。”
“我也很想我的蕾拉小宝贝和你这个贱人。”
“你现在就回来,就现在,看我敢不敢打死你个王八蛋。”
“就不。”
林瑞安专心开车,不再理会电话里气急败坏的男人,降下车窗,让夏日郁热的风吹到带着笑意的脸上。
这对准夫妻俩人都不是省油的灯,把婚礼办得像泳池y。
伴郎团的平均颜值可怕至极,毕竟圈子里好不容易出了个肯结婚的,大家抱着牺牲自我成全他人的奉献精神,列昂工作的那家夜店里的脱衣舞男们倾巢而出,这样的豪华阵容简直让人想买票进来欣赏。
于是神圣无瑕的婚礼现场一时间变得有些sè_qíng。
从良青年林瑞安立足于他们中间,感到自己即将被世俗的眼光吞没。
亏他今天还花心思把自己从头到脚倒伤了一番,要知道他已经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过了大半年,真叫那女作家一语中的;他瘦了一大圈,头发好几个月没剪了,如今长度齐颈,随意抓几下,可以在后脑勺扎个小辫子,和他从前的风格有些出入,竟还算顺眼;西装礼服是伴郎团统一的款式,他自己搭配了同色系的领结和丝巾,终于挽救了被他荒废已久的穿搭审美。
入场仪式开始前五分钟,林瑞安还在酒店厕所里安抚着焦虑到冒汗的列昂,把吸油纸定妆粉湿巾手帕一股脑儿地糊到新郎脸上,说,这么好的事儿你紧张个屁啊!
列昂底气不足地回嘴:就是因为好才害怕搞砸啊。
他握着湿巾的手停在那儿,像是想起什么牵绊他的旧事,静止了片刻才又毛手毛脚地擦了两把,大堂外音乐声奏起来了,他连忙把列昂推了出去。
入场,证婚,宣誓环节是新娘扔捧花交换戒指,仪式的最后林瑞安站在悉心布置过的草坪上,退到人群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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