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走的那天正好是周末,庭蕤刚好有空去送他,然后就被他拉住不放了。
“真的不跟我一起去吗?”
他紧紧攥着庭蕤的手不放,脸上难得地显出几分可怜巴巴地哀求来。
“真的不行。”庭蕤狠下心拒绝了他,他还有很多事要忙,要应对即将到来的大考,联系教授做宣传,要安排新书上市,还要注册一家洗化用品公司,开发新产品……根本腾不出去十二区的空闲。
“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就有好多天无法见面了,你一点都不会想我吗?”陆其森有些失落。
这时候他多么想把庭蕤变成小小的一只,可以让他捧在手心里,装在口袋里,随身携带,这样他们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想当然是会想的,说实话,庭蕤也有些舍不得陆其森,但是不同于陆其森的外露,庭蕤总是会把这种情绪埋在心里,不会轻易诉之于口。
“我承诺,每天会给你打电话好吗?”
庭蕤凑上去,轻轻吻了一下他的嘴唇,没成想被陆其森反客为主,凶猛地深吻了过来,同时紧紧地将庭蕤束缚在了他的怀里。
一吻毕,庭蕤推了推陆其森,说道:“好了,再不走就赶不上这一趟航班了。”
陆其森恋恋不舍地盯着他不放,说道:“那再见,要记得想我。”说完缓缓转身,朝着登机口而去。
“对了。”庭蕤突然想起了什么,叫住了陆其森,“等你回来,我要跟你说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陆其森回头,疑惑道:“很重要的事情?”
“嗯。”庭蕤点头,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他打算等陆其森回来,他就把他失去的那段记忆告诉他。
那时候,知道他们早就认识的陆其森会是什么反应呢?
大概会很高兴吧?
庭蕤想像着陆其森那时会有的表情,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少爷。”
出了机场,等在外面的居然不是杜若,而是一个庭蕤没有见过的陌生青年。
看到庭蕤有些疑惑,那个青年主动解释说:“杜哥突然有事,就让我代替他来接您。我是庭总的助理,名叫连勺。”
庭蕤若有所思:“我听杜若说起过你。”
连勺一边为庭蕤打开车门,一边说道:“杜哥肯定特别嫌弃我吧,我平时给他添了不少麻烦。”
“那倒没有,他倒是经常说自己有个贴心的下属。”庭蕤淡淡地说。
“那可真是我的荣幸。”
车子启动,连勺问他:“少爷,您是打算回庭宅还是有别的安排?”
“直接回庭宅。”
说完庭蕤就依靠在座椅上,一副闭目养神的模样。
小东西趴在他肩头上,附在他耳边说道:“车车,这个人一直透过那面镜子在看你唉,我感觉这个人好像怪怪的。”
“我知道了。”庭蕤在心里回答。
小东西的感觉一向非常敏锐,而庭蕤也早就发现有些不对。
关键在于连勺看他的眼神,虽然隐藏得很好,但是庭蕤还是发现了端倪,那眼神中,有如同观察什么新奇物种一样的探究,有呼之欲出的兴奋,还有几分不甚明显的轻视,跟他表现出来的谦逊青年的角色毫不相符。
“而且这个人的声音,我好像在哪里听到过……”小东西冥思苦想半天,终于灵光一闪,“我想起来了!就是那天跟你大伯打电话的那个人啊!”
庭蕤没有做出什么反应,早在调查周阿姨的时候,他就知道连勺是为庭雪阳做事的了,不过连勺这个人,确实也太反常了。
庭蕤暂时掩下了所有思虑,或许他该找时间跟庭雪阳谈一谈了。
――――
很快就到了新书上市的日子。
之前联系各位教授也都给出了积极的回应,穆承成也在其中出了一份力,肖擎苍所写的书评更是作用巨大。《没骨》未出先火,狠狠地刷了一把民众期待程度。
当然,它也没有让期待了很久的读者失望,这本书以引人入胜的情节,富有魅力的人物角色,别出心裁的剧情设置,幽默而富有哲理的文笔使读者深陷其中,广受好评。
新书发布会当天《没骨》就卖出了将近三千本,同时上市的《夜雨入梦》和《我与宠物二三事》销量虽然不如《没骨》,成绩却也不差,两本书加起来第一天也卖了一千六百本,文域的第一步已经踏踏实实地迈出去了。
当天封航召开了庆功宴,肖擎苍作为罗逸的家属以及功臣之一也出席了这次饭局。
当看到两人肩并着肩,状态亲密地走进来时,除了庭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封航眼神复杂:“原来你们是这种关系,怪不得当初你对让肖先生写书评这件事那么笃定呢!居然瞒了我们那么久,是不是该罚?”
说着封航端起酒瓶,就倒满了三杯酒:“我也不多为难你,就三杯,怎么样?”
罗逸但笑不语,肖擎苍走上前来,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他不能喝酒,我替他。”
《我与宠物二三事》的作者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逗比小麻雀,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大呼一声“666”,然后冲上去跟肖擎苍拼酒。
肖擎苍本来有机会躲开,但是瞥见罗逸含笑的眼神,动作顿了一下,结果就被拉进了无尽的拼酒深渊。
喝到最后,就连《夜雨入梦》的作者,那个看起来软萌的妹子,也捋起袖子加入了战局,而且比几个大男人都能喝,真是人不可貌相。
“你居然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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